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屏幕上,出现很多搜索资料,都是关于南城郊外香山的,我慵懒的坐在电脑桌前,随手端起刚刚冲好的热咖啡,仔细的往下翻看。 资料上显示,香山风景区因盛开杜鹃花海而闻名,每年都吸引着全国各地大量的游客前往,花海的面积达到了十万多亩,从山下一直延伸到山顶。山虽不高,海拔只有一千三百多米,但这些原始古杜鹃林面积之大、年代之久、密度之高、景色之美、保存之好,倒也体现了环境与植被、杜鹃花和谐共存,在全国实属罕见。 我对这些介绍并没有兴趣,一边喝着咖啡,一边无聊的继续往下翻。 寻找香山的资料,也不过是因为昨晚那个梦魇的原因,虽然只是梦魇,梦到的景象却很逼真,难免让我心有余悸,至今想来仍有些后怕。 虽然翻找资料并不能替我解除这种心悸,但总比什么都不做要好。 蓦然,在翻找了七页之后,一个有关香山的传说吸引了我的注意力,为了看的更仔细些,我不得不放下咖啡杯,身躯前倾,仔细凝视。 这则资料里面提及一千多年前的香山曾是宋朝的巫族圣地,巫族是个神秘的种族,拥有世人无法预知的神秘巫术,也是因为巫族的能力,才有了香山这片浩瀚的杜鹃花海,可是后来不知因为什么原因,巫族消失在世间,从此再也没有人听说过巫族的存在,更不谈巫族神秘的巫术得以延续了。 看完这些莫名其妙的资料,我眨了眨眼睛,心想我倒是去过香山,但也是三年前的事情,那时候公司组织野外郊游,很多同事都去过了,但当时的我并没有遇到什么奇怪事情,更别提那扇连接天地的青色石门,难道真是一个奇怪的梦魇而已? 正胡思乱想的时候,便听见门外传来非常嘈杂的声音,有脚步声也有说话声,更有重物撞击墙壁的声音,引起我的注意。 对面的1208室已经空置许久,难不成是它的主人终于搬进来了? 想着从此门对门会成为邻居,我只好披上外套走了出去。 拉开门,对面果然正在搬进搬出,好不热闹。 看着一件件的家电、家俱被抬进屋里,我忍不住走过去,透过敞开的大门看向屋里,装修非常奇特,天花板、木地板以及墙面,清一色全是黑白色系,就连刚刚拆开的家电和家俱也全是黑色,不免让人生出冰冷的感觉。 我皱了皱眉,第一次见到有人把自己的家装修成这样,虽带着丝艺术风范,却实无居家的温馨感,也不知这房子的主人是个什么样的品性?但也不难想像,应该不是个好相处的角色吧? 正胡思乱想时,就听身后传来一声轻咳,吓了我一跳。 急忙转身,被遮挡的光线之中,一个身穿黑色西服套装的男子正居高临下的看着我,他的脸色有些病态的苍白,鼻梁高挺,薄唇也透着不正常的乌色,漆黑的瞳孔里却闪着冰冷的寒芒,落在我身上顿如秋风扫过,浑身感觉不到半丝热气。 然而,我心里不得不承认的是,他的身材修长挺拔,黑色西服套装剪裁十分得体,衬得他高大英俊,除了略显清瘦外,实可与t台上的男模媲美。 强忍着心中的不适,我露出个干笑的表情道,“你好,我……我是你的邻居,1206室的主人,听见外面在搬家就出来看看。” 他没有说话,只是看着我。 但从他漆黑的瞳孔之内,我似乎看见一闪而过的光芒,但我无法分辨那是什么情绪,欣喜?生气?不耐烦?或者是……厌恶? 可被他这么盯着的感觉实在难受,而且我等了足足两分钟,他仍无表示友好的打算,我只能撇了撇嘴,转身离开。 身后,似有一道奇怪的目光锁定了我,如芒在刺。但当我疑惑的回头之时,他却并未转身,只是站在那里,背对着我,黑色西服从未被人穿得这般好看过。他或许只是在监视工人们朝屋里搬运,但我方才感觉到的目光是怎么回事?是错觉吗? 联想这个人身上冰冷的感觉,还有他家里装修的怪异,我心中浮起不安的情绪,可转念想想,就算这个新邻居是个奇怪的、不好相处的人,又与我有什么关系呢?大不了离他远些而已! 回到家,关上门,那种被人锁定的感觉终于消失,我吐了口气,慢慢走回桌旁。 中午依旧点的外卖,两点多的时候,江洪明来了,他是来取东西的。 门口处,一个银色行李箱孤单的立着,里面全是他的衣物用品,是我昨晚睡前就收拾好的。 他的脸色有些不好,顶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站在门外手足无措的问,“云雅,能不能……能不能再给我个机会?” “不必了,”我将双臂抱在胸前,休闲的看着他,摇头说,“一次不忠,百次不用,我成全你和郭琳,有什么不对吗?” 他的脸色愈发青了青,眼中满是浓密的血丝。 看着他脸上一夜就浮起的青色胡碴,我有些后知后觉的心痛了两下,但我是个极有原则的人,谈恋爱时就明令禁止,一旦双方不再爱了,另一方都不能以任何理由痴缠不清。最重要的是,他选择谁劈腿不好,偏要选择我新招的助理,这是实力打脸,还打的啪啪直响,他们俩让我成为全公司的笑柄,让我辛苦奋斗八年的成果毁于一旦,我又怎会因为心底那点残存的不舍去卑微的留下一份已经变质的感情呢? 似乎看出我的坚决,江洪明不再多说,提上行李箱离开的刹那,浑身流露的悲哀情绪显而易见,让我心里也很不舒服。 那夜,我站在阳台上,俯视着南城的霓虹、满街川流不息的车灯,还有附近静静矗立的高楼大厦,莫名感觉有些悲凉。 这八年来,我与江洪明虽未分开,同行的步伐却愈渐疏远,他是个安于现状的性格,一同进入公司之后,便一直做着小会计的工作,不思进取。而我,从出纳到勇于挑战自我申请到销售部门,从最低的销售员做到如今的销售副总监,不得不说付出了所有的心力和青春,以至我与他的谈资越来越少,距离也越来越远。 可我问过自己,如果不是江洪明如今待我,我并未想过与他分开,他若甘愿做个居家男人,我也不是不能忍受。 如今亲密的恋人劳雁纷飞,家中的温度逐渐冰冷,我心中的失落可想而知。 但我告诉自己,这只是暂时的失落而已,时间可以抚平一切的伤口,我相信。 砰砰砰。 门外的响声拉回我的思绪,抬腕看表,已是半夜十二点,谁会深夜拜访? 微微皱眉,我快步走出去,透过猫眼看见静静站在楼道中的男子,神色微怔。 对面的邻居此刻虽换了一身休闲的黑色家居服,却依旧英俊挺拔,修长如竹。只是从楼道中的桔黄光线之下看去,他的脸色愈发苍白,白的近乎能够看见皮肤下的青细血管。过度的苍白皮肤愈发衬得他那双瞳孔漆黑如墨,却不见半点温度。 我诧异的拉开门,好奇的问,“有事吗?” “保险丝烧坏了,能不能借根蜡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