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4章 两人在地铁口分别。 凌筝坐地铁回到小区门口时也差不多五点了,尽管今晚是一个人吃饭,她也还是想好好庆祝一下。 于是进了门口的超市买了一些基围虾和花甲,路过饮料区时,犹豫了一下,又拿了两瓶啤酒放进购物车里。 回到家后,凌筝仔细把花甲清洗的干干净净后才开始爆炒。 弄了三道菜后,她一边看电视剧一边吃饭,偶尔再来两口啤酒。 这样的生活太过美好。 活了二十二年的凌筝,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踏实、自在过。 她再也不用被家里人嫌弃了,再也不用被赶出来后没有地方可以去了,再也不用难过她的房间早就被父母堆满了杂物了。 凌筝越喝越高兴,忍不住把两瓶酒都喝光了。 到了七点多时,外面忽然有人按响了门铃。 “谁啊。” 凌筝起身时,才发现自己脑袋有点晕,她慢吞吞的走过去把门打开。 陆崇礼站在外面,一身机长制服,下身是深蓝色西裤,上面是机长衬衣,领口还戴着领带,肩宽腿长,身材笔挺,气质宛若墨砚映白纸一般清雅。 凌筝还是头一次看到这样的陆崇礼,一时之间有些看呆了。 跟程溪、许笑她们呆久了,也会听她们说起过一些制服的事。 但她还是头一次看陆崇礼穿着机长的制服,他本了就身材极好,衣服穿在身上更是让身上温润的气质都变了。 “怎么了?” 陆崇礼见她一直呆呆的看着自己,疑惑的挑了挑眉。 再见她目光微醺,身上隐隐有鼓小麦发酵的味道飘过来,很快皱起了眉头,“你喝酒了?” “我我嗝。” 凌筝还没完就没忍住打了个酒嗝。 她尴尬的捂住唇,一双黑鹿鹿的眼睛窘迫的眨动着。 陆崇礼:“” 他怀疑自己被勾引了,但是没证据。 “方便进来吗?”陆崇礼低沉的问。 凌筝连忙把身体让开,慌慌张张的去鞋柜里找拖鞋,找了半天,才想起自己没买过男士拖鞋。 最后还是陆崇礼找到了自己以前在这边穿过的拖鞋。 换上鞋后,陆崇礼看了眼屋里的情景,电视剧在放着某个古装剧,茶几上放着喝完的两瓶五百毫升的啤酒,另外还有一道白灼基围虾和蒜蓉花甲、西红柿蛋汤。 一个人伙食倒是不错。 原本四点多钟在飞机上吃过饭的陆崇礼一下子有些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