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精品书屋>都市言情>道德绑架?笑死,我根本没有好吗> 第253章 “坤犬不宁”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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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3章 “坤犬不宁”战役(1 / 1)




花坤的脑残粉们执行力非常高,在几个粉丝头子的号召下,呼朋唤友,成群结队,组建远征军,直接开拔,对小红猪发起总攻。
本身微博跟小红猪用户就存在大量重叠,很多人都不需要特意下载小红猪和注册账号,直接切换app就可以原地开火。
一时间,无数强兵悍将空降罗燕妮发表在小红猪的小作文。
一看,果真在恶意玩梗!
第三张那个死狗的照片,乍一看没毛病,但如果眯起眼睛,确实能隐约看到鸽鸽出道时的影子。
而这,也是全网黑子最喜欢黑的地方。
这该死的贱女人!
果然在恶意黑鸽鸽。
其实花坤在全网的黑子数不胜数,到处都能看到有人玩梗。
真的是赶之不尽,杀之不绝。
粉丝们渐渐的也就看开了。
从最开始的恶心玩梗,厌恶玩梗,到后来无可奈何地接受玩梗,甚至有些粉丝自己都开始加入玩梗。
看到别人玩鸽鸽的梗,也不会有什么强烈的感受。
但罗燕妮这次性质特别恶劣。
她不但在跟那个真爱粉姐妹(林北)的聊天中多次公然辱骂鸽鸽,而且还用死去的狗的照片来玩梗。
充满了恶意。
无法原谅!
没什么好说的,直接开战!
【你也不撒泡尿看看自己什么逼样,怎么有脸在这里黑我家鸽鸽!】
【我家鸽鸽有多努力你知道吗!每天要辛苦练歌和排舞好几个小时,严寒酷暑刮风下雨都坚持坐车去排练室,就算手指被划出长达1厘米的伤口甚至还渗出了血都坚持完成排练才去医院!他这么努力,这么优秀,你有什么资格黑他!】
【看了历史作品,没男人只能找条狗来安慰自己,你真是饿了,什么都吃得下。】
【贱女人,你不得好死!】
【狗东西,立刻删了照片并且公开给鸽鸽道歉,否则我们“花坤后援会”立刻给你发绿尸寒!】
【保护全世界最好的鸽鸽,黑子去死!】
【不就死了一条狗么,跟死了妈一样,瞅你那贱样,he,tui!】
【果然养狗的脑子都有点大病。】
……
花坤脑残粉的战斗力不可谓不强。
罗燕妮都快被喷烂了。
看着评论区不断涌现的辱骂言论,以及几乎快要撑爆了的私信箱,罗燕妮是又惊又怒。
“妈的!这些花坤的脑残粉有病吧,好端端跑过来骂我干什么玩意儿!”
“一群脑残!”
罗燕妮气得都快原地变异了。
她这暴脾气,哪能受这委屈。
当场撸起袖子,插好充电线,就开始还击。
私信挨个骂回去,评论区也是一个个怼。
可毕竟势单力薄,一个人怎么可能骂得过无数人。
都把手机弄得发烫了,也没有占到半点上风。
而就在这个时候,爱狗人士陆续加入战场,在评论区帮着罗燕妮骂对方。
他们之所以会参战,一小部分人是因为共情罗燕妮痛失爱犬的心情,觉得那些人在罗燕妮伤口上撒盐,实在过分,看不下去,所以帮忙。
但大部分人进入战场完全是因为被脑残粉的地图炮给波及到了。
不少脑残粉在骂罗燕妮的同时,连带着也骂了狗和爱狗人士。
比如“养狗的都有大病”、“把你的狗寄过来撒上葱花孜然隔壁小孩都馋哭了”之类的。
开这么大的团,必然吸引仇恨。
爱狗人士什么时候怕过?
你要战,那便战!
直接强势还击。
一来二去,话赶话的,矛盾越来越激化,仇恨越来越深刻。
骂得也越来越凶。
于是乎,这场脑残粉征讨黑子的闪击战,渐渐的演变为了脑残粉和爱狗人士这两大极端群体之间的大混战!
甚至还有爱狗人士组成突击小分队,跑到微博花坤明星超话里面偷袭大本营。
反正这场战役是愈演愈烈,越打越凶。
网络上硝烟四起。
大道都磨灭了。
史称——“坤犬不宁”战役。
坤,是花坤的坤。
犬,是狗子的犬。
这边硝烟弥漫,激战正酣。
另一边,林北捧着手机都快笑成大粪了。
家人们谁懂啊,坐看狗咬狗真的太爽了。
尤其这场争斗还是自己挑起来的。
那种成就感和满足感,简直绝了有没有?
如果你以为林北的爆杀就只有这些小打小闹,那就大错特错。
这才哪到哪?
开胃小菜而已。
正餐还没上桌呢。
几天前林北找到张伟做代理人,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罗燕妮公开道歉,并赔偿1块钱的精神损失费。
法院受理了案子。
估摸着这两天传票就会发下来了。
本来呢,如果罗燕妮没有别的什么骚操作的话,事情差不多也就到此为止了。
但她偏偏要作死。
那林北肯定不会惯着。
这波又是喜闻乐见的诽谤案刑事自诉。
不过,考虑到有套娃炒冷饭的嫌疑,林北决定在这锅冷饭里面,加点不一样的佐料。
借刀杀人是其一。
其二,就是官方下场!
林北曾跟官方宣传部门合作过,有这份情谊在,他也算在官方这边能说上话了。
林北打了个电话。
没多久,龙城警方就全网发布了一则警情通报。
“20xx年x月x日x时,龙城市xx路xx路口,林某(男,25岁)打死一条成年罗威纳犬,狗主人罗某(女,30岁)与林某发生激烈争吵,后报警声称其儿子被人打死。”
“xx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出警。”
“经调查,事发原因系罗某遛狗未牵绳,其狗袭击路人雪某(女,24岁),林某见义勇为上前踢开狗。狗转而攻击林某,林某为求自保,拿起地砖攻击狗,致其死亡。”
“林某之行为,属于紧急避险,参照《刑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不需为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而罗某因报假警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派出所对其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罚款三百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遛狗牵绳已有明确法律规定,《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携带犬只出户,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这是为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如因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而造成他人损害,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警方再次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大家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同维护和谐绿色的网络环境。”
……
这则通告一出,爱狗人士直接傻眼。
反转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
官方这次怎么动作这么迅速!
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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