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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像在害羞,又像撒娇。...)(1 / 1)




长安城的盛大烟火,远不及眼前剑光夺目。
但相较于漫天剑气,姿容昳丽、长身而立的江白砚,更令人挪不开眼。
烟火逶迤,晕染于他雪白衣袍,成了云霞般蔚然的暖调。平日稍显疏冷的五官,也在此刻绽开昙花般的张扬姝色。
施黛很没出息地看得一怔。
俗话说得好,每个人都要有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她被美色摄住心神,不算罪过吧?
更何况江白砚还给了她一个厚度惊人的红包。
剑阵持续了约莫半盏茶的时间,当连绵剑光渐渐暗淡,施黛眼底的惊愕仍未散尽。
“谢谢江公子。”
把红包紧紧攥在手里,施黛摸了摸鼻尖:“烟花很好,红包也很好。就是这钱,是不是太多了?”
江白砚方才也在看她。
她是真的在高兴,一双眼睛睁得溜圆,盛满烟火的时候,像日光下的春水荡开。
他只看一眼就收回视线,淡声笑笑:“施小姐,红包没有退回的道理。”
这倒是。
把江白砚相赠的红色纸封慎重揣进怀里,施黛用力点头:“江公子,新的一年也要万事顺遂。”
江白砚没有多做停留的打算,朝她微微颔首,告辞离去。
时候不早,困意上涌,施黛与他道别,回到自己的卧房。
怀里的小白狐狸睡得不安稳,这会儿悠悠转醒,见施黛正拆着个硕大的红包,阿狸含糊道:“嚯,这红包,施敬承和孟轲果然宠你。”
“不是爹娘。”
施黛轻车熟路拆开封口,一低头,被里面的银票晃了眼:“是江公子送的。”
阿狸睡眼惺忪,轻轻点头。
哦,江公子。
——等等,江公子?!
白狐狸猛地一个哆嗦:“江白砚给你送红包?”
这是哪门子的剧情发展!
“应该是收了我的那份,觉得要礼尚往来吧。”
指尖拂过那叠数目可观的银票,施黛眸色微凝:“江公子,大好人。”
江白砚斩杀邪修后,曾在五湖四海游历除妖,以他的实力,想必赚取了不少赏金。
他只是个好心的财神爷,他能有什么坏心思。
施黛喜滋滋开始填充自己的小金库。
阿狸:……
浑身雪白的狐狸沉默很久,不知应当说些什么,也不想说些什么。
把施黛手里的红包看了又看,阿狸深吸一口气,蜷缩成团,两眼一闭,干脆继续睡觉。
虽然剧情发展和它想象中差了十万八千里,但不幸中的万幸,在江白砚那个喜怒无常的疯子手里,施黛不仅毫发无损活到现在,还活得惬意自得、万分舒坦。
这大概就叫……傻人有傻福?
第二日醒来,施黛得知府里来了两位特殊的客人。
镇厄司副指挥使白轻,和傀儡师一案中的始作俑者,犬妖。
她中午才睡醒,来到正堂,恰见一抹白裙。
施黛从没见过白轻,只听过对方超度亡灵时的声音。
印象里,那道女声轻柔和缓,令人如沐春风,今日亲眼见到白轻的长相,要比想象中多出凌厉之意。
白衣女子应有二三十岁的年纪,身量高挑,脊背笔直如剑,一双凤眼狭长含笑,眼尾微勾,暗藏锋锐。
她的气势浑厚而内敛,不必出声,只需安静站在那里,就如天光下泻,明月渡江。
在她身旁,是个身着黑袍的青年。
青年是与白轻截然相反的类型,高大挺拔,浓眉大眼,眉宇间沉淀戾气,头顶竖着两只带有伤疤的黑色犬耳,一副烦躁凶恶的模样——
不过跟在白轻身边,倒是出乎意料地安静乖巧。
“黛黛。”
远远望见施黛,端坐正堂的孟轲朝她挥手:“过来。这二位是白轻副指挥使和小黑,特意来拜访你们的。”
一进正堂,才发现江白砚与沈流霜也在。
施黛一愣:“找我们?”
“傀儡师一案,多亏有诸位探查。”
白轻笑笑:“听说在明月山的大阵里,是你们救了小黑一命。”
她的声音很好听,轻灵柔软,像春风吹过竹林。
小黑。
这两个字在耳边滚过,施黛抬头,看向白轻身旁的黑袍青年。
青年敏锐察觉她的视线,脊背微僵。出于常年养成的本能,似乎想恶狠狠瞪她一眼,又竭力忍住,绷着身子垂下头。
原来这就是犬妖人形的模样。
“救命之恩,当涌泉相报。”
沉默片刻,小黑低声道:“……多谢。”
他分得清恩与怨,在明月山中,是施黛与江白砚破坏阵眼、救了他一命。
“既然是白副指挥使带着他一起来——”
沈流霜道:“小黑进入镇厄司当差了?”
“嗯。”
白轻颔首:“他所杀之人皆为凶徒,情有可原。但傀儡师的案子致使长安大乱,惹得人心不稳,不能不追究。镇厄司决议让他将功补过,在司中效劳。”
哦——
施黛懂了,那就是同僚。
镇厄司可是朝廷的铁饭碗,犬妖不亏。
“当年的冤情能真相大白就好。”
孟轲感慨道:“恶人伏诛,枉死的受害者们也能心安。”
犬妖眼睫一颤。
“……是。”
黑袍青年低声道:“三郎、月娘与小婉,亦受诸位之恩。”
他对自己的命并不在乎,唯一在意的,是为曾经的家人复仇。
傀儡师一案告破后,由他写下的故事传遍长安,四名恶徒声名狼藉。
而那三个立在山巅的小小坟墓,也得到白轻相助,修葺得更加规整肃穆。
一家三口泉下有知,许能瞑目。
冬日微光和煦,在短暂的寂静里,施黛看见犬妖抬头。
直至此刻,她才发现青年有一双寒星般的眼睛,野性难驯,又坚毅沉凝。
犬妖看着他们,一点点低头,俯身,深深地、深深地鞠了一躬:
“此恩,永生不忘。”
一字一顿,字字清晰。
江白砚无言侧目,瞥过施黛侧脸,在她白皙小巧的耳尖上,见到一抹赧然的薄红。
“以后大家都是同僚,要互相帮衬着的,不用拘礼。”
头一回收到这样郑重的感谢,施黛有些不好意思,摸了摸发热的耳朵:“不管怎样,事情能水落石出……真是太好了。”
犬妖定定看她,默了默,嘴角勾出极浅的笑。
“二位今天好不容易来做客,施府得好好招待。”
孟轲爽朗笑道:“不如留下来吃一顿饭吧!我们府里的厨子手艺很不错。”
听见吃饭,白轻两眼猛地一亮:“这多不好意思。不过我们恰好有闲暇时间,是吧小黑?”
犬妖:……
这位传闻中光风霁月的副指挥使哪里都好,奈何有个最大的兴趣,就是吃。
从监牢被放出后,他才跟着她没几天,便已把长安城里有名的酒楼吃了个遍。
白轻给出的理由很正经,“犒劳新下属”。
犬妖:“嗯。”
白轻笑意愈深。
“对了。”
环顾四周,没找到那个熟悉的小小身影,施黛好奇问:“云声呢?”
施云声在练武场。
准确来说,是练武场门后的角落。
昨晚除夕,他从施黛手里一连接过九个红包,回房之后,翻来覆去睡不着觉。
脑子里浑浑噩噩,时而想起吵得人心烦的烟花,时而想起那些写在纸笺上的话,最终双眼大睁,直到天亮。
当天边浮起第一抹鱼肚白,为了发泄心中莫名其妙的情绪,施云声前往练武场,练了好几个时辰的刀。
通宵不睡,又拖着精疲力尽的身体狂练刀法,他体内气息不稳,再一次变回幼狼形态。
好累,好想睡觉。
但仅存的理智告诉他,自己必须尽快回房。现在是白天,倘若被人看见这副模样……
施云声不敢想。
将衣物塞到练武场角落,小狼迈动疲软无力的腿,踏出大门。
万万没想到,刚迈出脚步,就听见越来越近的踏踏声响——
施黛肩头趴着那只毛绒绒的狐狸,身穿朱罗袖衫与团花红裙,在茫茫雪地里,醒目得像枝梅花。
完蛋。
四目相对,相顾无言。
一时间,幼狼与白狐狸皆是一惊!
施云声绷直身体:她、她怎么会来这里?
阿狸倒吸一口冷气:他、他怎么会在这里,还是这副模样?!
只有施黛神色如常,一眼瞅见练武场门边的小黑团,展颜一笑:“是你!”
施云声直到午膳时间都没出现,也不在卧房。
她寻思着这孩子肯定来了练武场,人是铁饭是钢,不吃东西就练刀怎么行?作为一名合格的家长,必须把他带去膳厅。
结果没找到施云声,居然遇上了这只小狗。
它和上回见面一样,无精打采、可怜巴巴,一双耳朵软绵绵耷拉着,身体微微发抖。
是太冷了吗?还是不舒服?
——不行,必须赶紧跑。
眼见施黛靠近一步,施云声暗暗咬牙。
ap 虚弱无力的小短腿轻轻一颤,施云声转身就——
就被一把抱住。
可、可恶!
两只前爪试图挥舞着挣扎几下,因为太过虚弱,毫无凶煞之气,顶多称得上是扭来扭去。
施云声脑瓜子嗡嗡作响。
他体内融有一枚妖丹,是半妖。
妖性嗜杀,更何况他的妖丹来源于凶戾残暴的狼,通常情况下,旁人见他都要退避三舍。
但施黛从不属于“通常情况”。
“你的主人呢?”
将他抱在怀中,施黛皱着眉头:“为什么每次见你,你都不太舒服?没有好好吃饭吗?”
动物不会说话,这三个问题不可能得到回应,她随口问问而已。
问完了,施黛抬起右手,抚上黑色毛团的脑袋。
好软,好舒服。
与流浪狗坚硬粗糙的手感不同,这只小狗的毛皮柔软顺滑,摸上去,掌心像陷入一朵云中。
她居然……!
手掌落在头顶,施云声当即想要挣扎,却在转眼间,感受到一股将四肢百骸包裹的暖流。
施黛的撸毛技术,非常不错。
从狼崽的头顶开始,掌心贴着一路往下,指尖陷进绒毛中,行云流水地划过,激起一片细微电流。
施云声狼耳一颤,喉间发出小小呜咽。
这、这是什么?
怀里的狼崽停止挣扎,施黛笑了笑,轻挠他下巴:“还行吧?我可是练过的。”
下巴被手指蹭来蹭去,小狼后腿蹬了蹬,仍然是略显抗拒的姿态,反抗的力道却小了许多。
居然,好像……很舒服。
难以言喻的舒适感充斥四肢百骸,因为被施黛抱住,身体仿佛沉入了温水中,无比熨帖。
狼崽眯了眯眼,尾巴不知不觉开始缓慢摇晃,甚至出于本能仰起脑袋,轻蹭她掌心。
不对。
只蹭了一下,施云声的动作戛然而止。
他是狼,也是男子汉大丈夫,怎么能、怎么能被她这样摸来摸去,还心甘情愿沉溺其中?
艰难抽离思绪,竭力保持清醒,施云声咬紧牙关,正要后腿一蹬赶紧跑掉,猝不及防,听见一道女声。
“黛黛,找到云声了吗?”
是孟轲。
看她身后,还跟着施敬承、沈流霜与江白砚。
晴—天—霹—雳。
有那么一瞬间,他听到什么东西裂开的声音。
这是什么人间惨剧。
知晓真相的阿狸实在没眼看,秉承着最后一点良知,在心里给小孩默默上了柱香。
自求多福。
“那孩子应该在练武场吧?没见到吗?”
孟轲风风火火快步行来,目光一晃,落在施黛怀里的毛团上,霎时愣住:“这——”
施云声体内妖气不稳,这件事,她与施敬承知道。
理所当然地,她能一眼认出,这就是自家小儿子。
孟轲看着施云声。
施云声两眼丧失高光,也默默看着她。
“没在练武场看见他。”
见孟轲盯着它瞧,施黛晃了晃手里的狼崽:“这应该是府里有人养的小狗,和主人走丢了。”
施敬承:……
孟轲:……
哦对,施黛这辈子没见过货真价实的狼,也不知道她弟弟妖力紊乱时会变回狼形。
“黛黛。”
施敬承迟疑道:“你怀里的……”
几个字刚刚出口,就见小狼睁圆双眼、目眦欲裂,用极轻极轻的幅度,用力摇了摇头。
绝对不可以。
万万不能让施黛知道他就是施云声。他被她抱过、被她顺过毛、还被她摸得高兴,摇晃起尾巴。
一旦被她知道真实身份,他一定会羞愤致死的!
察觉出小儿子的抗拒之意,施敬承默了默,话锋一转:“你怀里的……狗,这样抱着,不会咬人吗?”
好险好险,悬崖勒马,总算圆过来。
打从最初回府起,施云声就不愿让人知道自己的狼族形态,施敬承身为父亲,不会违背他的意愿。
更别说在这种……一言难尽的情况下。
一向喜怒不形于色、八风不动的镇厄司指挥使,罕见笑得局促。
“它不咬人。”
施黛兴冲冲笑道:“它很乖的,摸它头顶,会摇尾巴。”
小狗就是世界的宝藏!
孟轲轻挑眉梢:“……哦?”
施敬承神情复杂:“哦……”
烦死了。
耳尖发热,施云声忿忿低头。
唯一幸运的是,狼形的他浑身绒毛,旁人看不见他耳朵上的绯红颜色。
狼耳晃了晃,施云声鼓起勇气,飞快扫视不远处四人的表情。
孟轲与施敬承皆是欲言又止,沈流霜脸上挂着意味深长的笑。
江白砚神色淡淡立在一边,与他四目相对,微不可察勾了下嘴角。
施云声:……
绝对是在嘲笑他吧这家伙!!!
沈流霜与江白砚见过无数妖魔,哪会不清楚狼与狗的区别。在场所有人里,除了施黛,都知道他是施云声。
一失足成千古恨。
狼崽两眼空蒙,放弃挣扎。
累了,毁灭吧。
“话说回来,云声去哪儿了?”
想起正事,施黛不太放心:“他昨晚一整夜没睡,今天不在卧房也不在练武场,不会遇上什么事了吧?
“或许是去别处散心了。新年嘛,处处热闹,小孩子最喜欢。”
孟轲试探性出声:“要不,你把这只……狗放下,我们先去用午膳?”
如遇大赦。
施云声晃了晃尾巴,满心感动,给娘亲投去一道感激的视线。
“好。”
施黛垂头望向怀里的毛团,目光交错,忽地福至心灵:“不过仔细看看,它和云声好像。”
施云声猛地一僵!
孟轲干笑两声:“是吗?哪里像?”
施敬承努力维持平静:“何出此言?”
沈流霜毫不掩饰嘴角笑意,悠哉悠哉吃瓜看戏:“细说。”
“眼神很像,你们看。”
将狼崽翻了个身半举起来,施黛若有所思:“简直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施云声老是沉着一张脸不说话,目光冷冽,看上去很不耐烦。
现在想想,这只小狗也是一样,黑眸沉沉,泛着若有若无的冷,有点凶。
“啊?是吗?怎么会?”
孟轲一个激灵,迅速找补:“我觉得这只小狗很温顺很可爱——”
话没说完,就直勾勾撞进施云声的一双眼。
黑沉如墨,凶狠烦躁,整张狼脸又垮又丧,毫无高光。
该怎么形容这副表情。
这是她头一回在动物脸上,看出类似于被欠八百万两的神色。
没办法继续睁着眼睛说瞎话,孟轲嘴角一抽。
施黛陷入沉思。
这样想想,的确很凑巧。
她弟弟的性格与这只小狗完美契合,上回见到它,是在练武场前往施云声卧房的半道上,今天遇上它,则是在施云声最常来的练武场。
它作为一只狗,甚至从没汪汪叫过!
狼和狗,长相应该差不多吧?
施云声体内有妖丹,有没有可能……
——糟糕!
看出她隐有所悟的神色,施云声后背一凉。
撒下一个谎,就要用更多的谎来圆。
木已成舟,他瞒了施黛这么久,还从喉咙里发出过呜咽,主动去蹭她的掌心。
那种事情,他才不愿意被她发现。
既然在其他人那里,该丢的脸已经丢光。
干脆破罐子破摔,维持他在施黛眼中的最后一丝形象。
一个决定悄然成型,施云声闭了闭眼。
豁出去了。
不要面子的是一条小黑狗,和他施云声有什么关系?
他脑海中的天人交战,施黛一概不知。
虽然有猜测在心底一闪而过,但毫无证据,她只当是灵光一现,没多在意。
如果这只小狗真是施云声,她爹娘能看不出来吗。
刚想把它放下,冷不丁地,怀中毛团微微一动。
施黛顺势低头。
幼年期的小狼尚未展露太多凶性,绒毛柔软得像是蒲公英。
一双眼睛漆黑圆润,如同两颗水盈盈的葡萄,卸下防备与戾气,乖巧得不像话,只需眨一下眼,就能将水波泛到人的心口上。
懵懂又无辜,眼巴巴望着她,是施云声绝对不会露出的表情。
可爱至极,正中靶心。
施黛的睫毛簌簌一颤,屏住呼吸。
下一刻,毛绒绒的蒲公英小心翼翼靠近她怀中,用小小的鼻尖蹭蹭她肩头。
心底软得一塌糊涂,施黛听见一声低不可闻的生涩呜咽,像在害羞,又像撒娇:
“汪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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