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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7章(1 / 1)




明玥来找陆明珠时才九点左右,距离吃午饭的时间尚有一段距离,她很自然地拉着陆明珠先去逛街,目标是万古洋行。
作为香江规模最大的一家洋行,太古洋行的货品最齐全。
“一周后是外公的生日,我想给他挑一件礼物。”明玥说道。
陆明珠微怔,“贺先生的寿辰?”
明玥点了点头,“对呀!过了下个礼拜天,外公就六十六岁啦!幸亏有你,不然他老人家未必能过六十六岁的寿辰。我爸和我妈想给外公大办寿宴,外公不同意,说一家人吃顿饭即可,也不叫我们张扬。他来香江不久,外人都不知道他的生日,往后也没必要知道。”
陆明珠好为难。
若是不知道也就罢了,知道了还不送礼,有点说不过去。
她可是收下贺云送的很多贵重礼物,又因乾隆御制扳指欠他的人情。
可是,送什么礼物才得体呢?
“我们到洋行看看有什么东西适合做寿礼。”陆明珠倒比明玥还积极些,“等我准备好礼物,麻烦你到时候转交给贺先生。”
既然他们一家人庆祝,那么作为外人的自己就有不去的理由啦!
明玥忙道:“我来找你玩,可不是让你给我外公买礼物的。”
“你别多心呀,我只是想回报贺先生一二而已,我欠他的人情。”陆明珠挽着她的左边胳膊,亲亲热热地说道:“多谢你的提醒,不然就失礼了。”
明玥闻言便笑:“外公什么都不缺,心意最重要。”
陆明珠问道:“你打算送什么?”
“给他老人家挑一支钢笔。”明玥没想花大价钱买很昂贵的东西,倒不是小气,“钢笔用得着,换成别的,被扔到犄角旮旯里生灰尘的可能性比较大。别看外公为人温和好说话,其实骨子里特别挑剔,我都拿捏不准他的爱好。”
“就没一点爱好吗?”陆明珠很好奇。
明玥想了想,回答道:“喜欢读书算不算?还喜欢书法。外公年轻时家贫,没有机会上学读书,所以才会在十几岁时被骗到南洋做苦力,要不是他生性谨慎,又机缘巧合逃出生天,最终的结果就是和同行的老乡一起死在矿山里而永远不被人知道。后来发达了,外公请人教他认字,特别重视子女的学业,个人坚持练习书法几十年从不懈怠。”
陆明珠心里知道该送什么做寿礼比较合适了,但她还是和明玥一起走进万古洋行。
店中有不少客人,都在挑选他们心仪的洋货。
别说普通店员,就是经理也不知道陆明珠目前是他们洋行的大股东,故而和招待其他客人的态度一样,派一个店员近前。
是个白人姑娘,深刻的五官,身材高大。
“两位小姐,需要点什么?”流利的英语脱口而出,十分丝滑。
“我们先看看。”明玥说完,又用国语对陆明珠说:“洋行就这一点很讨厌,只说英语,导致很多不懂英语的顾客没法进来购
物,从而滋生了一个黑心的行当。”
陆明珠抿嘴一笑,“买办!”
黑不黑心,她不好评价,因为陆家老祖宗就是买办出身。
“对,就是买办。以前叫买办,现在叫经纪人,差价赚得厉害。”明玥没忙着挑选打算送给外公的钢笔,而是先看漂洋过海来香江的外国品牌服装,指着一条缀有红色腰带的白色丝绸连衣裙对陆明珠说:“你穿上肯定特别好看。”
陆明珠端详片刻,适合当小礼服,也适合日常穿,两用的。
设计感很强,放到半个世纪后都不过时。
“你穿上也好看。”她道。
明玥长相肖父不似母,五官极漂亮,是个大美人。
唯一缺点是相对陆明珠的雪白肌肤来说,她的肤色有些黑,属于健康肤色,也就是正常人的肤色。
明玥摇头道:“我不喜欢穿裙子,我喜欢穿裤装,行动方便。”
招手叫白人姑娘把她看中的连衣裙取下来,“明珠,尺寸挺适合你的,我送你呀!”
“不用,不用,我自己买。”陆明珠不差这点钱。
明玥没和陆明珠争执,接着给自己选了一套连体裤装,蓝色牛仔面料,设计得很硬朗,她却十分喜欢,直接拍板买下来。
她还给她母亲挑了一套夏奈尔的格子套装,又给明辉挑西装。
深蓝色窗格西装,十分有质感。
明辉风流倜傥,穿什么都好看,像个衣架子。
陆明珠觉得明玥很有审美,眼光一流,刚要称赞几句,却又碰见陆菲菲在挑男士西装,忍不住高高挑起双眉,打了声招呼:“七姐。”
陆菲菲吓一跳,转身看到她,拍了拍胸口,“你怎么神出鬼没的?”
“不是我神出鬼没,是你太专心了。”陆明珠朝她拿的西装扬了扬下巴,“你不觉得爸爸不适合穿这么年轻的西装吗?”
“不是给父亲买的。”他喜欢穿定制,都是裁缝上门给他量体裁衣。
陆明珠恍然大悟:“给你那个表哥买的?”
陆菲菲脸色微微一红,“你见到父亲,可不准多嘴。”
不忘再叮嘱一句。
“我懒得管你们,只提醒你一句,谢君峣几个月前就在工地见过你那个表哥,在咱们全家来香江之前。”到底是同父异母,陆明珠提醒了一句,“信不信由你。”
责任尽到了,往后无愧于心。
陆菲菲却道:“表哥跟我说过。”
陆明珠微微皱眉,“说过?怎么糊弄你的?”
“什么叫糊弄?他只是实话实说罢了。”陆菲菲瞪她一眼,“你以为谁都像你一样长一千一万个心眼子?天天哄父亲,哄得他把珠宝公司三成股份给你,又把好东西给你,兄弟每人有100万创业基金,就我只获得一栋楼。”
盯着陆明珠胸前的大福瓜,眼睛有些红。
陆明珠出门时虽然加了一件大衣,但没扣上,故而胸前的毛衣链十分扎眼

真的好嫉妒!
注意到陆菲菲的目光,陆明珠笑了一声,“爸的东西都在他自己手里,由他老人家自主分配,想拿,各凭本事,别在这里发酸。”
陆菲菲哼道:“你别高兴太早,你戴的可是祖母心头好物。”
“什么?”陆老太太想要?
那可太好了。
陆明珠通过原身的记忆发现她最厌恶的人就是陆老太太,上次在香江大酒店气得她拂袖而去,陆明珠正觉不够哩!
陆菲菲把手里的西装递给店员,用蹩脚的英语说:“帮我包起来。”
转过身,她看着陆明珠,提醒道:“你最好不要让祖母看到你戴这块福瓜,听我妈说,这块福瓜是哪个总督献给慈禧太后的寿礼,满翠又饱满,晶莹剔透,寓意又好,慈禧太后特别喜欢,却没带进棺材里,赏赐给人了,后来不知怎么落在咱们祖宗手里。祖父在时,祖母就想要,祖父没给,传给了父亲,父亲后来找卡地亚珠宝商,把福瓜镶嵌在一条钻石项链上面。祖母一直以为父亲会把这条项链送给她当寿礼,若是见你戴着……”
结果不用她多说了吧?
陆明珠失笑:“见到又如何?我怕她不成?”
“随便你了。”陆菲菲感谢她没向陆父告密才有此提醒,过去结了账,拿着西装离开洋行,脚步甚是轻快,可见她对李青云的确很上心。
明玥把她们的对话听在耳中,指了指自己的脑袋问:“明珠,你这姐姐……”
“怎么了?”陆明珠侧头问她。
明玥想说她脑子不聪明,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去给我外公挑选钢笔吧!你那姐姐的事情,你最好不要管。我看她就跟我妈似的,上头了,谁劝都没用。”
凭她的聪明劲儿,很容易猜到陆菲菲的表哥是什么情况。
陆明珠轻笑道:“放心,我从不多管闲事。”
两人给贺云挑了一支钢笔,又请店员包装好,然后渡海到香江大酒店,正好撞见有酒店工作人员给客人搬运行李。
浩浩荡荡,长龙一样地出门,门口安排许多车辆。
不是住进来,而是搬出去。
本来不关陆明珠的事,她和明玥都没在意,反倒是刚走出酒店准备上车的一个老妇人突然停下来,厉声道:“陆明珠,你给我站住!”
陆明珠扭头看过去。
真是命中注定她得跟老太太见一面。
叫住她的,正是陆老太太,盯着她胸前的大福瓜,脸色很不好看,显得十分刻薄,“你怎么哄你爹把这块福瓜给你的?”
真被陆菲菲给料准了。
陆明珠早有准备,不慌不忙:“我爸给我不是天经地义吗?不需要我哄。您要搬离酒店就赶紧走吧,别在这儿啰嗦,省得挡人家的路。”
二姨太赶紧扶住老太太,“八小姐快别惹老太太生气了。”
她也眼馋那块福瓜。
又大,又绿,又透,冷光四射。
说真的,跟陆父几十年,虽得了不少好翡翠,价值上万大洋的也不是没有,但和眼前这块福瓜相比就差远了。
陆父这人脾气怪异,他的东西想给谁就给谁,从来不许任何人惦记。
他主动给你,你拿着,行,但若开口要,他就偏不给。
二姨太从来不敢问他要什么东西,过去那么多年一直教育子女不要在陆父跟前动心眼。
陆长生已死,陆平安又不是亲生的,陆明珠是女孩子,他们二房就是名正言顺的陆家继承人,根本不需要争。
可惜,美梦做了多年,结果却在来到香江后彻底破碎。
要再看不出陆平安是亲的,她就是傻子!
幸好,作为小花仙的那些年,她每次登台都能收获许多戏迷扔到台上的金银财物,哪一天都能扫出一两筐,并不缺钱。
陆老太太仍气得不行,“老二,你看看,你看看,她什么态度。”
二姨太苦笑,“不管怎么说,那是老爷给的,您是长辈,何苦和晚辈计较呢?若是老爷生气,不往咱们那儿去可怎么办?”
陆老太太气呼呼地上车,叫司机开车离开。
陆明珠跟没事人一样,还有闲心问站在门口打点一切的徐管家,“跑马地的楼收拾好了吗?这就搬走了。”
她的楼是不是可以出租了?
哇塞!
租金在朝她招手,美好可期。
徐管家微笑道:“八小姐,不是搬去跑马地。”
陆明珠咦了一声,“和我爸说的不一样啊,他说要住跑马地等大宅建好。”
“是二姨太觉得住酒店不方便,也要为子孙后代着想,就掏自己的私房钱在歌赋山道买了一栋三层洋房,简单收拾一番,先带少爷、少奶奶和孙少爷、孙小姐们搬过去,等将来把跑马地的楼出租收钱。”徐管家告诉陆明珠。
陆明珠哦了一声,“怎么老太太也跟去了?”
表示婆媳关系好吗?
她们可算不上正经婆媳。
据原身的记忆来看,陆老太太一向对二姨太不错,超越真正的儿媳妇,所以婆媳关系不好也是有原因的。
徐管家笑了笑,“二姨太孝顺。”
其实他想说老太太私房丰厚,有不计其数的好东西,二姨太精心地伺候那么多年,可不得伺候到底,给子孙谋算。
陆父懒得计较,随他们,想干嘛就干嘛。
陆明珠有亲爹赠与的资产在手,家私丰厚,更不在乎她们的谋算,冲徐管家挥挥小手,“你忙吧,我和明玥进去吃饭。”
“好的,八小姐。”徐管家态度恭敬。
陆家八成财产将来都是大房的,而陆平安又和这位姑姑感情深厚,内地还有陆逐日当着大将军,徐管家当然知道该怎么选择效忠的对象。
至于陆父往日对这姑侄俩的冷落,早就随风消散了。
陆明珠和明玥吃完饭,不急着回去,便上楼找平安和陆宁,发现陆父并不
在酒店,只陆平安教陆宁认字。
见到姑姑,兄妹俩都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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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接来的时间并不长,可陆宁已经长了许多肉,白白嫩嫩,眉目口鼻颇像陆明珠,惹得明玥忍不住抱在怀里逗弄。
“要不是年纪摆在那里,真以为是你女儿。”明玥这么说。
陆明珠莞尔一笑,“侄女像姑,自古有之。”
明玥心里纳闷,她听说陆平安是收养的,可他和他妹妹偏又像陆明珠,恐怕收养一说有猫腻儿,是亲生的也未可知。
想到这儿,直接开口问。
陆明珠笑笑没说话,伸手指放在嘴边:“嘘!”
虽然陆父没有刻意宣扬的意思,但好像也没刻意隐瞒的打算,就是顺其自然。
明眼人还是有很多的,尤其是陆家的老人,若不是瞧出一点眉目,光凭陆父把陆平安养在身边又给他买楼和陆家子孙享受同等待遇的行为就得在陆家引起公愤。
他们还不知道陆父送给陆平安和陆明珠的其他资产。
要是知道,更得气死。
他们之前一直把陆家家产当成他们的囊中之物。
原身虽是原配嫡出,但因是女孩子,女孩子不能继承家业似乎成了约定俗成的规矩,顶多费一副嫁妆,自然不在他们的担忧范围内。
趁明玥逗弄陆宁的时候,陆平安忽然神神秘秘地把陆明珠拽到自己房间。
“干嘛呀?鬼鬼祟祟的。”陆明珠白他一眼。
陆平安打开他房间里多出来的好几个皮箱,在打开里面的首饰箱,露出里面闪闪发光的珠宝玉翠,还有古玩字画,惹得陆明珠瞬间瞪圆眼睛:“哪来的?”
“太奶奶昨晚叫徐管家偷偷送来的。”陆平安道。
陆明珠稀奇极了,“她竟然会给你留那么多东西?”
早知如此,在酒店门口就不怼她了。
毕竟年纪大了吼!
陆明珠突然良心发现。
陆平安摸摸脑袋,“她说以前不知道我是亲重孙,只觉得我可能是长得像我爸所以才被奶奶收养回家,又觉我们这一房让陆家没了嫡系后代,所以生气,现在看到陆宁吃胖后的长相才知道被爷爷奶奶给糊弄了,亲自去问爷爷。得知真相后,为了补偿对我多年的冷落,她把她积攒的私房送我一点。”
“何止一点啊,是很大一点好不好!”珠宝体积小而轻,一箱约有数百件,总共有五箱珠宝,两箱古玩字画。
亲爹才给她一箱珠宝。
这老太太,真是个阔太啊!
往日小瞧她了。
不过,陆明珠现在也没想着讨好她。
陆平安大方地道:“姑姑,有您喜欢的,您随便挑。”
陆明珠摆摆手,“我什么都有,就不要你一个小孩子的东西了,你留着娶媳妇用,或者将来分给宁宁一点点做嫁妆。难得老太太大发慈悲,你可别辜负她对你这位嫡重孙的重视。”
很明显,老太太看重的不是
陆平安,而是陆平安的身份。
陆家嫡系血脉,正宗继承人。
虽然陆明珠不要,但陆平安感念她对自己一直不离不弃,直接把箱子扣上,整箱放在她面前,“那就给您一箱珠宝,我瞧着都不错,里面肯定有您喜欢的。”
陆明珠嘴微张:“平安,你膨胀了。”
太膨胀了。
刚到手,还没捂热乎,直接送她一箱?
老太太知道,不得气死?
她可是把老太太气了好几回。
陆平安露出两个酒窝,眼睛也是弯弯的,“我一个男人戴不了珠宝,以后的媳妇还不知道怎么样,先给您一箱,以后再给宁宁留一箱,剩下的等我成年后拿去银行抵押,然后做投资。再说,太奶奶以前对您也不好,横挑鼻子竖挑眼的,算是我替她老人家给您的补偿啦!”
陆明珠呼出一口气,“这叫我怎么接受呢?”
接受,不好意思。
不接受?
不不不,谁能拒绝这样的一箱珠光宝气呢?
陆明珠反正是做不到。
陆老太太嫁进陆家六七十年,积攒的宝贝可谓是堆积如山,出发前又把屋里刮得干干净净,连衣服扣子都没放过,可见她有多么重视自己的财富,但现在陆明珠清楚看到她给陆平安的都是好东西,精挑细选出来的,比大福瓜更好的比比皆是。
也不知道她为什么非惦记那块福瓜。
陆平安合上其他的箱子,笑道:“您提走就行,还能怎么接受?”
陆明珠道:“给我就没有反悔的余地了。”
仍给陆平安收回的机会。
陆平安神色坚定,“不会反悔的。”
若是反悔,他就不给了。
于是,陆明珠离开香江大酒店时,手里多了只皮箱,沉甸甸的,特别压手,还是保镖接手,她才感到轻松一些。
回到山上,明玥正打算和她分道扬镳,忽听她说:“明玥,麻烦你来我家一趟,把我打算送给贺先生的寿礼带回去。先放在你那儿,等到正日子的时候再替我送给他,祝他福如东海寿比南山,免得我到时候忘记了。”
明玥客气地道:“没必要让你破费。”
“没破费,是旧东西。”陆明珠打算送贺云一块砚台。
老爷子留给她的嫁妆里有两块砚台,她把端砚找出来交给明玥,“巧得很,雕刻的是松鹤延年,也算应景。”
明玥不懂这块端砚的珍贵,笑道:“那就替外公谢谢你了。”
她觉得这份礼物很用心,因为她外公喜欢书法嘛!
待她离开,陆明珠迅速跑回卧室。
看她新得的一箱珠宝。
一箱哦。
怪不得原身得知自己和陆平安被放弃时立刻气晕过去,换谁谁不气啊?带走那么多财产,留给她的不过是九牛一毛。
虽然原身气晕时还没发现陆父给她留的财物。
去他的衣食无忧!
真正的宝贝一件没有。
想到陆父信中说留给原身的财物够她衣食无忧,可相比偌大的陆家家产,衣食无忧算什么?忒让人心生不平了。
是,书中陆父最终把大部分财产给陆慎兄妹,但老太太的私房却落在二房手里。
老太太比陆父早死十几年。
陆明珠从箱子里拿出一枚硕大的红宝石戒指放在手上把玩,然后开开心心地把整箱珠宝收进空间里藏着,好心情延续好几天。
直到星期三放学回家,她收到《香江日报》的回信。
信中委婉表示《殉葬》虽然按照征稿要求写得不错,但精彩仿佛没有完全呈现出来,希望陆明珠可以扩写内容后再寄给他们。
陆明珠傻眼。
重新写,再扩写,真的很累啊,她的速度一直那么慢。
那些文豪类的小说里,主角们写一篇被录用一篇,发表一篇火一篇,粉丝无数,怎么轮到她不是被退稿,就是被要求扩写?
难道是她的水平有问题?
也许是的。
在她做编剧的那几年里很难有经典再现,大多数是新瓶装旧酒,要么就是改编ip,没有百花齐放的盛况,更别说万人空巷看电视的情景。
陆明珠挠挠头,重新铺开稿纸。
她就不信她写不好这篇小说。
因有底子在,情节一气呵成,两天完稿,寄了过去,当日抵达《香江日报》所在的报社,落到之前审稿的王编辑手里。
见是知微来稿,王编辑急急忙忙地打开。
新增加的内容就精彩多了。
所谓民间的少女不过是有望登基的皇子所安排,他忌惮萧家兵权,原本想用少女取代萧妃,借省亲的机会拿到萧家执掌的虎符,谁知萧家爱惜女儿,眼见帝王将崩,竟想出偷梁换柱之计,皇子和少女便顺水推舟,按萧家的计划进京、进宫。
待帝王驾崩,萧家完成交换,自以为得计时,少女在皇子的帮助下又换了回来,以萧妃的身份回到萧家,然后被送出京城避祸。
三年后回来,如愿窃得虎符,完成新帝交代的任务。
萧家全凭虎符执掌十万大军,失去虎符便似老虎没了牙,无法成为新帝的威胁,而他们也不确定接回来的少女到底是不是亲生。
到结尾,他们也没发现虎符失窃。
用王编辑的嘴巴讲故事稍显平淡,但情节设计得很巧妙,读完后仍觉得意犹未尽。
王编辑马上安排人校正,接着就排版,争取以最快的速度刊登到《香江日报》上面,分上下两章,勾引读者买拥有下章内容的报纸,好提升销量。
星期天,陆明珠看到刊登自己小说的报纸。
同时,她收到《香江日报》的回信。
看着眼前的汇款单,陆明珠突然沉默了。
她究竟是有多么想不开,花十天半个月的时间和这180元死磕?
她明明是个超级富婆啊!
她在万古洋行里买件衣服都不止180元!
谢君峣好不容易盼到大哥出差回来,忙不迭丢下工作来找女朋友,想约她一起去跑马场看赛马,结果看到她正把稿费汇款单收进手袋中。
得知稿费只有180元,他顿时笑了。
“就为这180元,你好久不理我。”谢君峣觉得十分委屈。
陆明珠瞪他,嘴硬道:“180元也不少了,你不是说工地工人日薪两块九吗?我这180元够他们辛辛苦苦忙活两个月了。”
而她,才花半个月时间。
哼!
她伸着手指头,“云吞面3毫一碗,180元可以买600碗。烧鹅饭3元一份,可以买60份。猪血粥6仙一碗,好像还能加一根两根油条吧?能买3000碗。来回乘坐天星小轮,能坐2250个来回。黄包车6仙游香江,能坐3000次。就是买元朗丝苗米,也能买30斤,普通白米就更不用说了。你说,180元是一笔小钱吗?”
“是大钱,是大钱。”谢君峣赶紧道。
陆明珠脸色稍霁,“就算是小钱,你也不能笑话我,靠自己双手赚的钱,最香啦!”
“你还是写剧本比较好,飞花电影公司也在征集剧本,给出3500元的高价,比你花十天半个月写一篇小说划算多了。”谢君峣真心地建议道。
陆明珠有点动摇,“你怎么知道?”
谢君峣笑道:“因为你会写作啊,我当然得注意这方面的消息。《鹊桥仙》已经拍摄完成,准备于12月10日当天上映。”
陆明珠欢喜无限,“太好了!”
总算有一个好消息。
写小说肯定还得写,但不能叫谢君峣知道了。
她也许不适合写征稿文,应该靠自己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写长篇小说。
短篇太短,内容有限,不能彰显出她的实力。
接下来,她要写长篇小说,写电影剧本。
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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