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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谁抄袭谁?(1 / 1)




“171
春节刚过,法院在经过一系列认真的准备之后,终于开庭公开审理这起版权纠纷案件。
这一天,白浪和章若平推掉其他所有事务,专程来到法院参加庭审。苏小娅也特意请假来到法院。审判大厅里黑压压的坐满了人,除了cat中国有限公司和新月电脑公司的人员,很大一部分是新闻记者。
早在开庭之前,这个案子就已被炒得沸沸扬扬,到了开庭之日,自然更加牵动人心。京城各大媒体、外省市的媒体、甚至外国通讯社的驻华机构都派出精兵强将前来采访。案件牵扯到外资企业,也就成了涉外案件。媒体对此格外重视,尤其是一些外国媒体,把案件的审判看成中国是否真正保护知识产权的试金石。
因为几个月来不断有媒体跟踪报道,白浪和章若平早已成为新闻人物,他们一出现,几个记者就围了上来,有的拍照,有的拿着采访机提问。白浪没有正面回答记者的提问,只是让他们等待法庭的判决。但他和章若平那坦荡、磊落的神态却仿佛告诉人们,新月问心无愧,法律会站在他们这一边。
林婉没有出庭,派李维思作为原告代理人参加庭审。
为了这场官司,cat方面做了精心准备,他们高价聘请了京城很有名望的一位姓牛的律师,这个牛律师曾经为许多著名人物、著名公司的打赢过官司,为当事人赢得巨大的经济利益。这起案件之所以引人注目,与双方律师的知名度也有一定关系。人们感到,这不仅是民营企业与跨国公司的较量,也是知名律师之间的斗法,这出戏一定精彩。
白浪直到此时才知道,李维思已经去了cat中国。他没有与李维思搭话,只是远远地瞟了他一眼。李维思也看到了他,俩人目光相遇,李维思匆匆将目光移开。在那一瞬间,白浪发现他的目光隐隐透出一丝羞愧与慌乱。
庭审开始,法官按照程序一一核对双方当事人的姓名、身份等基本情况,宣布案由和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随后便进入法庭调查。
李维思作为原告代理人陈述了《办公96》遭到侵权的经过。他在京城生活十多年,安徽口音依然很重,普通话说得并不标准,但说话抑扬顿挫、慷慨激昂,略带夸张的表情有一种奇特的感染力。
话音未落,旁听席上便响起了嗡嗡的议论声。李维思所说的确实是人所共识的事实——
《办公96》比《新月96》先上市,上市后销势一度火爆,但好景不长,自从《新月96》出现后,它的销量就急剧下降。毫无疑问,《新月96》的出现给它带来了严重冲击。
这两种软件存在相似之处,也是不争的事实,但这究竟是偶然的撞车,还是故意的抄袭?如果只是偶然的撞车,“侵权”一说也就不能成立,在这里审判侵权也就驴唇不对马嘴,毫无意义。
法官显然也对这个问题有过疑惑,这时便说:“这两种软件之间是否存在抄袭,侵权之说能否成立,这是本案的一个关键性问题。法庭专门邀请了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11名专家教授,组成鉴定小组进行鉴定。下面就请鉴定小组组长、软件专家马教授宣布鉴定结果。”
马教授从座位上站起来,不紧不慢地说:“我们对两种软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发现它们的总体设计基本一样,其中有70%的功能完成一样,3200行的程序完全相同。我们认为,如果仅仅是总体设计雷同,并不一定是抄袭,有可能是撞车。但3200行程序完成相同,这就不仅仅是简单的撞车,而一定是抄袭。这是我们11名同志一致的共识,我们在这个问题上没有意见分歧。”
法官点点头:“请坐。下面请双方当事人发表看法。请问原告,你们对这个问题怎么看?”
李维思站起身,激动地说:“当然是抄袭,不是抄袭不可能如此相似。”
法官又问:“被告怎么看?你们认为是一种巧合吗?”
章若平起身说:“以前我们没有仔细分析过《办公96》,曾认为这只是普通的撞车。后来我们对两种软件做过比较,发现确实有3000多行程序完全一样。因此,我们也认为,这不是巧合,而是抄袭!”
法庭里一片寂静,人们感到释然。
法官神态威严,用盖棺定论的口吻说道:“在是否抄袭这个问题上,双方当事人和专家教授的意见都是一致的。那么下一步,我们就要搞清楚,究竟谁抄袭谁。请问原告,cat中国有限公司开发《办公96》,是怎么完成的?”
李维思说:“《办公96》来源于cat公司开发的办公软件,原版是英文的,为了使软件顺利进入中国市场,方便中国用户使用,cat中国公司组织技术人员,对软件进行汉化,并根据汉字的书写、排版习惯,进行汉化和适当改造,形成中文版。《办公96》是cat公司独立完成的。cat中国软件研究院拥有几十名软件精英,可谓兵强马壮,从人才结构上,有能力独立开发各种大型应用软件。而且cat是跨国公司,雄厚的经济实力和丰富的信息来源决定了它能够密切追踪世界高科技发展动态。《办公96》正是他们凭借自身实力,在跟踪dos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独立开发完成的办公软件。”
法官问:“你们是否在保密状态中进行开发的?”
李维思答:“是。”
“这样做目的何在?”
“怕商业机密泄露,为了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在《办公96》上市之前,你们是否向外界透露过这一软件的功能特点和程序设计?”
“没有。”
法官点了点头,又转向被告席,问:“请问被告,新月电脑公司在开发《新月96》时,是怎么完成的?”
白浪起身坦然道:“是独立完成的,新月电脑公司是以软件开发、生产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在《新月96》之前,我们曾开发过《新月汉字》、新月汉卡等软件,有丰富的软件开发经验和开发能力。我们用不着抄袭别人。cat中国公司指控我们抄袭,完全是无端指责,对新月的声誉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侵犯了新月公司的名誉权!”
法官摆摆手打断他:“《新月96》是否在保密状态中进行开发的?”
“是。”
“为什么要这样做?”
“也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避免设计方案泄露给自己造成被动。”
“在《新月96》上市前,你们是否向外界透露过软件的开发状况、功能特点?”
“没有。”
“好,请坐下。”法官道,“既然你们两家公司都是在保密状态下开发软件的,开发过程中没有直接或者间接的交流。那么,《办公96》和《新月96》功能如此相似,你们怎么解释?”
白浪又站起身,坦然道:“我也希望法庭把这个问题调查清楚,为我们洗清不白之冤。我们绝对没有抄袭,《新月96》虽然比《办公96》晚问世,但早在《办公96》上市之前,我们就已完成了这个软件所有的功能设计和绝大部分的编程工作。我们有当时的设计草案可以作证。”
法官说:“请出示证据。”
白浪便展示了当时他和章若平等人商议的设计方案。这些方案确实是个完整的方案,一时间,法庭上又响起了嗡嗡的议论声。从大家的眼神可以看出,白浪的话赢得了一部分人的认可,但也有人仍感到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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