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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凶兽典韦(1 / 2)

云卷云舒,清风为熏,良时美景抚平了某人烦躁的内心。

眺望远方天空,李唐逐渐开怀,对于这世道,他早就深有体会,被人翻手夺权,只能怪自己能力不济,怨不得他人。

如今北行,以后的路在心中已经有了模糊的想法,自己手下拥有近万名训练有素兵甲精良的士卒,天下之大自可去得。

只要不有意作死,至少在偏远蛮荒之域,觅一处地盘做个土霸王,应该没问题。

是的,李唐目前的想法,就是趁着大汉内乱自顾不暇,带人跑路。

汉末诸侯争霸,可不是闹着玩的,亿万人口打到最后的不足千万,其中固然有其他成分,但民众的惨状却不能忽略。

值此黑暗乱世,李唐也不确定自己能在这人间炼狱中被融化,如果之前豫州稳定,自己还有点争雄之心,毕竟一州之地在手,野心自然膨胀。

但被人夺权后,则想着逃到化外蛮夷当土王爷,其实也是不错的。

自古以来,中原王朝都对这些化外之地不感兴趣,也不用担心对方跨界打击,自己凭借着精兵悍卒自可逍遥。

如今的李唐不大不小也是一个有实力的匪,虽说丢了豫州,仓皇出逃,但麾下这八千多名带甲锐士的战力,比一般的十万乌合之众都强。

这可不是胡吹,而是李唐搜刮了整个豫州府库,在加上前番歼灭三万多名中央精锐,得了其中的武备与甲胄,此刻武装到八千人身上,不要太强。

想想之前的汉军有多猛,在那种情况下打出了一换几的比例,岂是单纯的训练有素能说得通的,除了训练,其中武器装备也占据了很大一部分原因。

有精良的武器装备为依,有八千多名强兵悍卒为凭,有麾下一众将才辅助,李唐还是不容小觑的,至少比之前的那万名喽啰强了不知多少。

李子民这人有很多优点与缺点,优点就是审时度势欺软怕硬,以及量力而行。

什么实力就做多大事,实力强大时想着称王做祖,实力不及时,他想着干脆跑到外面逍遥快活算了。

除非,你把其逼急了,不然他会很惜命。

打击再大,李唐都没想过重新去做鸡尾,寄人篱下。

就像他娘从小就教育的好好读书,在学校不要打架,要做个彬彬有礼,处处礼谦让的好学生,将来找个好工作。

可惜李唐已经与好学生渐行渐远了,如今自己不再是太平犬,而是乱世中的狼。

宁为鸡头不为凤尾,道理其实是相通的,虽然凤尾看起来比鸡头高档,但人就是那种奇妙的生物,思想不同。

“人面有异,其思亦然!”

烈阳如火,大地上铁甲铮铮兵戈如林。

一支杀气腾腾的队伍列着整齐的队伍缓缓赶路,正前方数千骑兵打马慢行,身后步卒紧随!

狼骑悍卒是月来的成果,也是李唐做人的依仗。

八千多的队伍刀盾齐全,且都是经过层层筛选出来的好苗子,数十个日夜操练才初步成军。

“有此强兵悍卒,天下之大,自可去得!”

将近一万精锐,说多不多,说少不少,绝对能护送李唐安全北上。

筛选兵卒,他自有一套标准,就是效仿太祖的选兵方法。

十几万黄巾之中强壮良家子弟优先,然后良中选优,择强壮者狠狠操练一番之后,意志不坚承受不住者尽皆淘汰,

只要坚持下来每日米饭管饱,偶尔还能混到一片肥肉,相对于他们来说是神仙般日子,这让本就精悍士卒更加强壮。

良家子,优点不要太多,老实,本分,醇厚,朴实,诚恳,认真,任劳,任怨好管理。

简单来说,就是因为生长环境的以及教育各种原因,头脑简单四肢发达,耐力好,韧性强,更能吃苦耐劳,这样人操练起来纪律性服从性杠杠滴,令行禁止放到战场上就是无情的杀戮机器,是当兵好苗子。

李子民没有奢望自己的军队,能够成为打不垮拖布散的战士。

没错,太祖那拔山涉险万水千山只等闲,有思想目标的队伍,是战士。

这个时代,李唐不奢望他们成为战士,只希望手下兵卒能够铸就军魂,北行不垮就已经很满足了。

........................

骄阳如火,云雾蒸腾,天地间一片晴朗景象。

大地上高山耸立,巍峨啊翠微林木茂盛,一片翠绿之间。

山脚下,一队骑兵呼啸而过,旌旗招展金甲利兵,士兵们眼神如刀杀气腾腾,好个虎狼之师。

“报,大统领,有敌情!”

踏踏,马蹄声急,一名斥候策马上前通报:“大统领,北方数里外发现敌情!”

马蹄踏踏,刀兵如林,士兵们脚步不停。

军阵中,一员将领稳坐马背,闭幕假寐,没有出声。

“啪,蠢货,”

一鞭子将斥候抽到在地,王丰见大哥闭目不言,就知道不满之处何在,对倒在地上的斥候兵训斥道:“吾知有敌!”

“然敌军多少?是何旗号?装备如何?“

斥候挨了一鞭子脑子瞬间灵光,背上那火辣辣的痛感使其低首,不敢有丝毫怨言:“报,统领!”

“对方约有五百人,兵器杂乱,没有旗号!”

“看情况为城中差兵........”

这些斥候是王丰负责统领,虽然经过很长时间操练,但还是有一些人脑子浆糊,如今在大哥面前丢脸这让他羞愧,同时暗下决心日后定加倍操练。

斥候作为军中王牌精锐,比之一般士卒还要难以训练。

因为他们要掌握的技能更复杂,脑子也要灵活,还要懂得分析情况,能看懂旗帜。

而这个时代,能看懂旗帜的,绝对属于不可多得的人才。

“五百人!”

马背上李唐睁开眼睛,下令进军:“全军加速,”

“全军加速!”

轰隆隆,当先三千铁骑轰隆作响,身后五千步卒迈着快速的步伐,紧随其后。

远处,一山脚下,数百名县衙差兵围着某人形生物,虎视眈眈,但却踌躇不敢上前。

有人耐不住,想要劝解:“典韦,杀人尝命乃朝廷律令,无论逃到哪里都没有汝容身之地!”

“尔若束手就擒,县尉还可能网开一面,免你一死.....”

“哼,废话少说,有胆来战!”

声如虎啸,震得林木簌簌,落叶飘飞。

林荫下,一头人型凶物显露,他身高九尺,头大如斗狮鼻阔口,腰间裹着一条虎皮。

赤裸的上身,被一层黑色毛发所覆盖,周身肌肉高高虬起,宛若巨蟒缠身,整一头野生金刚。

他叫典韦,陈留己吾人士,因面向凶恶被家乡众人视为异类,不愿与其交集。

只有一名儿时挚交好友,时长结伴饮酒打猎,不想却因为好友妻女貌美,引来镇上恶霸,被人活活打死侵占女眷家财。

如此大恨,典韦怎能任恶人逍遥,于是便打上府邸活撕了那人,为好友报大仇,然后逃之夭夭。

这个时代民众虽愚昧,但是血性未泯,怒而杀人者还真层出不穷,侠以武犯禁,典韦出身粗鄙,没有什么后台,自然上了官府的花名册。

官兵虽然人多势众,但数日来的追捕损伤,已经让头目知道其人厉害,不到万不得已,他不敢短兵相接,遂示意身边一名狗头军师继续劝解。

军师无奈,他已经看出了典韦的凶悍,但长官发话,也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忽悠道:“朝廷律法不容触犯,天下之大无尔容身之地!”

“典兄若束手自首,县爷必秉公执道,就算不为自己着想也要考虑一下父老母乡亲.....”

“哈哈,好一个秉公执道!”

“当初那恶霸欺杀某好友,强占妻女怎么不见公道?”

“如今却来诓骗于我俺?真当俺不明事?”

虽然出身卑贱,但有些道理典韦还是明白的,他面目狰狞,丝毫不为所动:“老子天生地养,你也不用拿父老乡亲威胁我!”

“生死有命,不服来战....”

眼见典韦不愿妥协,官兵头目也无言辩驳,他耐心逐渐被磨灭只得下令道:“冥顽不灵!”

“放箭射死他!”

恶人凶悍,他们不敢近身,遂命人以弓箭射之。

“找死!”

典韦只是酷似兽类,但毕竟不是真野兽,怎会傻乎乎原地等死。

剑拔弩张间,他大吼一声,整个人瞬间拔高。

脚下一声炸响,土石分裂,化作一道黑影,向着人群冲去。

“咻咻!”

破空声响,迎面数十根箭矢袭来。

“哈!”典韦猛然提炁,咬牙扯过随身虎皮,抖于身前,脚步不停。

“噗嗤哧!”

虽然有虎皮遮挡,但还是被一些箭矢及身,锋利的箭头在典韦身上划出道道伤口,黑色的匹夫间,更是渗出鲜血。

他周身黑毛旺盛,加上皮糙肉厚,起到了一定防御作用,但血肉之躯难挡利箭,除非错投猪胎牛肚,长着野兽的皮囊。

“吒!”嗖嗖生中,箭矢飞驰,数支箭矢角度刁钻钻进肉里,长长的箭杆尾端在其手臂上轻颤,伤口不甚致命,但那火辣疼痛之感,却激起了其嗜血的凶性。

“呼呼!”

身影如飞,裹着恶风,穿过奚落的箭雨。

“喝!”典韦速度极快,转眼间便冲到了官兵面前。

士兵人之感一阵罡风袭来,凶煞之气铺面,吓得神魂皆冒。

“啪塌!”

磨盘大的手掌拍下,官兵头颅当场被扇飞出去,鲜血如泉水般乱喷。

“死!”典韦大手一甩,方圆丈内官兵被那坚实的手臂扫中,数名士兵骨折分裂。

凶兽身形高大,顺势捉捞,四周官兵像鸡仔似的,被其捏着脖子提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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