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真要上啊?” “康坦斯丁,你在拒绝我的命令?嗯?”语气不容置疑,声音虽然压得很低,但却很好听。这个声音从一辆橙色底座黑色车身的布加迪eb164威航跑车上传来。 车上驾驶位上坐着是一位十七八岁左右少女,一身的朋克风格打扮,五官很精致,脸上画着烟熏妆,双眸深邃诱人,眼神却很狂野。 车窗外,站着两位戴着黑色墨镜的魁梧大汉,一米八以上的个头,一个光头,一个卷发,都是一身黑色西装,很是威武,此刻却耷拉着头,垂手而立,一脸恭顺地听着车内少女的低声训斥。 “可是若是老板知道了,会很生气的。”光头的汉子年纪稍微大些,闻言一脸的为难。 “我爸知道了会不会生气我不知道,但是我现在很生气。你们看着办吧!”说完瞪了两个黑衣人一眼,就摇上了车窗。 “康斯坦丁,确定上吗?”卷发大汉不确定地说道。 “雷蒙,你先上吧。”光头的大汉有些犹豫。 “你是老人了,一直跟着小姐的,做这些事肯定轻车熟路的,你先上吧。”雷蒙面露为难的神色,他是退伍的黑豹突击队(法国特别行动队,隶属于法国内政部的法国巡警精锐力量)成员,退役后和很多前辈一样,给权贵当其了保镖,本以为这是趟寻常的保护差事,如今却接到有如儿戏的命令:装作匪徒,在不伤人的情况下,洗劫前面不远处的少年。不知道该不该执行,所以心里很是为难,只能将事情推给跟随了小姐十年时间的康坦斯丁了。 “杀人保护人我在行,可打劫我可真没做过。”康坦斯丁是gign(法国国家宪兵特勤队,专门从事反恐怖活动的特种突击队)退役中尉,gign成员很少,只有90人,号称“凯旋门前的利剑”,都是应对突发事件的高手,所以从gign退役的人非常抢手,法国富豪们争相聘请,而当年作为gign中尉的康坦斯汀可是精英中的精英,十年前因故提前退役后就被法国巨富高薪聘来保护他的宝贝女儿。 康坦斯丁从少女六岁开始就受命保护,这些年日子过得蛮舒坦的,没什么危险,少女脾气也很好,人又善良可爱,处久了,四十多岁尚无子女的康坦斯丁早把少女当做了女儿一般,只是自从她母亲去世后,少女变得有些叛逆了,时常使些小性子。 眼前的事就是例子,康坦斯丁怎么看都是件一时兴起的恶作剧,也不知这个少年哪里得罪她了。他一直更在小姐身边,从未见过此人,肯定是小姐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所以迁怒给这个无辜的路人了。 “不管了,把那小子吓跑就行了。”康坦斯丁权衡了一下,还是决定随了少女的心意,不过不是真的抢劫,只要吓跑那路人就可以了。 交代了一些细节,终于达成了一致,两人快步上前,双手叉腰,强壮的身体如墙壁般堵了里维斯的路,康坦斯丁大吼一声,“要钱还是要命?” 哪来的二愣子? 里维斯停住脚步,颠起的足球随意地卸在脚下。 看着眼前身体魁梧的两个壮汉,里维斯有些疑惑,什么时候抢劫的都有这身打扮了。一身笔挺的西服做工很精致,看针脚做工,衣服价格绝对不菲;鼻梁上架着一副墨镜,镜片很光滑,镜架上标识太小看不清,但看材质造型,绝对不便宜;脚上穿的是真皮皮鞋,材质很好,且明显经过很细致的保养,也不是便宜货色。 穿着这身不菲装备的汉子会来打劫他?不至于吧,法国经济难道这么差了?而且里维斯身上的打扮说不定都没对方值钱。 他现在就穿着一身没有标识的t恤和短裤,脚上随意穿了一双球队赞助商耐克赞助的普通球鞋,肩上挎着的是也是耐克资助的背包,只有手里拉着的大箱子稍微值点钱,是自己买的thelee希伯莱的一款拉杆箱,不过标识也被自己去掉了,寻常人眼里,自己哪里也不像个有钱人啊。 而且里尔不像巴黎和马赛,黑人和阿拉伯人不多,治安一向不错,这种光天化日之下的抢劫也太嚣张了。 不过里维斯一点都不害怕,他对这里熟悉得很,平时和卡巴耶他们没少出来溜达。虽然雨刚停,街上人很少,但因为这附近拆迁工地经常有失窃事件发生,这几日巡警都会定时到这边巡逻的,看看手上的腕表,差不多过一会就有巡警路过了。 “你小子发什么楞呢,没听见我说话吗?要钱还是要命?”康坦斯丁有些着急,这小子傻了吗?赶紧跑呀,看什么手表,你跑了我们可以假装追不上啊!挤眉弄眼地准备给少年一些暗示。 里维斯已经在康坦斯丁身后不远的街角处,看到了巡警的身影,更加不害怕了,闻声只是一笑。 难道吓傻了?这种情况还笑得出来,康坦斯丁一阵轻叹,看来是遇到傻子了,放弃了暗示的想法,收敛脸上的表情,正准备开口明说。 里维斯突然一个花式起球动作,将球起到半空,右脚凌空摆腿,抽击在球身上,发出巨响。足球如炮弹般射出,击中在正要说话的康坦斯丁脸上,又发出一声闷响,康坦斯丁仰面而倒,鼻孔里涌出两道血流,直接昏了过去。 一直没说的雷蒙脸上全是诧异的表情,剧本不是这样的啊!精英中的精英被一球击倒? 同时,远处响起了叫喊声,显然是巡警注意到这边的动静了,向这边跑来了。 没受伤的雷蒙听到巡警的声音,哪还敢停留在这,被逮到了有口说不清,难道说这是玩笑?开什么玩笑,赶紧先跑吧,雷蒙急忙俯身将倒在地上的康坦斯丁背了起来,慌忙跑走,速度竟然比巡警还快,几步就消失在了里维斯身后的街角。 巡警气喘喘地跑了过来,发现了站在一旁的里维斯,眼前一亮,竟然就不追了,“这不是我们的小英雄里维斯吗?快给我签个名,我女儿是你的粉丝。” 里维斯一脸的黑线,这巡警也太不敬业了,打量着眼前的男巡警,四十来岁,一米七左右的个子,看着却有三百五十磅的体重,也不知道他巡警内部的体能测试是怎么过的。但又看到那满脸期待的胖脸,只能无可奈何地接过胖巡警递过来的笔,在明显是从巡视记录本上撕下的一张纸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签完名,那胖巡警才一脸满足地将那签有名字的纸小心的折叠好,放进了胸前的口袋里,开始一本正经的询问事情的经过。 里维斯不抱希望地将事情的经过告诉了胖巡警,耽搁这么久,那两人早跑了。又看了一眼巡警有些肥硕的身形,只能默默安慰自己,就算没耽搁,估计也是追不上的。 胖巡警态度倒是不错,问了两人的相貌特征,记录了下来,又安慰了里维斯一番。但因为里维斯没有任何损失,巡警最后只是交代了一番安全事项,就晃晃荡荡的走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