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陆上就死了的话,尸体也不好处理。 他想起电影里看到的情节,兴奋道:“绑上船,装箱子里,今晚沉海喂鱼!” 他们在海上漂浮着。 这是他们飘浮的第不知道多少个小时,四周是茫茫的海水,天空和海都看不到尽头。 那天,冯达旦让手下把他们装进箱子,扔进了大海。 冯达旦原本是让人把他们杀了再扔,然而似乎是克扣了雇佣费,那几个手下心怀不满,懒得使力气,直接把箱子扔了下去。 箱子被扔下海后触了礁,碎裂开来。 等船开走后,他们抱着木板飘浮了一阵,打算游回岸上。 然而扔下箱子的地点似乎离岸边很远,他们游了许久也不见海岸,更不提船只。 浸泡在海里的身体早就发白变冷,通体生寒。 陈岸还勉强能撑得住,容斯言唇色惨白,几乎快要失去意识。 陈岸只能不断替他搓手哈气,尽可能给他多一点热量。 黑夜和大海的恐惧是一点一点渗入人的心里的。 在海上,金钱和权势都失去了作用,任何人都只是一叶浮萍。 容斯言的身体不断地向下滑去,几次几乎要坠入深海,被陈岸拼命拉住了。 但是他也快坚持不住了。 力气在飞速地流失,海下仿佛有什么庞然大物,在沉默地吞噬他们。 陈岸怕他睡过去,就一刻不停地给他讲故事,讲给小笛讲过的童话故事,也讲他们从前在立藤读书的事,拼命地逗他笑,逗他清醒。 容斯言始终昏昏沉沉。 陈岸以为他会责怪自己,毕竟都是死,那还不如当初让炸药爆炸,拉上冯达旦垫背,也算死得其所。 他说:“对不起。” 容斯言唯一说的一句话,却是:“我们好像重逢得太晚了。” 陈岸一愣。 他想哭想笑,但是哭和笑都太耗费力气,力气是很珍贵的,他不敢做。 只能紧紧地握住容斯言的手,好像他们从来没有分开过那样。 容斯言再次醒来的时候,是一个黄昏。 一个皮肤黝黑的小姑娘正在给他擦拭额头,看他突然睁开眼睛,吓得“呀”的一声,跑出去了。 容斯言的大脑昏昏沉沉,身体麻木僵硬,好像被海水浸泡得失去知觉了。 小姑娘带着一个中年男人跑了进来。 中年男人紧张地问他:“还好吗?要不要喝水?有没有哪里痛?” 容斯言花了好长时间才想起来自己是谁,之前发生了什么。 他嘶哑地发出声音:“陈岸……陈岸呢。” 他竟然已经形成习惯,无助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喊“陈岸”。 中年男人自我介绍说是渔民,前些天早起捕鱼,在海上发现他,就把他带回来了。 “陈岸……是你身边那个朋友吧,”男人迟疑片刻,似乎有些不忍心,叹气道,“那天我划出去的船太小了,只能载两个人。当时你已经昏迷过去了,你朋友还清醒着,就坚持让我先把你拽上来,他说他可以再坚持一会儿,没关系,我就赶紧把你送回来,再回头去接他。” 容斯言呼吸一滞,忽然预感到接下来的内容,心脏绞痛,几乎想要大吼着让他闭嘴。 然而不知是恐惧还是虚弱,他力气全无,连声音都发不出来。 男人眼睛微红,低声道: “等我再回头的时候,就找不到他了。” “海面上只剩下一块木板……其他什么都没有了。” 删删改改到了现在,终于发出来了……第106章 你有丈夫了? 一年后,英国格洛斯特郡,墨尔文酒庄。 纷飞的大雪将酒庄包裹成了一块奶白色的巴巴露亚蛋糕,城堡似的漂亮别墅红砖和白雪相间,透明的落地窗里透出暖黄色的灯光。 霍千帆在大雪中回到家,把burberry围巾和灰色毛呢大衣脱下,如往常一样一丝不苟地挂到衣架上,顺手折好了压皱的衣领,身上残留着汤姆福特灰色香根草的气味。 管家欠身道:“郁家少爷来了。” 霍千帆动作顿了一下,仍旧有条不紊地把衣领整理好:“一个人来的?” 管家:“是,下午五点到的,没说原因。送去的茶水点心都没动,一直在三楼看您的香水收藏柜。” 霍千帆挑了下眉毛,没说什么,迈开长腿往楼上去了。 他是这座酒庄的唯一控股人,四十多岁,足有一米九,中英混血,有一双忧郁深情的灰色眼睛,但是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和忧郁这两个字搭不上任何关系,纯粹的捕猎者,只有征服和血腥能让他燃起兴趣。 霍千帆走到门口的时候放轻了脚步。 小孩儿是背对着他的,微微垂着眼睛,正在认真看橱柜里的香水。 霍千帆瞄了一眼,黄绿渐变色瓶身,是heres尼罗河花园。 “喜欢?送你。” 郁风晚被突然响起的声音打断了思绪,转身道:“不用,随便看看。” 这是一幅瘦削苍白的面孔,一瞬间霍千帆有些疑心窗外的雪光映到了他的面颊上,怎么会这么白,除了点漆的瞳仁和淡色嘴唇,一点血色都没有。 霍千帆还是伸手把香水瓶拿出来了,在他衣领处轻喷两下,嗅了嗅,道:“稚气了些。” 清新的柠檬香气,算是好闻,不过还是太幼稚了,层次也单调。 霍千帆:“倒是适合你。” 年轻漂亮的少年,喷白开水也是香的。 喷香水的时候他离他很近,曲起长腿,几乎将他抵在香水橱柜上,鼻尖近在咫尺,那是与柠檬香气截然不同的,属于成熟男人的烟草气息。 隐秘的暧昧在潜滋暗长。 郁风晚不动声色地抽身离开:“谢谢霍叔叔,我很久不喷香水了。” 他有意强调了“叔叔”两个字,提醒他的辈分。 霍千帆扑了个空,倒是不尴尬,笑笑,道:“无事不登三宝殿,说吧,今天找我有什么事?” 郁风晚垂着眼睛,明明是请求,却丝毫没有卑微胆怯的姿态,更像是命令:“听说下个月窦家有酒宴,我想去。” 郁风晚是一年前回来的。 他似乎是大病了一场,长久地在出租屋里休息,半点不出家门。 霍千帆带着礼物去探望,也被拒之门外,发去的短信通通没有回音。 要说起溯源,大约二十年前,霍千帆和他的母亲陶韵曾经有婚约,只是陶韵叛逆,不愿意奉承父母之意,和一个大学同学结婚了。 后来那事儿闹得沸沸扬扬,圈子里也有诸多传闻,说陶韵那个穷教师丈夫猥亵学生,落了个畏罪自杀。事后陶韵被接回了英国,长期在家养病,连带着他那个十六岁的儿子郁风晚。 霍千帆听了个七七八八,也不太往心里去,毕竟他差点和陶韵结了夫妻,打听这些也不太合适。 陶家老爷子却像是有些想法,自从陶韵回家后,三番两次邀请他来家里作客,甚至买了双人的剧院戏票,就为给两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制造机会。 他总觉得,霍千帆一直没有结婚,是因为还对陶韵有好感。 霍千帆无奈,只得和老爷子摊开了讲:“我现在不喜欢女人了。” 陶老爷子大受震惊:“怎么……” 霍千帆一笑,引了句莎翁名言,道:“dythereliesnoplenty,theny,youth’sastuffthaillnotendure(迁延蹉跎,来日无多,二十丽姝,请来吻我,衰草枯杨,青春易过)” 没说完,一抬头,看见一个少年从楼上下来了。 那是霍千帆第一次见到郁风晚。 珍贵易碎,高傲漂亮,像嵌在高脚酒杯边沿的红色樱桃。 于是那么一长串的莎翁名句,只剩下一句“theny”。 后来郁风晚从家里搬了出来,霍千帆用了些手段,很轻易地弄清了他在做什么。 他有一万种方法介入他的生活,然而郁风晚敏感地察觉到了,在他再一次试图靠近的时候,毫不留情拒绝了他:“我不需要帮助。” 霍千帆莞尔一笑:“你确定?——就你做的那些假资料,漏洞百出,伦敦随便一个侦探事务所都能挖得干干净净。” 郁风晚沉默了。 霍千帆:“我可以帮你,除非你自爆身份,任何人都查不到你的来历。” 郁风晚抬起冷淡漂亮的眼睛,问他:“条件呢?” 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 他以为霍千帆要趁机大宰一笔,毕竟对于一个成熟的商人来说,不宰客才是不正常的。 霍千帆却只是取走了他常戴的手表,轻佻地在表盘上摩挲几下,道:“就这个吧。” 正因如此,后来他回国,进了立藤,沈麟对他起过疑心,却死活查不到他的来历。 眼下,郁风晚站在光线黯淡的储藏室里,身后是香水收藏柜,身前是琳琅满目的酒柜。 一切好像回到了两年前。 霍千帆听说他要去窦家的酒宴,没露出太意外的表情:“原因?” 郁风晚:“事情没做完,回去接着做。” 霍千帆:“回中国的这一年里发生了什么事,你好像从来没跟我说过。我去出租屋找你你也装不在,现在却理直气壮地要求我帮你?” 郁风晚:“我说了,你信吗。” 霍千帆笑了:“有什么不信?我这种岁数,还能被你个小孩儿吓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