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几日,艾薇儿的新歌就已经登上了公告牌的前列,并在之后一周内迅速成为公告牌榜一! 相比于前世她的歌只拿到了第二名的成绩,这其中无疑有唐德的功劳。 与此同时最新的乐评也随着尼龙杂志的发表而出现在众人眼前。 依然是惯例的黑杰克与托尼,不过这次又多了一位乐评人,名字叫神秘人。 尼龙杂志在此人的身份上卖了个关子,只说其是歌坛老前辈,不仅地位显赫,而且出名歌曲众多。 如果想要了解,可以撕下杂志的最后一页信纸,写上自己对于最近新歌的感想寄到公司。 只要到达一定数量就杂志就会在后续杂志中揭露其身份。 而这位神秘人的点评也确实很有几把刷子,对于公告牌上前列的歌曲无论是曲风、编曲、歌词等各方面的分析都十分专业,很符合那些重度乐迷的胃口。 他在说完前十的歌曲后,开始点评艾薇儿的新歌,他是这么说的:“如果让我重新回到半年前,我一定会选择让我现在的公司签下艾薇儿,活力四射,动感朋克,这就是当代年轻人最喜欢的模样! “而她的歌也足以打动任何一位路过音像店的年轻人,随着她的节奏摇摆起来。我都可以想象得到,校园里的广播成天循环这首歌了。 “虽然她这首歌还很稚嫩,无论是乐器编排还是在作曲上都不如各种老牌歌手,但不重要,音乐最重要的是让人感受到情绪,而我从中感受到了愉悦。尤其是v,滑板、涂鸦、大闹商场。看似嘻嘻哈哈的背后,正是年轻一代的自我总结! “他们就是与众不同,就是愿意当个叛逆小孩!为自己说话!这很棒!我喜欢这个创意,甚至有点想请这位导演给我拍个v! “所以这首歌公告牌第一名的位置在我看来是没有什么异议的,当然,到底能维持多久,还要看后续的发力。” 他说的没错,艾薇儿的音乐经纪公司,已经在疯狂发力了,各种宣传满大街都是。 就是为了让艾薇儿的歌曲热度持续的更久一些,也如他们所愿,这首歌最终实现了双周霸榜,随后就被新歌顶替了下去。 但即便如此,也依然让艾薇儿名声大噪,变得更加忙碌了。 现在不仅是连和唐德煲电话粥的时间没有了,就连练琴的时间也没有了。 与之相对应的是,雷蒙与巴德曼总算在赚无可赚后回到了纽约。 还邀请了唐德去菲斯音乐公司碰面。 不过唐德借口忙碌回绝了这次碰面,开玩笑,他说话算数!这辈子休想再让他踏入那个黑人社区一步! 因此他直接邀请雷蒙和巴德曼他们隔天来外围街区的酒吧里相聚。 而公司这边唐德已经和吉米开始了招聘,他们让后期公司按照之前的广告形式重新做了一個简单的,文案改为了招聘销售与经纪人,现在已经投放在了纽约各大写字楼下的广告屏幕中。 想必过些时间就会有人投递简历,到时候唐德再审核面试。 而他此时最重要的事情,反而是在租下的别墅里为凯登和辛迪拍摄写真。 “对,没错!把肩带稍微提起,棒极了!就这样!”唐德此时正站在泳池旁,指导着穿着粉色比基尼的辛迪展露自己的身材曲线。 她将肩带稍微提拉,让背后的阳光把比基尼照得通透,那胸前的阴影立刻在比基尼上呈现出来,诱惑至极。 唐德按下快门,“咔嚓”一声将这张照片拍摄下来。 “继续,辛迪,我们换个姿势。” 不同于面对其他人的暴躁态度,唐德今天显得温柔许多,因为辛迪的配合度确实不错,她天生就是吃模特这碗饭的,无论是理解能力还是造型能力都比较出色。 相比之下凯登就逊色了一些,倒不是不配合,而是她的理解能力没有辛迪那么好。 不过底子不错,唐德能看得出来,她只是太年轻了,再历练两年估计就能重现那暗黑界皇后的风采了。 “来,你们俩面对面贴在一起!对,把后面的带子解开,对,让它们相互顶起来!” “不,凯登,撩起头发,你要性感一点!这动作怎么有点像母猴?” “哈哈哈!”两个女生一起笑起来,凯登把手又往上举了一下,但还是没有达到唐德的要求。 于是辛迪也帮着她摆手,结果两个人一时间忘记了自己的胸前并没有系带子,动作幅度一大,胸前顿时一松。 无限明媚的白嫩挺立之色立刻充盈着唐德的眼眸。 “哇哦,这可真棒!” 唐德下意识的举起相机把这一幕拍摄下来,照片里辛迪脸色通红,手举的高高的,扶着凯登的头发。而凯登则大大方方的看向镜头,身体还微微向前挺起了一下。 “经典……”唐德感叹一句,然后看着两个女孩把比基尼穿上。 虽然这张照片无论是光线、角度还是表情都非常经典,但却只能束之高阁,作为他自己的收藏了。 真好,唐德微笑起来,这才是他选择摄影的理由。 年轻美好的躯体谁又不爱呢! 而一旁的凯登见唐德看着相机赞叹连连,调侃辛迪道:“看,老板被我们的照片迷住了。” 辛迪边系带子边低头看着凯登的迷人线:“都怪你,凯登,这下好了,老板拍下来了,怎么办?” “怎么办?难道这不是证明我们的魅力即便是老板都抵抗不了吗?”凯登撩开额头的发丝,微微一笑。 “你刚才那么拘谨,怎么老板拍完反而自信了?” “因为我证明了自己的魅力。” “得了吧,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天天满嘴里都是老板,你是不是喜欢他?”辛迪凑过来小声询问。 “当然,难道你不喜欢老板嘛?又帅又多金,还有性格,这种男人上哪儿找?”凯登毫不避讳自己对唐德的想法。 “不过你也知道公司里是不允许谈恋爱的。” “谁说一定要谈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