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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新茶法(1 / 1)

李谘的‘见钱法’就是用‘现钱’而不再用‘交引’来支付入中粮草费用。

  商人将粮草运往边地,边地对货物的价值一律进行实估,只按边地的远近程度给予不同的优待。如以值一万钱的粮草为基准,远者给券一万零七百,近者给券一万零三百,商人持券到京城换取现钱,交易完成。

  见钱法的实施,使茶叶与沿边入中物资脱离直接关系,解决了茶叶价值的虚估问题。

  而‘贴射法’的主要内容有四:第一、官府不再预给茶农‘本钱’征购茶叶,允许商人与茶农自相交易第二、官府原先卖茶获得的‘净利钱’由商人提前贴纳第三、官府‘给券为验,以防私售’,此券便是购茶贸易许可证第四、若至年底而贴射不尽,或无人贴射,则仍由官府收买。

  贴射法从根本上解决了官买官卖,官运茶叶的种种开支,官府可得茶叶买卖的净利钱。但弊端在于,商人只买好茶,劣质坏茶只能由官府收买,同样会亏损茶利。

  ……

  “臣认为,当年新法失败的原因,是豪商勾结权贵进而影响朝廷举措所导致,臣想请官家下诏,就是为了绝此邪径。”

  “此外,这次重开新法,朝廷可对商人做出让步,许商人贴钱五成,余者为期半年偿还,若失期则倍其数,如此商人不仅有利可图,且现钱周转负担亦可减轻。”

  赵祯看完了奏札,也听完了讲解,思考片刻后开口说道:

  “商人逐利,一旦其积累起巨额财富,就一定会想尽办法谋求政治地位,进而为自己的商业提供保护。”

  “官商勾结不是靠一纸诏令就能解决的,朝堂上叫嚣着‘耻于言利’‘不与民争利’者,私下收受贿赂的时候比谁都勤快。”

  “朝廷不聚敛,‘民’就能得到实惠吗?这就要看如何定义‘民’了。”

  “以‘士农工商’四民为例,从古至今一直在说‘民以食为天’,农甚至仅次于士。但朕觉得,实际的排序应是‘士商工农’。士盘剥商,商盘剥工,而无论士商工都在盘剥农,农民是被盘剥的最狠的群体。”

  李谘若有所思,只听赵祯继续说道:

  “朕以为,财富的聚集是有固定路线的,这个路线是:农民-工民-商民-士民-朝廷。”

  “摇旗呐喊,让朝廷不要与民争利,大部分说的是让朝廷不要与士民争利,因为朝廷一旦下场聚敛,那士民的利益就一定会受损。”

  “可无论朝廷是聚敛还是不聚敛,农民创造的财富,都不会留在他们自己的手里。”

  “朝廷不聚敛,财富就会在聚集到士民手中的时候停止向上聚集。如此一来,百姓没钱,活不下去,只能造反。朝廷没钱,养不起兵,只能等死。而占据了巨额财富的士民群体,不会给百姓施舍,更不会疏财救国,因为改朝换代并不影响他们的利益,他们只是换个主子喊万岁罢了。”

  ……

  宋朝从不缺乏聚敛之臣,‘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就是宋朝最真实的写照,士大夫中有很多都是以农民身份走上来的,他们太懂底层了。

  财富的聚集是大势所趋,无法更改,那就只能由朝廷亲自下场,尽可能的聚敛财富,然后重新分配给那些活不下去的底层百姓。





  宋朝的厢军制度、剩员制度、招安制度,其实做的都是一件事,那就是重新分配财富。

  厢军、剩员、受招安的反贼,这些都是什么人?

  厢军大部分是犯了罪充军的贼配,他们的工作就是给官府服劳役,修城、运粮、干私活,说白了就是官奴,勉强糊口罢了。但若没有厢军,官府的劳役就得摊派到百姓头上,对百姓而言,只会更惨。厢军毕竟还有编制,每个月可以领点酱菜。让百姓服劳役,那可就得自备衣食了。

  剩员则是厢军中的老弱病残,只要他们还剩一口气,朝廷就要养着。这些人可以老死、病死,但不能冻死、饿死、或缺药而死,因为一旦他们非自然死亡,当地的父母官会被上级问责,影响仕途。

  那么受招安的反贼又是什么人呢?他们是一群没有房宅、没有田地、没有资财、没有家小、没有手艺、没有颜色,连卖身为奴都没有人买的人,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人,是不造反就活不下去的人。

  宋朝岁入6000万贯(600亿),5000万贯(500亿)都用在养兵,地方财政为了供养厢军和剩员,年年入不敷出,永远维持在濒临崩溃的线上。

  而在这个过程中,作为分配者的封建官僚,享受巨额俸禄,也就不奇怪了。不先把他们喂饱了,哪有良心去管底下的死活。至于那些与下民争利的食禄者,宋朝也是一贯严刑峻法。

  宋朝善待文人不假,但其对于贪官污吏,太祖太宗都是一律判处弃市,直至真宗仁宗朝开始,对贪官污吏才基本免除了弃市等死刑。

  ……

  李谘怔了怔,沉思了片刻道:“官家明察秋毫,臣愿倾尽全力,助官家重行新法。”

  “朕对贴射法有几点建议,计相或可参考一二。”

  李谘询问道:“官家有何新解?”

  赵祯翻开手札,翻到了某一页上,抬头说道:“新解谈不上,只是朕的一些个人想法。”

  李谘拱手行礼道:“官家请赐教。”

  “关于贴射法,商人与茶农自相交易时,若商人只挑好茶,坏茶一律不要,最后损伤的还是朝廷的利益。”

  “因此,在商人与茶农交易时,需得有官府之人作为第三方见证,商人不能只挑好茶,茶农也不能只给坏茶,至于好茶占多少,坏茶占多少,则由商人和茶农在官吏的见证下自行商议。”

  “商议好后,签下券书,券书上写明:何年何月何日,领好茶多少斤,坏茶多少斤,商人贴付多少,官府净利多少,茶农本钱多少,而后三方签字画押,券书方可生效。这券书就是商人贩茶的许可凭证。”

  “券书生效后,商人贴付五成净利和全部本钱给官府,官府将本钱全部交给茶农。限期半年内,商人将另外五成净利交给官府,失期则倍之。”

  “若商人和茶农私下交易,茶农可在事后举报,官府负责抄没商人半数家财充公,而茶农则无需退还商人私下交易所提供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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