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雾雨正文卷第94章胜饮楼雨没有停,反而有越下越大的趋势,似乎映射出某些人心中的波澜,但规律的雨声也会让人更容易平静下来。 魏风去院中打了些水准备洗漱,明天傍晚雨才会停,在此之前他有充足的时间,所以今晚还是先好好休息。 镇子里发生了那件事,半夜出去无论有没有正当理由都是瓜田李下的事,还是不要干为好,而且他也打定主意,这段时间都不会去那片树林,反正他也清楚地知道发生了什么,也知道那里什么也不剩下。 他打了两盆热水,在他擦拭身体的时候,苍狗也在另一个盆中扑腾着它的小爪子给自己搓搓,搓完抖掉身上的水后,就乖乖站在盆中等着魏风。 期间院内主屋的门似是颤动过一次,但瞬间便归于平静,这种动静魏风本来是不可能注意到的,就算有着【洞穿】技能,依然不可能察觉到,只不过这是在雨天。 魏风似无所觉的做着睡前清洁,也没有向那个方向看过一次,不过他知道,就在刚刚,于斋主从屋内出去了,径直飞向学宫,其速度丝毫不逊色于魏风之前看的那些人。 洗漱完毕,魏风穿上自己找裁缝定制的拖鞋,走到另一个盆边将苍狗抱回床上,嘴角带着一抹微笑,静静睡去。 一夜无话,直至天空泛起鱼肚白,魏风打着哈欠出了屋门,恰好遇到外出一夜的福缘斋斋主回到院中,他脸上洋溢起笑容,抬手道:“斋主早呀。” 斋主深深的看了他一眼,微微点头:“早。”便回屋了。 于斋主是不吃早饭的,魏风曾给他带过一次,不过被他给拒绝了,魏风就不再管他,只是跟苍狗一起探访镇内早餐。 他对飞鸟镇的店铺做过估算,如果每天早上品尝一家早点铺子的话,只需要三个多月就能吃个遍了。 吃过早餐后,魏风撑着油纸伞,怀里抱着苍狗,在这座镇子游荡了整整一个上午,才转完了飞鸟镇子的八分之一不到,要知道他的脚程可是今时不同往日,虽然顾虑到毗邻学宫肯定修行者众多,所以没有走太快,但是比之常人小跑也毫不逊色。 况且他还只是沿着主路而行,没有往小巷子里拐,飞鸟镇之大可见一斑。 中午他没有回书屋,只向着学宫正门方向走去,那里的楼宇普遍更加高大一些。 他寻了间占地面积极广、装修极尽大气、点缀富丽堂皇的酒楼,楼上烫金匾额刻着三个大字:“胜饮楼”,正是那天徐姓青年提到过的酒楼。 还未进门便有小厮躬身笑脸相迎,一楼摆放着数十张桌子,比之上一世见到的那些宴会大厅不遑多让,因为时值正午,大厅内已经坐了不少人,空余的桌子也不算太多。 大厅正中是两段木质楼梯通往二楼,似乎这个世界的酒楼都喜欢将楼梯设立在大厅正中央。 魏风见一楼已经快坐满,便想着要上二楼去。 令他进来的那位小厮慌忙紧赶两步来到他身侧,陪着笑脸轻声道:“这位客官,我瞧您面生,想必是第一次来咱们胜饮楼,怕您不知道所以跟您说一声,二楼是需要用元石结账的。” 似乎是怕这句话引起客人的不满,小厮在说话时笑的极尽讨好之意,让人一看到这个笑容便知他也是身不由己,遵从店里的规矩才不得不提醒,但凡自持有些身份的也不会去跟他计较。 魏风自然而然的收回准备往上踏的脚步,随口道:“那我不上去了。” 旋即找了个靠窗的位置便坐下了,桌子蛮大,他一人坐着颇显宽绰,只不过店内也没坐满,小厮便由着他自己选位置。 小厮躬身候在一旁,小声给他介绍着店里的招牌菜品,并且询问他要点些什么。 魏风挑着他所说的招牌选了几样,静静的等着上菜,这期间他见到一些顾客熟门熟路的就上了二楼,小厮也并未阻拦,想来应是常客。 上二楼的人多是身着锦衣,腰间环佩,或独来独往或成群,坐在楼梯附近的人见到这些人后都会下意识的避让。 甚至还有位华服男子牵着一条牛犊般大小的巨狼进入店中,让一众食客咧着身子躲避,但也没人惊慌失措,想来这种情况在胜饮楼是不少见的,那巨狼在见到苍狗时,还不屑的扬起了下巴,骄傲的上了二楼。 不多时,小厮端着热腾腾的菜肴走过来,另一只手还拿着一个绿色的大海碗,躬身道:“客官,这是您要的八宝鸭,还有这个是给您宠兽的食盆。” 经他一提醒,魏风这才想到,来京城的这一路上,他们大多买的小吃,顺手就喂给苍狗了,偶尔在城内吃一顿需要用到碗的早餐,也是在一些居民巷弄里,店主大多是普通人家,或者没那么多讲究,或者看到魏风用碗喂狗也敢怒不敢言,总之是没人给他提醒的。 而他虽然嘴上叫着,但从未把苍狗当做真的狗,同吃同住惯了,也就没有在意这件事,以至于到了酒楼也没想过别人会不会介意他让狗用店家的碗,好在胜饮楼应对这种事情很有经验,早有准备。 魏风笑着谢过,将八宝鸭用筷子分好,大部分放入苍狗的食盆中,少部分夹入自己的碗里,然后便让小厮将盘子撤下了。 既然世俗有世俗的规矩,那他也是需要遵守的,但是又不能让苍狗感觉自己被区别对待而不高兴,索性魏风就陪他一起用碗了,无非苍狗的碗大一些罢了,后续端来的小参炖雪鸡、清蒸冰鱼他都按照这种方式分好才开吃。 小参、雪鸡和冰鱼都是这个世界的特有食材,魏风在这里也是第一次吃,鸡的口感并无太多特殊,倒是这个鱼肉格外鲜嫩,且明明冒着热气,但吃到嘴里却有种冰冰凉凉的感觉,体验甚是新奇。 胜饮楼的菜品确实不错,而且生意格外火爆,即使是下着大雨的今天,场中都快要坐满了,宽敞的大门两侧都快被食客带来的油纸伞与斗笠蓑衣占满了。 此时门外又走进一群中年男子,身旁还跟着几位伙计打扮的人,听其对话似是在谈什么生意上的合作。 一位大腹便便、头戴瓜皮帽的男子快走两步到了前面,伸手冲另外一名干瘦男子虚引,嘴里还哈哈笑道:“李掌柜来我们飞鸟镇一定要来这家胜饮楼尝尝,他家的冰鱼做的那叫一绝,哈哈哈哈……” 一位小厮早已迎上前去,躬身道:“孙掌柜来了啊,您里边请。”说着,便将其引向靠里的一间桌子。 孙掌柜只顾跟那位李掌柜吹嘘自己以往都在这里宴请过哪些达官贵人、与胜饮楼主人交情莫逆、彼此往来不断云云,李掌柜也很捧场的搭几句茬,表示相互吹捧一番。 待到一帮人走到桌前,孙掌柜却是皱起了眉头,有些不悦的对小厮说道:“怎地引我们到这么个小桌子上来?这桌子才能放几盘菜?” 小厮连忙解释:“孙掌柜,不是小的不给您找大桌子,实在是您今天来的有些晚了,店内已经坐满了,就这张桌子还是小的们刚收拾出来的。” 若是往日,孙掌柜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毕竟他也不敢在这胜饮楼摆什么架子,别看这些小厮一个个十分卑微,态度放的极低,但若是有人敢在胜饮楼找事,那胜饮楼也不介意让人明白明白,他们为什么可以在这种黄金地段占据这么大一块地用来开酒楼。 但是他才刚刚吹嘘完自己来这里如同回家一般,此时竟然连一张大桌子都混不到,这让他感觉脸上有些火热,于是乎,他便睁着那如豆般大小的眼睛在场内逡巡,看看哪里的食客是他认识的,可以给他几分薄面让出座位。 只不过扫视一圈,也没见到熟人,这让他的心情更加糟糕,那胖大的额头上都隐隐有汗要冒出,他感觉李掌柜的视线落在他的脸上似乎带着温度,似乎在拷问他,这就是你说的与胜饮楼东家熟识? 直到看见窗边某处,正在嘱咐苍狗慢点吃不要撒的到处都是的魏风,再细细一瞧其人桌上空掉的盘子,以及与名贵不搭边的穿着,眼睛猛然亮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