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馆谋杀案发生在半夜,死者叫老王头,年纪六十二,负责火化工作。” “还有一件离奇的事情,命案发生前一天,有人在殡仪馆后院见鬼了。” 郭怀斌徐徐说来。 “见鬼?世间哪有鬼?”秦江皱眉。 郭怀斌道:“是的,当时负责案件的警员也这样认为,我们怀疑那人见到的鬼,就是殡仪馆命案的元凶,头一天过来踩点,第二天犯案。” “不过可惜,见鬼那人有精神病,经常来殡仪馆偷贡品吃,他的话不足信,也就不了了之了。” “精神病?”秦江有些失望,继续问道:“他现在在哪?” 如果能找到精神病,或许从他的只言片语中,能了解到那个“鬼”的样貌。 虽然精神病的话不可信,但秦江并不想放弃任何线索。 “额十年过去了,而且那疯子居无定所,我也不知道他是否还活着。” “不过秦先生放心,我会竭尽所能找到他!” 郭怀斌信誓旦旦保证。 “麻烦郭总警了。”秦江挂了电话,陷入了沉思。 人死灯灭,凶手杀殡仪馆的老头做什么? 难道母亲死了,身上还有秘密? 秘密是什么呢? 秦江没有一点头绪。 只觉得自己的母亲熟悉又陌生。 秦江知道事情要抽丝剥茧,不可能一蹴而就,并没有太过烦躁,参加完婚礼,带着周红颜离开了香悦楼酒店。 “姐夫,今天多亏了你,否则元坤和孟丽估计要变成梁山伯和祝英台了。”周红颜坐在车里不由感慨道。 秦江淡淡道:“我是元坤的兄弟,应该的。” “最主要还是他们两个相爱,坚持到了现在。” 周红颜点了点头,道:“有情人终成眷属了!姐夫,你羡慕吗?” 说完这话,周红颜就后悔了。 秦江和苏天薇的婚姻堪称失败,说难听点就是个笑话,两人压根没有感情,为了所谓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强行结合在一起。 按理说苏天薇发现了秦江住在望月山,应该跟他多联系才对,即便觉得尴尬,那大姨李代琴不会吧,她那么拜金,怎么也没动静? 周红颜实在想不明白,这样的婚姻继续下去有什么意义,早点离婚也是一种解脱。 也许秦江顾及苏天薇的面子,在等她开口吧。 秦江没有吱声,目光看向了远处。 “姐夫,君临地产还缺一个《国有土地使用证》,我现在回公司准备材料,需要法人的证件,你明天必须跟着我一起去。”周红颜赶紧转移话题道。 “好吧!”秦江答应下来。 他其实一点都不想操心君临地产的事,虽然对于别人来说,天降几十亿的横财会高兴死,但对秦江来说,压根提不起一点兴趣。 如果不是答应周红颜当经理,他都想把那块地皮卖掉了,省的操心! 两人分开后,秦江去了盛元制药。 他要看看改良的“归心丸”进度如何。 来到研发部,林清婉也在,脸色有些憔悴,肯定又熬夜了。 研发部的美女们在沙发上东倒西歪,有的揉着眼睛刚醒,有的还在睡觉。 询问才知道,研发部的人昨晚在公司熬了一夜,终于把“归心丸”的第一次临床试验做完了。 效果很不错,治愈率超过了百分之99,跟陈羽凰的“归心丸”不相上下。 关键盛元制药一粒的成本只要一百多块钱,陈羽凰的“归心丸”,却达到了两千多。 现在只需静待第二次临床试验完成,就可以狠狠扇陈羽凰一巴掌了。 到时候,投进去百亿资金的陈羽凰,不死也要丢半条命。 “秦先生来了。”雪国洋妞特鲁索娃,睡眼惺忪的醒了过来。 丰满的身体斜躺在沙发上,展现出完美的“s”型曲线,随即伸了个懒腰,缓缓站了起来。 穿着紧身的淡蓝色破洞牛仔裤,破洞处露出了雪白的肌肤,因为牛仔裤太紧,挤出的雪白极具肉感。 腰胯的维度也惊人,丰腴饱满。 “林总,没必要让大家那么辛苦,陈羽凰的一百亿全投进去,怎么也得四天。”秦江对洋妞点了点头,转头对林清婉道。 这时研发部的女孩们都醒了过来。 特鲁索娃解释道:“不是林总要求,莺莺拿到配方后,决定加班完成,我们想留下来帮她,所以研发部的人昨晚都没回去。” “林总见我们不回去,也留下来了。” “其实最辛苦的还是林总和莺莺,林总到现在还没合眼,莺莺在结果出来后,又回家送贵宾去了。” 秦江点了点头。 冯莺莺想改变在自己心中的印象,每次下发命令后,总想着按时完成,加班加点的进行临床试验。 她回去送的宾客,应该是省首姚山河。 “你应该去睡一会。”秦江带着命令的语气,转头对林清婉道。 林清婉淡淡道:“我把临床结果汇总后就睡会。” “今天大家都很辛苦,我请研发部的人放松一下,秦部长陪着一起吧,事后拿发票来公司报销。” “好啊!好啊!上次聚餐闹得不愉快,我们还想找时间再请秦先生一次呢。”研发部众人听后十分激动,满眼期待的看向秦江。 “好吧!”秦江也不好推脱,想了想答应了。 研发部众人去更衣室换了便装,稍微打扮后,更显的青春靓丽。 十几个美女围在秦江中间,一个个恨不得贴在秦江身上,借此机会请教医术,秦江知无不答,众人有说有笑的朝大门走去。 这帮美女要身材和长相顶级,最难能可贵的都是硕士以上学历。 可以说综合条件万中无一,在魔都或者帝都任何一个研发机构都能吃得开。 她们来江北这个小城市,皆是因为药王的师父,秦江。 这个男人只要稍微教一点东西,就能让她们的医术上升一个高度。 秦江站在其中,感受着各种体香和妙曼身材的视觉冲击,心中不由感慨。 长腿如林,波涛汹涌,目之所及皆是温柔乡。 这难道就是韦小宝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