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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节(1 / 1)

他说:“我们换个地方说话,不能让你大哥知道了。”
——狐妖,向来是敢于挑战权威的。
渺渺同意。
对小孩子来说,没什么比瞒着大人搞小秘密更刺激的了。
渺渺也擅长糊弄大哥,这会儿张玫和表姐在客厅玩电动,而大哥就在厨房切水果。虽然宋无道对渺渺有点儿过度保护,但宋宅在他的严密监控之下,在这里会呼吸会思考的每种生物都是被他划分为“安全”的,自然不会多去管束妹妹,让妹妹感觉透不过气来。
于是,便形成了灯下黑的自由。
二人悄咪咪的摸到宅子后方。
宅子的后园种了不知名的树,是大哥种的,好像一年四季也开着有着淡淡好闻香气的花,这会风轻轻一吹,二人刚走进院子,花瓣就刮了一头一脸,元惑顺手替她扫干净发顶的碎花。
他问:“我接下来说的话可能有点惊世骇俗,你做好心理准备了吗?”
“嗯嗯!”
渺渺用力点头。
来吧,她做好心理准备了。
“其实我不是人。”
这个渺渺猜到了。
元惑接着说:“我是一只犬妖。”
说着,他的发顶便冒出了一对毛绒绒的狗耳朵。
雪白的狗耳犹如脆弱的花苞,彷佛萨摩耶的耳朵长到了人的头顶上。
他说话的时候,兽耳还抖了抖。
耳朵尖有一小撮毛,搔到了渺渺的萌点上。
痒了,手痒了,好想把他按在墙上,狠狠地rua他一顿!
“犬、犬妖啊。”
渺渺一边结巴,一边强迫自己移开视线,把目光从那对软乎乎一看就很好揉的狗狗耳朵中,下移到元惑的双眼。元惑的确有一张特别好看的脸孔,可是当兽耳冒出来之后,脸就不重要了。
只要不是丑得惨绝人寰的三百斤肥男,兽耳就是坠吊的!
“是的,我们犬妖族有一个传统,”元惑继续说下来,唇畔挂着极具欺骗性的微笑,眉宇间甚至透着浅浅忧郁:“在遇到心动的人之前,我们的性别是模糊不定的,只有当遇到心上人之后,我们就会变成能吸引心上人的那个性别。”
——这种习性,多半出于在水里生活妖怪。
现代管这叫……
性别转变现象?
渺渺飞快接受了这个设定,心不在焉地问:“所以你遇到喜欢的人了吗?”
她的心思一直在那对毛绒绒的兽耳上。
——啊,又动了。
——好想让它在手心里动一下。
“遇到了啊,”
元惑伸出手,极为自然地将渺渺拥进怀里。
这个拥抱并不特别亲密,虚虚的拢着,保持了守礼的距离,却也够让少女小鹿乱撞。
风一吹,花瓣簌簌落下来,打着转儿的少许落到他发顶,少许从脸颊吻过,更是衬得人面桃花,美好得像假的。
而亦舒曾经写过,那些美好得不像真的事物,往往也就是假的。
“见到你之后,我就想做男人了。”
“第一次做男人,不是很熟练,你看我像男人吗?”
元惑知道怎么让女生放下心防,好看的皮囊其实并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卸除一切侵略性,把自己弄得柔软无害,让姑娘相信即使拽上床榻后,他也不会逾越半分
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让对方相信,自己在这之前,也是和她一样的女孩子,当男人当的不熟练。
狐妖诱惑人心,全靠随机应变,随兴而为。
无师自通了渣男撩妹套路之直男装gay。
渺渺在他怀里仰起头。
她的目光越过他那张俊脸,落在他头顶的毛绒绒耳朵上——是可忍,孰不可忍,实在忍不住了!
渺渺脱口而出:“我想摸摸你的耳朵!”
……
“……啊?”
饶是元惑,也不禁微微张唇,露出愕然神色。
“可、可以吗?”
渺渺双手合十,满脸写着渴望:“拜托啦,这个对我真的很重要,我rua不到狗狗耳朵就要死了!”
元惑眸子低垂,将女孩的神色尽收眼底。
她说的是实话。
她真的很想摸摸他的耳朵,而且吸引力胜过他的脸。
哦,不对,这对狗耳也是他使了点小法术变形的,她钟爱的甚至不是他的狐狸耳朵。
“好,给你摸。”
元惑低下头来。
他太高,而她又太小只了,彷佛苍梧大树垂下自己的枝桠供孩童赏玩,渺渺也没跟他客气,如获至宝地抓住了雪白毛绒的狗狗耳朵。渺渺对动物的动作向来温柔,不会把宠物当玩具恣意而为,这会揉捏时手劲也放得很轻,指尖不时刮过耳背……
虽然说是幻化过的兽耳,反馈触感却是实实在在的。
被公主触摸的毛绒兽耳酥酥麻麻的,快要立不起来了。
不论狗还是狐狸,耳朵都是神经密集的器官,元惑能清晰感知到公主的小手又凉又软,指腹刮过的触感明晰。九千年的大妖,谁能这般放肆地揉捏它的耳朵?渺渺不仅揉了,还揉了个爽,指尖试探性的还想往里钻……
“小公主,里面不可以再碰了。”
元惑捉住她的手腕,万分忍耐地说。
“啊,抱歉。”
被逮了现行,渺渺也很乖地收回手。
方才游刃有余的笑脸帅哥,这会白皙脸庞上隐隐染着赧色,呼吸也沉重了些许。
她rua爽了,被rua的那个没爽够。
说不清道不明的欲求不满堵在胸腔间,成了难以启齿的躁郁之气,元惑开始觉得小公主没他想象中那么简单了,既会因为美色没有防范地轻易接近他,又在看到狗狗耳朵后,对他的美貌视若无物……
正当狐狸在心里叨叨时,渺渺又问:“那尾巴可以让我摸一下吗?”
“……?”
她到底有多爱摸狗狗!
元惑突然后悔起自己编造的身份了。
“不可以吗?”
渺渺双眼润润地仰望着狐妖。
狐妖看她,却觉得她完全不必喜欢狗狗
她这副模样,自己已然很像一只索要奖赏的小狗狗了。
元惑顿了顿,无可奈何地变出了一根雪白的大尾巴。
下一秒,他便清晰地看到了小公主陡然亮起的双眼。
“我要摸我要摸我要摸!”
重要的事得重复三遍。
“嗯。”
元惑应声,身后的大尾巴晃了过去,蹭到她的脸颊边。
这动作诚然是有点轻浮的,跟拿手指擦姑娘的脸差不多意思。可是当人类的手指变成狗狗的大尾巴后,渺渺不仅没觉得被冒犯到,小圆脸上甚至露出了被治愈的幸福神色——好想被毛绒绒尾巴打脸,好想被粉色肉垫踩踩,还想被大狗狗扑倒!
人类男的,不行。
大型狗狗,行!
渺渺立刻对帅哥的怀抱失去兴趣,转而双手抱住了这根可观的大狗狗尾巴。
它的毛发柔软细密,扑在脸上让人幸福得下一秒就要跟着晕过去,没什么异味
狐妖大惊失色:“你为什么要抱着我的尾巴大力吸气?”
“呃,”
渺渺和尾巴贴贴,露出讨好的微笑:“因为它就在那里?”
登山家乔治·马洛里在面对“为什么要去登珠穆朗玛峰”的疑问时,给出了“因为山就在那里”的禅味回答。
如今,毛绒绒爱好者渺渺,便化用了这句经典句子,震慑住了九千年狐妖。
“……那你继续吧。”
“好耶!”
得到允许的渺渺越发放肆地抱着尾巴揉揉,偶尔还要吸一口,得劲儿。大型犬如果主人照顾得不精心的话,身上多少有点味,像直立大熊那种动画片里看着特别可爱的生物就更别提了,可是犬妖的尾巴,那是真正打理得油光水滑,不仅没有一丝异味,用力吸两口,还有点香。
这归功于狐妖元惑是只精致妖怪,平时上好熏香不断,也很爱洗澡和打理毛发。
是只拥有较强自我管理意识的狐狸。
元惑对小公主的忍让,换来了公主的步步进迫,以及一些迷惑行为。
当他看到公主把尾巴围到脖子上的时候,终于忍不住再次询问:“请问这是在做什么呢?”
“我一直想要毛绒绒的围脖,可是皮草太残忍又很贵,何况,”小公主义正辞严:“没有人能拒绝把这么粗长的尾巴挂在脖子上的欲望,没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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