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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2章(1 / 1)




邹小达点头道:“是的,确实是发给了他们一些车马费。”
“他们都清楚拿的什么钱?”
“不知。”邹小达倒是实话实说,“签字的时候,我们用的是签到单,他们都被蒙在鼓里的。”
“哦。”
曾家辉这下倒是不用为记者们担忧了,松了一口气。不然的话,这些事扯出来,那不知会得罪多少无冕之王,那可是会为自己埋下不少的定时炸弹啊!“我听说有个电视界的“大腕”记者,在希望工程“签收”的补贴最多。有人反应她有一次她将自己的一笔稿费捐给希望工程是二十万元,可第二天青基会就让这位记者从青基会领走了二十万的工作经费。有这回事没有?”
邹小达想了一下,点头道:“有。”
曾家辉问道:“那算怎么回事?”
邹小达想了一下,说道:“希望工程的劝募工作很辛苦,这笔钱是给她作为活动经费的。”
曾家辉再次的暗自摇头,名人言行,令人难忘:可一个名记以这种方式从青基会财务部领取希望工程的大额工作经费,而且还不止一次,这算什么呢?
与邹小达直面谈话之后,曾家辉没作定论,只是告诫邹小达:“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审计,一切待查清情况再作处理。”
此时的邹小达,显然已经预感到了危机,可他能怎样?
现在只有先灰溜走出曾副书记的办公室。
曾家辉看着这个风云一时的人物走出去的背影,又随手翻了一下桌子上那一叠旧报纸,沉思良久。他既有为邹小达曾经做过的一些积极工作感到惋惜的一面,又有为他的胆大妄为而深恶痛绝的一面,同时还为邹小达竟然公开在媒体上大肆言论而气愤。特别是了解到有的记者竟然多次拿什么工作经费,他觉得或许有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之嫌,这邹小达遭遇了麻烦,有记者出头为邹小达做工作、帮其说话,虽然算是人之常情。可记者是什么、新闻记者的职业道德又是什么?
这才是让曾家辉比较忧心的!当然,像**周末、**周刊、**时报以及央视“新闻调查”等单位的许多记者,倒是坚持了真理,站在了正义之上,这还是让人宽慰的。他只是想批评少数记者的同时,提醒少数报社、通讯社、网站,不要成为邹小达的“帮凶”。
他又翻开了与基金会财务部部长陆俊生谈话,复看了陆俊生所说的一段话:青基会遭受“恐怖袭击”的《声明》,是通过**网首先发布的,随后一些报社新闻单位在新闻稿中把陆某称作恐怖分子。这希望工程怎么能够等同于邹小达么?俊某又等同于恐怕分子么?陆某揭露的是邹小达,并没有“袭击”希望工程;之所以站出来揭发,正是因为陆某比邹小达更爱希望工程。邹小达气急败坏、气势汹汹地把陆某列为恐怕分子,其理由不过是指责陆某在辞职前后大量‘窃取’青基会的内部文件,然后以这些文件作为攻击炮弹。
曾家辉算是真正明白了,何以邹小达要拉拢那么多记者,不外乎是联手部分新闻单位应对陆俊生等人的揭发,这才是令他对新闻记者浮想联翩的真正所在。
曾家辉拿起笔,在邹小达在接受央视一个节目采访时说的赞成“慈善事业应该做成透明的口袋”这话话下面,反复的划了几条线,这话说得好听,可怎么理解?一个简单的逻辑问题摆在新闻单位面前:一家慈善机构,有什么资格制定不能对外公开的秘密文件或者内部文件?慈善机构的财会人员把本单位领导违规投资、作假帐的确凿证据公布出来,提交给全体捐款人、全社会审查,那么他又有什么罪?按照我国会计法和公益事业捐赠法有关规定,勇敢站出来揭发本单位领导弄虚作假的财务人员,理应受到法律和新闻传媒的保护。可是,像陆俊生这样的人,受到保护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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