天刚刚朦胧,驿站中的烛火还剩下点残渣,在微风中摇曳,发出微弱的光芒。 阿森已经过来叫唤朝歌起床,“苏兄,公子要带我们去城里吃早餐,你也快点起。” 朝歌一听此话,一骨碌地爬起,“有吃的,那一切好说,等我一刻钟,我这就收拾好出来。” 阿森在门外发笑,“好,我们在马厩等你。” 等朝歌收拾好一切,打开房门,驿站还是漆黑一片,她轻声关好房门踮着脚来到马厩。 阿森已经将她的马牵出来,见她来了,笑着对陈奕说:“公子,我就说只要一提到吃的,苏兄一定跑的比兔子还快。” 朝歌才恍然大悟,“好啊,你小子竟敢诓我,小心我动手。” “诶,别别别,苏兄身手我是领教不起。”阿森一脸求饶。 朝歌这才接过马缰,前头已经上马的陈奕用淡淡的神情望了他们一眼,“好了,赶路吧。” 阿森给朝歌两个馒头,“苏兄,今日就先凑合。等回到金陵,我让公子请你到醉玉仙。” 朝歌撇撇嘴,“哼。” 他们纷纷越上马背,开始行程。 行了一两个时辰,朝歌发现他们并不是按照原定路程行走,只见眼前景色越见萧条,一路竟然看到许多穿着破衫褴褛的流民在路上行走。 那些孩童面色饥黄,那些妇女与白发老人神情悲苦。 见到此景的朝歌顿时安静下来,心中生出怜悯之心,但见在前头的陈奕依旧驾马前行,她也没停下,紧跟后头。 这座位于湖州边上的小镇,本是鱼米之乡,物产富饶。但因为去年入秋至今,久不降大雨,河水干涸,农田全部枯死。且上个月,一场大火熊熊燃烧,烧了一众草房,现许多百姓流离失所,沦为流民。此地也因此为之萧败。 许多百姓无家可归,就在路边随意找一地生活。更多人无饭可食,饿死在路边,没人领走的尸出阵阵恶臭,许多蝇虫缠绕。 几个穿着富商模样的的中年男子经过这片萧条之地,一位十几岁的姑娘见到他们,立刻跑过去跪在他面前。 她哭着求道:“大人,我要卖我自己,换两口棺材为我爹娘安葬。” 不远处,她爹娘的尸体被草席简单地包裹着,已经发出恶臭。她的双亲饿死已经有几日,但家道贫寒的她,连饭都吃不上,拿有钱财买棺材给爹娘下葬。一直拖到今日,才出此下策。 那富商微蹲下来,用手抓着她的下巴,仔细瞧着她的模样。虽然那姑娘灰头土脸,但模样却是清秀,特别是她那双水灵的眼睛。 富商放下手,笑着问:“你叫什么?” 姑娘战战兢兢地回答,“小女怜儿。” “这副模样倒是不错,说不定能讨金大人喜欢,给钱。” 富商身旁的小厮立刻拿了一两银子放到姑娘手中。 那怜儿感恩戴德,连拜了三下,“谢谢大人,谢大人。” 只见周围专门给人安葬的几个男子,从她手中抢过那银子立刻将她父母抬进简陋至极的棺材之中,十分草率的找了一地埋了。 怜儿看着土渐渐没过棺材,伤心至极,不舍地哭喊着,“爹,娘,娘”周围的人将她拦下。 可富商身边的小厮却不肯给她伤心的时间,立刻将她的手捆绑起来,将她拉到一处,那里已经有许多同样悲惨命运的姑娘。怜儿不舍爹娘,可怎能挣脱出绳子。 这世道,越是如此天灾人祸时,越是有人趁乱赚取这些不义之财。 朝歌看不过去,想要下马为这怜儿出头。 但陈奕却拦住她,他说:“你救了她一时,能救一世吗?还有这里能么多贫苦百姓,你又要怎么办?难道都要救。” 朝歌撇撇嘴,无奈地叹气,又何尝不明白陈奕所言。 “阿森,找一家客栈,先吃点东西,再打听打听情况。”陈奕说。 “是。”阿森开始四处寻觅。 他们来到小镇里的一家客栈,门外有许多流民守在外头,乞讨来往的客人。一个老翁,拿着有缺口且脏兮兮的破碗求着来往的客人,张着干瘪发裂的双唇祈求,“客官,行行好,行行好,赏点吃的吧。” 却被门口的小厮赶走,“去去去,滚一边去,小心扰了这些爷的兴致。等我家掌柜出来,可要你们好看。” 老翁吓得连退了几步,可那些不怕死的小伙子依旧在门口行讨。 客栈里的景象却与外头的景象完全不同。客栈外头民不聊生,而里面却是莺歌燕舞,一派祥和。 朝歌看此情景苦叹一声,“世道炎凉。” 一个跑堂看到他们身着不菲,连忙殷勤地上前招呼,“三位客官里面请。”他弯着腰,在前头带路,将他们带到内堂。 只见内堂里,一位穿着花枝招展的姑娘在戏台上唱小曲,一旁也有几个伴舞和奏乐的姑娘。内堂装饰也十分有豪华,连桌上的餐具也十分有讲究,这样的气派一丝都不输金陵。 “客官,您这儿做。”那跑堂为他们选了一个位置。 朝歌坐下环顾四周,不免一肚子怒气。 “几位客官,看着眼生的很,看来不是本地人吧。”跑堂客气地问。 阿森回答,“是,我们是生意人,路经此处,借此休息一番。” “那几位客官,您要吃点什么?” 阿森见朝歌和陈奕都没看这儿,就说:“你就上几道拿手菜。” 跑堂笑着回道,“诶,得嘞。” 朝歌看了看周围的客人都是一副贵家公子老爷的模样,他们餐桌上摆的菜都是各式各样的山珍海味。 一个贵公子,还将这些菜夹给自己的爱犬吃,“我家旺财就爱吃牛肉。”说完拿起那盘牛肉,连同盘子都放地上。 那大黄狗摇着尾巴,大快淋漓地吃地来。周围的人,见着都乐呵呵地直笑。 朝歌“哼”了一声,“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陈奕见她这副恨世怨俗的模样,微微一笑,看来她之前并没有跑过江湖。 “客官,您的菜到了。”跑堂递上三碗菜,每道菜都是做工精美,香飘四溢。 陈奕动了筷子,朝歌却不愿动手陈奕夹菜道她碗里,“吃啊,都是当地特色,味道不错。” 朝歌撇撇嘴,但还是拿起筷子夹起来。如果浪费粮食,那自己与周围那些纨绔子弟有什么区别。 跑堂见他们几个吃的很香,笑着说,“几位爷,我们店里用的都是上好的食材,厨师都是从各地请来的。” “是吗?的确味道特别。不过,我听闻这里百姓饱受旱灾困扰,但旱灾好像没怎么影响店内生意啊?”陈奕的双眼像猎豹一样,审视周围的情形。 那憨厚的跑堂哪里知道陈奕这是在套话,老老实实地说:“客官有所不知,虽说百姓受旱灾影响严重,但来这里的客官们本就不是一般百姓,他们家中家产丰厚,小小旱灾并不会影响他们。” “哦,那这些客官都是从事什么买卖,在下也想学习学习。”阿森笑着问。 “回客官,只怕您学不来。”跑堂一脸不好意思地说。 “哟,我们还学不来?你且先说说,我们看看是否真的学不来。”阿森饶有兴趣。 那跑堂偷偷地凑近他们,“那些客官,家里不是当官的就是祖业丰厚,农田众多,这是祖上积的德,咱们怎么学,是不是。” 朝歌撇嘴一笑,“看来湖州也是富饶之地,当官的都有丰厚家产,那百姓怎么仅仅遇到一次旱灾,就会这副悲惨模样,这里的地方官都不管不顾吗?” 那跑堂面有难色,看前的小兄弟如此不知天高地厚,竟然敢非议大人,“嘘,小兄弟,您小声点,您说这样的话,被别人听到不好。我们县太守有救助百姓,之前他在县衙门前开了一口锅,给百姓送粥。可是现在许多井都枯竭,水也都没有,没有水怎么煮粥,因此那口锅也被撤下。” 陈奕举着手中的茶水,问,“这里怎么有水呢?” 跑堂着急地解释,想要撇清关系,“这水是我们掌柜花钱向李家买的。” “买水?李家怎会有水?”陈奕沉着脸,继续问。 “李家是我们这儿的富豪,他家土地极多,土地里也有几口井。说也奇怪,就他家的那几口井里还有水,所以我们镇里的人想要喝水,都要向他家买。” 朝歌望了一眼陈奕,向他表明这其中一定有猫腻。 陈奕自然知晓,继续问,“那你们太守要水也要向他们买吗?” “这倒不用,太守的女儿嫁给李家四公子,自家人要水,自然不用买。客官您瞧,那位就是四公子,他旁边有一条狗。” 他们望向那公子,脸肥耳大,身材肥胖,行为举止就如一个纨绔子弟。 “你也买水吗?”陈奕继续问。 那跑堂挠挠后脑勺,“那是自然,人没水真活不下去。还好我家掌柜与李家相熟,他家卖给我们会便宜一点。不过每天我最多只能买半桶水,价格实在太高,一家四口人都靠那桶水生活。” 陈奕点点头。 阿森对跑堂说:“您先忙吧。” “好,客官慢慢吃,有事就叫我一声。”他说完就去招呼其他客人。 不一会儿,刚刚在路边被买下的姑娘被梳洗一番,也被带到这家客栈。 领着这群姑娘的人,就是刚刚买下他们的男子,只见那男子对李家四公子行礼,“四公子,这是今日挑的几位姑娘,您瞧瞧货色怎样?” 四公子和周围的众人都被这群姑娘吸引,围着她们团团转,嘴角就快要流下哈喇子。 “四公子,我要这位姑娘。”一个猥琐的男子,上前就拉起那姑娘的小手。 那姑娘想要挣脱,却挣脱不开,急得眼泪直流。 四公子点头,“好,拿去。” “四公子,我要这位。”另一个人指着怜儿。 怜儿低着头在一旁战战兢兢,全身发抖。 没想到,四公子却摇头,“就她不行,其他人随便挑。” “怎么,四公子是要留着自己享受?”众人笑道。 那四公子却“哼”笑,“这是为金大人准备的,你们受得起吗?” 众人这才闭上了嘴,“原来是为金大人准备的啊,还是四公子想的周到。” 朝歌凑近陈奕,“那金大人是谁?什么来头?” 陈奕却没直接回答她,“待会你就知道了。” ~ 陈奕他们吃完饭后,出了客栈,看到许多百姓挑着担子,赶着往一个地方去。 阿森拦下一个小伙,问,“你们这是要去哪?” 那小伙见他甚是奇怪,转了一下脑袋,才说:“你不是我们这儿的人吧,我们这是要去买水,不和你说了,再晚就要没有了。”说完那小伙匆匆离去。 “走,我们也去看看。”陈奕说。 阿森将马交给之前招呼他们的小厮,扔了点碎银,“看好马,喂些草料。” 那小厮立刻眉开眼笑,“得,客官,小的一定照顾好。” 于是他们就随着人群,一同来到买水的地方。 只见李府门前排满了人,各个手中都拿着水桶。 一个人从里面出来,买到了半桶水,开心地跑回家。 朝歌从周围人那儿,买了一个小木桶,也站到排队的队伍之中,和前面的小哥聊起来。 “小哥,你也来买水?” 那小伙子,二十出头的模样,皮肤被晒的黑黝,一看就是常年在农田劳作之人。 小伙子有些腼腆,“是,家里老母生病,不买水不行。”说完脸上露出难色,担忧他卧病在床的母亲。 朝歌点头,“我第一次替家里买水,有些规矩不懂,你与我说说。” 那小伙子苦笑:“其实我之前也只买了一次,这水实在太贵,买不起。本想着去城外的那条小溪取点水来应付,谁想到老母喝了那溪水竟然上吐下泻。这都怪我,不愿相信村民所言,还去那溪中取水,这下害了老母受苦。” “哦?那溪水不能喝?”朝歌疑惑。 小伙子娓娓道来,“之前我们都是从溪水中打水,没有什么问题。可是去年发生旱灾至今,那溪水越变越少,溪水也不能喝了。许多村民都是喝了那水,腹部疼痛。所以有人说那溪水是被下了诅咒,不能喝。我还不信,现在可好,害了老母受折磨。”他一脸自责,“都怨我。” “小哥别难过,你娘的病一定会被治好的。”朝歌安慰。 小伙子继续说,“嗯,大夫本来也说无大碍,可是我们一直没钱买水,让老母喝药,所以,老母的病一直拖着。现在终于凑够钱,可以买上半桶水。” 朝歌惊讶,“一桶水很贵吗?” “小兄弟,你难道不知一桶水要五两银子。”那小伙子竟然对朝歌感到同情,不知她带够钱了没有。 “五两?这明明是抢钱嘛。”要知道,五两银子都可以在她的乐坊吃上一桌上好的菜肴和酒水。 小伙子苦笑,“本来只要一两,现在要的人越来越多,自然也就贵了。许多村民都因为没有水,没有粮,跑到别地去,可是还是有许多村民相信不久将会天将大雨,不舍离去。我家老母身体不适,我也不能走。” 朝歌怜悯地看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