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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9节(1 / 1)

阎织云:“爸,他是混血,中文说的很好。”
阎父:……你个小兔崽子不早说,让老子在儿媳妇面前丢人。
阎母的性格和明母差不多,絮絮叨叨的跟明乐天说话,说一句就跟阎织云大惊小怪地夸一句,“这孩子,睫毛怎么那么长,洋娃娃一样。”
阎织云:“好看吧?”
阎母结结实实地点头,“好看,真好看。”
乐天:……你们家里人一个比一个别致。
除了远在小国的明乐天父母不知道,全世界几乎都已经知道阎织云和明乐天是情侣。
两人和缓而幸福地过了五年,安妮在这五年内将任星捧成国际知名女星,自己开了家经纪公司当老板,手下招兵买马,势头之猛已经直逼国内一线经纪公司,当然阎织云也没少在里面牵线搭桥地帮忙。
一方面是想安妮成功了,明乐天能从她未婚夫的身份中彻底解放出来,另一方面,安妮也确实是个优秀努力的姑娘,跟他与明乐天的关系也不错。
那一天,系统和安妮同时给乐天发来了信息。
安妮虽然还没有爬到事业的顶峰,但她遇上了自己的爱情,使她足够有勇气去反抗家族,对方是个男演员,影帝级别,系统告诉乐天是个无可挑剔的好男人,乐天很放心,对电话里的安妮道:“加油,过好你自己的人生。”
“谢谢,真的谢谢你,也祝你幸福。”安妮轻声道。
挂了电话之后,乐天摸了摸下巴,“阎哥这么好的摄影技术,不留点纪念可惜了啊。”
系统:……就不能想点好的?
阎织云虽然一直说装备好了就帮乐天拍照,却迟迟没有拍,大概是越是重视越是谨慎。
晚上阎织云一到家,乐天就扑了上去,“阎哥阎哥,给我拍照吧。”
阎织云人还没站稳,先低头亲了他一下,“上次不是说过了,再等等。”
乐天摇头,“我等不及了。”
阎织云皱眉,托起人柔声道:“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吗?”
“安妮准备准备和她父母摊牌了,”乐天眯眼笑道,“我们也可以摊牌啦。”
阎织云松了口气,“你吓我一跳,看你脸色不太对劲。”
乐天将脸埋到他的肩头,“哪有,阎哥,我们拍照吧,拍两个人的,怎么样?”
阎织云拍了拍他的背,“结婚照?”
乐天头往后一仰拉开距离道:“阎哥,你求婚也太草率了吧,这样我可不答应。”
阎织云失笑,“那我给我买一千零一支玫瑰?”
乐天推他,作势要跳下来,阎织云忙将人半扛在肩头,轻拍了一下他的臀部,“别闹,给你种玫瑰。”
那七天里,乐天一直撒泼打滚地要阎织云给他拍照,阎织云没松口,被他闹得实在受不了了,在被窝里搂着他亲了一口,“等年底,我都已经安排好了,到时会有一场很漂亮的流星雨……”
乐天不说话了,从旁边拿了手机,让阎织云凑过来,两人汗津津地拍了一张合照,照片里的阎织云甚至没有看镜头,脸上全是无奈的笑意。
如果阎织云知道这是他们第一张也是他们最后一张合照,他一定会穿上他的西装,认认真真地坐端正,露出他最幸福的笑容。
明乐天走的很突然,早上送阎织云去了工作室,在门口与他吻别,中午阎织云就接到了舞团的电话。
心悸,心脏骤停。
一切都是那么不真实,而躺在病床上的那个人的的确确是他的爱人,是他每天都要亲吻无数次的脸庞,阎织云看着那张熟悉的脸,伸手轻碰了一下,冰凉的,他恍惚地抬起头看向医生,在医生惊恐的神情中倒了下去。
明乐天的葬礼结束之后,阎织云就消失了。
没有任何人知道他去了哪。
年底的时候,阎织云回来了,瘦了一大圈,满腮的胡子,出现在工作室里,闵亮看到他那一瞬就哭了,“阎哥……”
阎织云点点头,脸上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
闵亮扑上去抱他,才发现这个人远比外表瘦得更多,身上的骨头全膈人了,心惊道:“阎哥你去哪了?这次回来,不走了吧。”
阎织云摇头,“不走了。”
第二天他来上班,胡子已经刮得干干净净,除了西装太宽大,话太少,一切都仿佛如常,闵亮却知道,变了,都变了。
阎织云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开摄影展,他说给自己办的,租了全市最大的一个展馆,只让他自己一个人进。
里面挂满了空白相片。
阎织云坐在偌大的展厅,低声道:“你喜欢的,大场地。”
每一张空白的相片在阎织云的心里全是明乐天的影子,他就是明乐天的相机,他的眼睛他的思想他的心早已充斥了这人所有的模样,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身体慢慢仰躺在地,阎织云任由自己闭上眼睛陷入回忆,那一张张雪白的相片纷纷落下,像云一般沉重而又温柔地包裹住了他。
耳边恍惚间响起了呼唤声——“阎哥。”
“我在,”阎织云慢慢蜷起,“我一直在……”
第250章 飞盗1
月色皎皎,风声宁静, 屋檐上盘缩着一个猫儿一样轻巧敏捷的黑影, 双脚并拢身躯微躬,稍尖的耳朵微微抖动, 远处破空之声不断传来。
乐天:“……我觉得自己很危险。”
系统温柔道:“是吗?”
他手臂上的汗毛全都竖了起来,每一寸肌肤都叫嚣着快跑。
乐天也不再多想, 依照本能轻轻一跃腾空而起,明月圆盘映照下, 疾风一般几个起落, 踏雪无痕般地从屋顶飞跃而过。
乐天边跑边骂,“这就是你他妈说的会飞?”
系统:“你这不是飞的挺得劲的吗?”
孟乐天, 江湖人称飞盗,飞天遁地无所不能,他想偷的东西就没有偷不到手的,除他以外其余宵小皆为贼,无人有资格与他并驾齐驱。
乐天:……倒也并不觉得很光荣。
孟乐天的五感极为敏锐,追击的人至少还在十里开外,乐天已感到压迫,正是这种压迫令他完全不能停下, 提一口气便跃上数十米高,他都快被自己吓傻了, 这孟乐天的轻功的确厉害,如此跑了大约半炷香的功夫,乐天才觉身后的危险已远了。
待他松了口气时, 发觉自己已狂奔到旷野之中,脚下微微凸起,他往后一退,便见面前是一块书写潦草的木板,完全看不清上面的字。
乐天吓了一条,面前竟是一个人的墓碑。
尽管非常简陋,但的确昭显着下面埋着一个死人。
乐天不淡定了,立即往后跳了一下,因着本能他竟一下跳出了数米远。
“没想到原来飞盗竟然是怕死人的。”
身侧传来一个低沉沙哑的声音,他的嗓音仿佛像是吞过粗粝的沙子尚未咽尽,非常地让人不愉快。
乐天骤然警醒,以孟乐天的敏锐竟然没有察觉到有人在附近,这人一定是个高手。
月光下,一个高瘦的身影从林子里走出,他很瘦,比他身旁的枯树也好不了多少,面色在月光下显出一股奇异的带有死气的青白,结合刚刚乐天踩的那头坟包,他都怀疑面前这个人是从坟里爬出来的。
青白的脸上挂着僵硬的笑容,他大约是不太会笑,嘴角的肌肉轻轻抖着,比起笑更像是婴孩饥饿时的抽搐,“我并不想杀你。”
乐天的小心脏已经吓得在蹦迪,面色依旧很从容,“通常这样说的人,其实心里还是很想杀我的。”
他又笑了一下,“原来飞盗是个很聪明的人。”
乐天道:“一个蠢人原也当不了盗贼。”
那人道:“聪明的人却也不会去偷他不该偷的东西。”
乐天轻笑了一下。
孟乐天的模样很秀美,在江湖中堪称是一位非常漂亮的美男子,所以他也曾自信地说过‘即便是女人的心,我也很容易就能偷来’,他的笑容要比那人的笑容好看的多,在月色下仿若盛开的花朵,却对那人来说毫无吸引力。
“我想偷的东西,从没有该与不该。”乐天背着手依旧非常从容,总不可能一落地就死吧,装,就硬装。
众所周知孟乐天的轻功绝顶,功夫却很粗糙,那人见他如此镇定,不禁生出了些警惕,他的眼睛狭长,像是比普通人要更长,眼尾几乎要扫到太阳穴,毒蛇一般,眼珠子来回扫了四周,语气忽然变得客气起来,“或许我们可以打个商量。”
他退了一步,乐天却并不想退,悠闲道:“我从不与人商量。”
那人脸色也变得难看起来,“那么你是想动手了?”
乐天淡淡道:“你可以来试试。”
那人实在不明白孟乐天为什么可以如此不慌不忙,当然他从不觉得世上有不怕死的人,所有看上去不怕死的人要么是有所依仗要么是压根就不想活了。
孟乐天正值风华,刚刚又到手了一件稀世的宝物,显然不会不想活。
乐天静静地看着他,他的神情是一贯的温柔和煦,眼神像春日枝头柔嫩的柳枝般柔软,他是个很面善的人,无论男人或是女人见了他都会心生好感。
这样的眼神却让那人不由自主地生出一种恐慌。
孟乐天偷过许多东西,甚至从来不掩饰自己的相貌,而他至今还活得好好的,当然也不可能只是因为他过人的轻功。
那人轻咳了两声,青白的面上浮现出一点红晕,并未让他多一丝人气,依旧是病怏怏死气沉沉的模样,他边咳边从腰间拔出一柄软剑,手腕轻轻一抖,原本软得像面条一样的剑顺便变得笔直。
这人是个顶级的剑道高手。
乐天脑海里浮现出的唯一念头就是跑。
这是习武之人的本能。
孟乐天不是他的对手。
那人低声道:“债剑愿与飞盗切磋,点到为止败者退让,如何?”
乐天:“系统……他说啥?zhai见?”
系统:“……债剑李克,他幼时生了痨病,本来是要死的,他硬生生地靠自身修习剑术捡回了一条命,自称向阎王讨债,所以他的剑叫债剑。”
乐天:“……”再他妈您的见嗷,练剑治病就他妈离谱。
乐天装了这么久的淡定,其实心里压根没底,忍不住问系统:“我应该不会被他打死吧?”
系统:“当然不会。”
乐天放心了。
系统:“也就是被打的没了半条命而已。”
乐天:……系统黑化了吗?越来越不掩饰想他死的心了。
乐天心里慌的一批,面上依旧装逼,“我出手没有点到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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