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说原来丁布就是丁不忍,丁布只是一个化名,而丁不忍这个名字在京城赫赫有名,时间不长,但足够响亮。他曾在一夜之间屠尽一张姓员外全家,神出鬼没,无人知晓他的来历,也无人知晓他的去向。
凡是招惹了他的人,都活不下来。凡是没活下来的,尸体旁边都用血写着三个字:丁不忍。
京城里的人既不知道他的长相,也不敢提他的名字,只知道不能招惹他,见了脸生的面孔,都不免礼貌了三分,生怕哪天倒霉碰到了他。有趣的是,京城倒因为一个不能提的名字而变得安静起来,争执少了,人和人打交道,都不由得让了起来。
当初,他去到京城,是为了一个人。
如今,他回到白马镇,也是为了一个人。
他不知道上官家要找的那本书是什么,他只知道,那是他必须拿到的筹码。为此,他可以不牺一切代价。
当他杀掉那伙想杀他的武士们,他就知道不能再待下去了,他要尽快离开这里,带着他爱的人。
偏偏陆见来了,一个眼里没有欲望,对别人没有威胁的人,他最恨的一种人。他跃出窗外,听到陆见小声说,那本书被我藏起来了,所以得拜托你跟我走一趟了。
丁不忍斜了一眼陆见,三下两下,像老鹰抓猎物一般攫起陆见,就往府外飞去,中途差点把陆见衣服抓碎。陆见在空中不由得感叹,这武功真是高啊。
等一下,往那边,陆见给丁不忍指路。最后,两人落在一处废弃的宅院。
丁不忍恶狠狠地盯着摔在地上的陆见,说,你把书藏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