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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别枝惊鹊(2 / 2)

练着练着,便练了一身筋骨,幸好!

幸好他练了一身筋骨,才能箭步如飞地背着我到医院。

否则——我将无我!

真的无我!

主治医生说典型的食物中毒,外带检查出甲状腺肿大,甲亢,送到医院抢救室,心律不齐,忽高忽低,状若游丝的生命体征,幸好及时送诊,否则不堪设想。

嗨!啥都别说啦,老陈于我有救命之恩!

过命的兄弟,一辈子当涌泉相报!

后来,大四毕业,各分东西,临行时,我是搂着他肩膀最紧的,差点指尖扣进他结实的肌肉里,悄悄地道一声:兄弟珍重!话音随泪珠一伴坠落——江湖从此别,何日能再逢?

据说他回了老家,回到洪湖,回到洪湖岸边的博物馆工作,再后来,结婚生子。

那个年代,鸿雁传书,音讯时有时无。

一九九四年,我从海南打工回湖北,在某师范学校当美术老师,阔别七年,重新见到老陈,他已经是武汉一家装饰公司的设计总监,那时装修行业刚刚兴起,设计师只要有美术功底,会画点带颜色的效果图,就牛逼得不得了,他美术功底扎实,不仅会画效果图,还会用硫酸纸画施工图,自然在公司收入颇丰。

我从海上爬起来,他却刚下海!

那时确实流行下海,放着洪湖博物馆的铁饭碗不要,一人跑到武汉打工,除了薪水翻几番,没别的理由。

也不可能有别的理由,他媳妇小名珍珍,两人都是初恋,珍珍在大学期间去探过几次亲,绝对是美人胚子,人群中惊鸿一瞥的那种,人间极品在手,怎会弄残花败柳?

1994年的秋天,我们哥俩重逢,他住汉正街,我住胭脂巷,约到鸭脖子鸭爪子还有吹拉弹唱的吉庆街,好好喝了一通。

自然是酣畅淋漓,不醉不归。

我掏的银两,

我付的酒钱。

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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