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2417年冬季的一个清晨,方迟闲散地在街上迈着正步。低头看着自己笔直的双腿,他暗暗冷笑,即使是离开军校多年,这些习惯还是难以改掉。无论他怎么掩饰,那独属于军人的气息还是会不由自主地暴露出来。双手插在大衣口袋里,好躲避寒冷的北风。号称春之城的这个城市,还是有难以忍耐的寒冬和酷暑,果然世界上没有可以让他安安稳稳过上一辈子的地方。冬日的早晨是漆黑的,明明已经六点了,却还是如深夜般。路上鲜有行人,大多数人还在被窝里汲取着温暖,也只有他这样刚刚结束那令人厌恶的夜生活的人,才会在这样的清晨里,仍然忍受着寒冬的侵蚀。正是这样一个寂静的清晨,才让他听到那几不可闻的声音。“嗷!”细微的叫声勾起了他为数不多的好奇心,方迟走向发出声音的那个墙角。一只灰头土脸的小狗在寒风中打着哆嗦,它身上的毛被磨掉不少,难以御寒,只能蜷缩在墙角不停抖动着身子,实在无法忍受时,就发出一两声细微的哀嚎。它看见了方迟,却没有求助地摇尾巴,反而努力站起身来想要逃跑,可惜它太过虚弱,挣扎了几下,最后还是趴在了地上。有意思!方迟难得地露出了笑容,他就喜欢这样的硬骨头,如果这只狗刚才谄媚地跑过来,他只怕会一脚将它踢开吧?可现在这只狗想逃,反倒勾起了他的兴趣。他上前拎起这只脏兮兮的小狗,感觉到掌下的小东西在不断挣扎,方迟又笑了。他就是喜欢为难人,就是喜欢看别人不愿意的样子。只不过为了避免让人发现他和那个人的相似,方迟将这一点藏得很深,几乎没有人发现他这样的性格,大多数人都认为他是个温雅的人。不过现在在他面前的是条狗,而不是个人,这家伙既不会说话,也不会写字,自然没办法泄露他的秘密。装绅士装久了,他差点以为自己也是个善良的人了。嗯……好,养一条狗也不麻烦,刚巧他很闲。想到这儿方迟不顾小狗的挣扎,硬是将它搂到大衣里,无视它脏兮兮的身子蹭黑了他干净的衬衫,大步向住处走去。回到家用瞳孔扫描锁开了门后,方迟将小狗拿出,取出昨夜走之前就热好的牛奶,自顾自地喝起来。小狗到了陌生的环境充满警惕,小心翼翼地嗅着,方迟皱了下眉,他新铺的地毯被这家伙踩得全是黑脚印。将剩下的牛奶倒在小碗里,放到小狗面前,那小东西迟疑了一会儿,伸出舌头轻轻舔了下,接着快速地低头,疯狂地舔食着碗里的食物,生怕别人抢走一样。没几口那点牛奶就被喝光了,小狗意犹未尽地舔舔碗底,希望得到更多,却被方迟一把拎起,丢进了浴室。它不停地挣扎,努力露出才长出不久的小牙,企图威胁方迟放开它。“真是养不熟的畜生,刚才吃的那么欢,现在翻脸不认人了,不过我喜欢。”他将小狗丢到喷头下,红外线感应器察觉到热度,自动喷下水,吓得小狗嗷嗷惨叫,不停地躲避水流。方迟见它一副狼狈样,心里更加开心,不停地将它赶到水流下,气得小狗张口欲咬,却总是咬不到。折腾了许久,终于把它洗干净了,可是方迟和他的浴室,也都全是泥点了。他脱下衣物,露出结实的身体,随意冲了下,抱着小狗走到暖风前,将他们两个一起吹干。温热的风吹倒小家伙身上,在加上方迟不断用梳子为它梳理皮毛,让它不由得放松了警惕,发出呜呜的舒服声,方迟看着它,嘴角上扬,扯出一个迷死人的微笑。清洗结束后,他将衣物丢进全自动洗衣机内,顺便将房屋清洁模式打开,让屋子自己清理污渍,自己则抱着小狗躺到床上,轻轻抚摸着它柔顺的毛发。洗干净的小狗,居然是通体雪白,耳朵有点尖,牙齿也很锋利,不止一次地想要袭击方迟的手。可惜它真的太累了,柔软的床,温暖的屋子以及温柔的抚摸,让它慢慢进入了梦乡。见它睡着,方迟坏心地用手揪揪它的耳朵,又戳戳它的鼻子,再拽掉一两根毛发,就是不肯让这家伙好好睡,气得小狗扑到他身上乱咬。一人一狗玩了一会儿,终于都睡着了,小狗将方迟的手指含在口中,不时发出呜呜的叫声。-方迟现在所处的国家,叫做瑞奈森斯,意为新生。是刚刚建立不到一百年的国家,这个国家里的人,来自世界各地,这里有逃犯,有亡国奴,不管怎样,都是在祖国无法生存下去的人。瑞奈森斯是以战争起家的,是一个军事国家,军部的人同时治理国事。正是这样的制度,这样的国民,才让这个领土面积并不大的国家可以在世界立足,因为有着强大的军事科技和军队。在这个国家里,军人的地位是绝对崇高的,是拥有极大权力的,每个青年都打破头地想要入伍参军。可是在众多人之中,能够出头的又有几人。大多数青年都在底层不断挣扎,即使无法进入高层,也不能陷入最底层——作为人体兵器的弃卒。在这样艰难的环境中,年仅24岁便担任上校的布莱安,简直就是军队中的奇迹,全体青少年的偶像和奋斗的目标。要知道,在本国的军队结构中——大总统上将中将少将准将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准尉上士中士下士,能够跻身于“校”字级别的人,几乎都是30岁以上的大叔,而“将”级别的,更是40以上的老头了。而布莱安是唯一一个年仅二十就身居高位的陆军上校,并有希望在三十岁以前晋级准将,这样的功勋,不得不说是个奇迹了。而今天,刚刚从边境调职到斯普瑞城不久的布莱安,脸色非常不好。他坐在椅子上,笔直的长腿交叠着搭在桌子上,动作很不雅。明亮的阳光透过防射线玻璃照射在他坚毅的脸庞上,金色的短发在阳光下灿灿生辉,衬得他像个天使一样。可惜天生水蓝色的眼睛蒙上了一层寒霜,冷冷地看着面前满头大汗却依旧站得笔直的男人。汗水一滴滴落到他肩上的一杠两星上,顺着军绿色的袖子滑落到地面上。“霍尔斯中尉,”薄唇轻启,“你跟了我一年多,怎么还是这么无能呢?”霍尔斯继续挺直腰板,一言不发。布莱安从来不要借口,办得到就是办得到,做不到就做是不到。他没有找到丢失的狗,就是他的无能。“你已经从我的私人秘书变成文职人员最后变成军犬饲养员了,现在连我唯一想要的军犬都弄丢了,你说该怎么办?”布莱安语气里毫无感情。霍尔斯敬了一礼后,正要把肩章取下,却听布莱安说:“慢。”“我没打算让你辞职,”他无情地笑笑,“再给你一个星期时间,如果还找不到……”他抬脚碰了碰桌面上的狗项圈和锁链:“你知道该怎么办,对吧?”霍尔斯敬礼,出了门就脚软,他敢保证,再一个星期之后如果还找不到狗,他绝对会被布莱安拴上链子当成军犬养的!第2章斯普瑞的夜生活是丰富多彩的,即使是正常工作的人,午夜前也会在酒吧里喝上一杯,放松一下心情。不过更多的人则是来买醉,昏昏沉沉地度过一夜,仿佛就可以不必担忧生活上的各种烦恼一般,这里是逃避现实的最佳场所。“与其叫春之城,不如叫腐朽之墟。”方迟嘲讽地说着,同时将杯中的烈酒一饮而尽。“这么喝,可是伤身的,方。”德维特拍了拍他的肩膀。“不这么多喝一些,我怕一会儿没办法工作。你也知道,康纳夫人是怎样一个难对付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