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林知道。”他的直截了当让菲林愣住了。“菲林这辈子可都忘不了,时时刻刻惦记着呢!” “的确。”他表示赞同,但脸上却浮现出一抹怪异的神情,然后半是怀疑、半是骄傲地微笑。“那你为什么要布雷德向你报告?你为什么要像银辉一样利落地发号施令? 菲林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你说话的神情还有他们亦步亦趋的样子,真让菲林吓一跳。 你也根本没注意到他们怎么回答你,更没发觉你就那么理所当然代菲林下令了。” 菲林的脸红了起来。群山王国的人确实把菲林当成真正的王子款待,而不把菲林当成私生子。难道菲林这么快就习惯了高高在上? 博尔赫斯笑着观看菲林的表情,但随即又严肃了起来。“斐兹,你要更小心点。把你的眼神放低,别像骏马般抬头挺胸。陛下会把这当成是你对他下的战书,但人们可没准备应付这样的状况。 时候未到,或许永远都不会到。”菲林严肃地点点头,望着马厩庭院中满是脚印的积雪。 菲林的确太大意了,要是被艾特罗知道,他一定会非常不满,而菲林毫不怀疑他在召见菲林之前,就会知道在城门发生的一切。 “别像个懒鬼一样,下来,小子。”博尔赫斯忽然打断菲林的冥想。 菲林从他的语气中感受到,他也在重新调整自己在公鹿堡的身份地位。 菲林当了他多少年的马童和跟班了?菲林知道人们最好尽快恢复原状,人们才不会在厨房里说闲话。菲林下马牵着煤灰,跟随博尔赫斯走进他的马厩。 这里面既温暖又熟悉,冬季的寒冷阴暗都让外面厚厚的石墙给挡住了。 这里是家,油灯散发着晕黄的光芒,栅栏里的马儿也缓慢深沉地呼吸着。 但是,当博尔赫斯经过的时候,整个马厩又活络了起来,马儿和狗儿们一闻到他的气味就兴奋地打招呼。马厩总管回家了,接受他最亲近的同伴们热烈的欢迎。 两位马童很快就跟上人们,不约而同急切地报告关于猎鹰、猎犬或马儿的新鲜事。 博尔赫斯在此指挥大局,胸有成竹地点点头,在聆听的同时简洁地提出一两个问题,而他的威严只有在老母狗母老虎出来迎接他时才消失无形。 他单脚跪着用力地抱住它,而它就像小狗般摇摇尾巴舔着他的脸。“真是只乖狗儿!”他对爱犬打完招呼后就站起 来继续巡视,只见它摇着尾巴愉快地跟着他。 菲林缓慢地跟在后头,这份温情让菲林更加四肢无力。 一位马童赶紧回头留给菲林一盏提灯,然后快速地上前陪伴博尔赫斯。菲林走到煤灰的厩房前拉开门闩,它就迫不及待地走进去,喷着鼻息表达感激。菲林把提灯放在架子上看着四周。家。 这儿真的是家,比菲林在城堡中的房间还亲切,也比世界上任何地方都温暖。 这是博尔赫斯马厩里的一个厩房,菲林就这样安全地留在他的地盘上,变成他所照顾的动物之一。 如果菲林能让时光倒流,钻进草堆用马儿的毯子盖住头,该有多好。 煤灰又喷着鼻息,只是这一次它在责备菲林。 它这些日子以来载着菲林跋山涉水,也该让它过过舒服的日子。但是,他麻木疲累的手指却拨不动它身上的每个扣环,只得从它背上拉下马鞍,几乎失手让它掉到地上。菲林胡乱摸着它的鞍辔,闪闪发亮的扣环在菲林的眼前舞动。 最后,菲林索性闭上眼睛,单靠记忆来帮它取下鞍辔。当菲林张开双眼时,阿手出现在菲林的手边,菲林对他点点头,鞍辔就从菲林毫无生气的手中滑落。 他看着鞍辔却不发一语,反而帮煤灰倒了一桶他刚打回来的水,帮它张罗燕麦,还拿来了一大捆鲜绿的甜干草给它吃。菲林有气无力地拿下煤灰的毛刷,而他伸手把刷子接过去。“让菲林来。”他平静地说道。 “先照顾好你自己的马。”菲林责备他。 “菲林的马已经安顿好了,斐兹。你看,你没办法好好照顾它,还是让菲林来吧!你几乎站不直,休息一下吧!”他几近和蔼地对菲林说,“人们下次骑马的时候,你再为菲林一展身手吧!” “如果菲林让别人照顾菲林的动物,博尔赫斯可会引以为耻的。” “不,他不会的。他不会让一个自己都站不稳的人来照顾动物。”博尔赫斯从厩房外观察人们,“把煤灰交给阿手,小子,他知道自己该做什么。阿手,管管这里的事情吧! 等你安顿好煤灰之后,就去看看马厩南端那匹斑点母马。 菲林不知道它是谁的马或打哪儿来,但是它好像病了。如果你发现它真的病了,就交代马童把它和别的马隔离开来,然后用醋消毒厩房。 菲林带斐兹银辉回房休息,然后马上帮你带点吃的回来,等下就在菲林的房里用餐。 对了,找一位马童帮人们生火,或许房间跟洞窟一样冷。” 阿手点点头,继续忙着照顾菲林的马儿,只见煤灰的鼻子沾着燕麦片。此时,博尔赫斯拉起菲林的手臂。“来吧!”他好像在和马儿说话般地对着菲林说。 菲林不情愿地靠在他身上,走过一列列长长的厩房,然后他在门边拿起一盏提灯。马厩的温暖让这夜晚显得更加寒冷漆黑,而当人们沿着冰冻的小径走向厨房时,又下雪了。 菲林的心随着雪花眩晕地漂泊着,不确定自己的脚到底在哪里。“全都变了,从今以后都变了。”菲林对着夜空说话,这些话却随着飘落的雪花飞逝。 “什么变了?”博尔赫斯谨慎地问道,语气中透着忧虑,可见他担心菲林又要发烧了。 “每件事情。你如何对待菲林,或许你没想过;还有阿手如何对待菲林……两年前人们还是朋友,只是两个在马厩工作的小伙子。 他从来没有帮菲林的马儿刷过毛,但是他今晚对待菲林的态度,好像在照顾一个虚弱病重的人,一个连他都没办法辱骂的人。 看来菲林似乎应该等着他帮菲林做那些事情。城门守卫认不出菲林。 甚至连你都是,博尔赫斯;半年或一年前,如果菲林生病了,你会把菲林拉到你的住处,像治疗猎犬般医治菲林,根本不容许菲林有任何抱怨。现在你却这样带菲林走到厨房门口,还……” “别再嚷嚷了!”博尔赫斯粗暴地制止菲林。 “别再抱怨了,也别再自艾自怜了。如果阿手像你现在这样,你也会为他做相同的事情。”他继续说着,似乎很不情愿,“时间过得很快,所以事情都变了。 阿手还是你的朋友,只是你已不再是秋收时离开公鹿堡的那个小子了。 当时的斐兹还是赫尔墨斯的跑腿,也是菲林的马童,但仅止于此。 没错,你是个皇家私生子,但是除了菲林之外,没有人觉得这有什么了不起。但在群山王国的伯克利,你的表现可大大超越了你的身份。无论你是否脸色苍白,还是骑了一整天的马而四肢无力,都无法掩饰。 你的举止就像银辉的儿子般得体,充分显现出你的风度仪态,所以那些守卫才会对你行礼如仪,还有阿手也是。”他吸了一口气稍事停顿,用肩膀推开厚重的厨房大门。 “还有菲林,愿艾达帮助人们。”他喃喃地补充道。 他接下来的行动却和先前的话相互矛盾。他把菲林带进厨房对面的守卫室,把菲林一个人丢在那里,让菲林只得坐在破旧木桌边的长凳上。 在守卫室的味道真令人感到舒适,不论是身上沾满污泥、冰雪,或是酒醉的士兵,在这里都会觉得很舒服。厨师总是在炉火上留下一锅炖肉,面包和奶酪也在桌上等着,当然还有从储藏室里拿出来的黄夏奶油厚片。博尔赫斯替人们舀了 两碗热腾腾的香浓大麦粥,还倒了两杯冰凉的麦酒搭配面包、奶油和奶酪。 菲林有好一会儿只是呆望着桌上的食物,疲惫得连汤匙都拿不动,但阵阵香味诱惑着菲林勉强吃了一口,然后菲林就开始大快朵颐了。吃到一半的时候,菲林停下来脱掉肩上的罩衫,接着撕下厚厚的一片面包。 菲林吃着第二碗大麦粥,然后抬头看到博尔赫斯兴味盎然地望着菲林。“好一点没?”他问道。 菲林停下来想着他的问题。“好些了。”菲林感觉很温暖,也吃得很饱,虽然很累,却是很棒的疲倦感,只要好好睡一觉就可消除疲劳。菲林举起手仔细端详,仍然感觉阵阵颤抖,但已经看不太分明了。 “好多了。”菲林起身站直。 菲林知道现在已经不再是五年前的情况了,因为经历了这么多时间,很多事情包括人,都有了很大的转变。 以前的好友也不一定还对自己抱有好感,而以前的敌人也不一定对自己抱有敌意。 他对此也没有什么意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