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侃侃而谈的艾娃—— 金焕英羡慕的不得了。 她虽然比艾娃漂亮了很多,但脑子却不怎么够用。 只要三个人在一起,基本都是他们两个协商事,金焕英只配满水递烟。 “金猛,必须得死。” 古军有些后悔,耽误了这么久才派人去灭口金猛。 “哦,还有一件事。” 艾娃低头,红唇接住金焕英递过来的香烟,给古军捶腿的动作,却没停止。 古军问:“什么事?” “我们的人,昨晚半夜在听到有摩托车在大街上呼啸而过,就跑出来看看,搜索摩托车的动向时,竟然在无意间的边境公园内,发现了沈沛真的一个秘密。” 艾娃笑道:“怪不得她来到边境市后,就建造了一个公园呢。原来,她有深夜独自外出,猎杀野猫、刺猬、老鼠、甚至蛇儿乃至鸟儿的独特癖好。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就算打死我们的人!他都不敢相信,在人前高高在上的沈沛真,竟然能像一只豹子那样,灵巧的捕杀这些小动物。而且是徒手,用牙齿撕咬。” 啊? 古军呆住。 “不会吧?” 金焕英更是脱口叫道:“那个女人在人前,可是十指不沾阳春水、娇怯怯的贱人样。怎么可能会化身野兽,用牙齿去撕咬小动物呢?” 啪。 一声炸裂的耳光声,马上就从金焕英的左耳边,响起。 她被抽的,脑袋猛地转向。 这就是艾娃给她的回答—— “贱人。” 艾娃冷冷地说:“我和军子说话,你随便插嘴就算了,还敢质疑我说出来的话。” “对,对不起。” 嘴角带血的金焕英,浑身哆嗦着道歉。 古军对此—— 听而不闻,视而不见。 只是看着艾娃,问出了金焕英刚才问出的那句话。 艾娃马上乖巧的回答:“我们的人,可以百分百的肯定。昨晚午夜时分在公园树林内,好像豹子那样,徒手用牙齿捕杀了一条毒蛇,并生吃下去的女人,就是沈沛真。她一身黄斑衣,却光着脚。因为光着脚,方便她爬树。她爬树的速度,相当的快,更灵巧。” “是吗?” 古军满脸的惊讶。 “借着树林外的光线,我们的人能看到,穿着一身黄斑衣的沈沛真,在树林内时不是直立行走的。就像一只特大狸花猫,一只金钱豹。就像她的四肢,都安装了带有弹簧的消音器,一跳很远。” 艾娃继续说:“更让我们的人,感到惊讶的是。还能隐隐看到她绕树爬行时,还抬起一只脚,直接在树上撒尿!就像金钱豹那样,标识自己的领地。” 沃糙。 直接抬腿撒尿? 金钱豹那样的标识领地—— 饶是古军“见多识广”,可在听到这儿后,还是震惊不已:“这个女人,不会是个妖吧?” “我们的人当时看到她后,也是差点吓傻。贴在树上,动都不敢动。” 艾娃说:“只等她在树林内,来回爬行巡视了足足大半个小时后,才穿上鞋子和风衣,戴上帽子要走出公园时,她的电话响了。” 沈沛真在通话时,可没意识到暗中有人盯着她。 她就用很自然的声音,和人通话。 才让艾娃的人,通过她的谈话内容,锁定了她的真实身份。 震惊。 这是古军听艾娃说出,沈沛真的大秘密后,唯一的感受。 就连半边脸肿起来,嘴角带着血渍的金焕英,也是满脸的不可思议。 这三个人觉得他们,就已经足够变态。 没想到现在的“变态界”,竟然出现了沈沛真这样一个翘楚。 她虽然身材修长,工作作风强势,甚至都对得起雷厉风行这个成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