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周,萨丽尔和索菲亚已经忘记了蜜蜂的事情。 劳伦斯拿着木棍出发,独自前往之前的存放蜂箱的地方。 “现在差不多是三四月份了,植物长得都挺快。” 劳伦斯看着这野草茂密的林间小路,随后继续往前走。 “夏天的时候可以放火把这里烧了,然后撒一些牧草种子,这样秋天就能收获一些牧草了。” “有萨丽尔在,在下雨前三四个小时放火,这样雨水下来就会直接灭火,不用担心火势控制不住。” “最好是在阴天。” “今天回去之后就要把屋舍附近的野草都除了,松林那里的植物都被挖完了,河边除了剑麻之外的植物也都要挖了,保持视野和清洁。” “蚊子苍蝇都是麻烦,还有羊粪鸡屎吸引的小虫子。” 劳伦斯叹了口气,“肯定防不住,还是让女人们织个蚊帐吧。” 劳伦斯想着各种事情,很快到了第一个蜂箱的位置。 悬挂在大树上的蜂箱并没有吸引到蜜蜂,劳伦斯很快去了第二个。 废墟的蜂箱也没有吸引到蜜蜂,劳伦斯打开蜂箱看了一下,发现里面多了一些爬行的小虫子。 “是潮湿的关系吧,蜜蜂不喜欢这种阴凉潮湿的地方,更喜欢那些阴凉干爽通风的地方。” 劳伦斯没有回收这个木箱,直接放着不管就去检查剩下的蜂箱。 “不光是湿润的问题,刚才大树上的蜂箱没有吸引到蜜蜂,可能是因为道路的关系。” “蜜蜂飞的时候虽然歪歪扭扭不走直线,但是它们返回巢穴,以及侦查蜂在选择筑巢位置的时候,都会选择蜂道通畅的地方。” “就算是在树上筑窝,也会选择方便起飞的地点。” “小号的蜜蜂巢穴还会在树叶之间,但是很多大号的蜂巢都是直接露出来的,毕竟一个蜂巢的蜜蜂可不少,不可能每一个都会绕路进屋。” 劳伦斯对剩下的蜂箱多了一些信心。 三号木箱也是在大树上,也更接近没有树叶树枝遮挡的地方,不过依旧没有蜜蜂的踪影。 当靠近四号木箱的时候,劳伦斯在陡峭的山壁下面看到了飞舞的小蜜蜂。 十几只蜜蜂在空中飞来飞去,发出嗡嗡的声音,还有更多的蜜蜂正趴在木箱的小口子那里,拥挤而有秩序的轮流进入木箱里。 “这样就好了。”劳伦斯轻松了很多,也不打扰这些勤劳的小蜜蜂,礼貌的离开这个工作点。 放在野花附近地上的五号木箱已经碎裂一地。 劳伦斯走到地面蹲下,检查了一下木箱的碎片。 上面有被踩踏的痕迹,劳伦斯捡起一块木片。 山间的露水很多,夜间的湿气也大,所以木片相对软一些。 在木片上有着半个猪蹄印记,在不久之前有一只蹄子六厘米的野猪从这里经过,并且用猪鼻子拱翻了木箱,致使木箱撞在石头上掉了盖子,然后用脚踩,用牙齿啃咬木箱留下齿痕。 “半个猪蹄,光是前面的脚趾就有六厘米。” 劳伦斯皱着眉头起身,将留有猪蹄印的木片放进背篓。 “去山下看看,猪蹄六厘米的野猪有多大,我心里也没个准,去和养的那头猪对比一下。” “正好现在缺少猎物,既然进入了我的地盘,那就是猎物了!” 劳伦斯这阵子也出去打猎,也依靠着各种陷阱来提高成功率。 不过可能是过了新手保护期,逐渐就步入了安德鲁的老路,现在打猎时很少能发现猎物,陷阱的收获又非常看运气,基本上不太指望这个。 打猎的主要问题不是武器,是找不到猎物。 小型猎物肯定有,专门去找太费事,不专门找的话又很容易一闪而过,想抓的时候对方已经跑了。 大型动物比较难遇到,也因为难遇到的关系,平时不怎么担心野生动物的威胁。 出于安全考虑,劳伦斯也要尽快把那只闯入的野猪杀了,不然会引来更上层的掠食者。 比野猪更上位的掠食者有三个。 人,熊,狼群。 劳伦斯朝着山下屋舍走去,思考着那只野猪所带来的潜在威胁。 “劳伦斯先生!” 山坡上采摘野菜的村里姑娘发现了劳伦斯,热情的打招呼。 劳伦斯看着这个穿着灰色羊毛裙子的年轻姑娘,之前庆典的时候这位姑娘就热情的唱歌,有着欢快热情的性格。 “布尔,很高兴见到你,看起来你收获不错。”劳伦斯看着布尔手里的菜篮,对方摘了不少的野菜。 布尔高兴道:“是的,这里的菜有很多,我们今天早上抓到了一只大野猪,我们要多摘点菜才够吃。” 劳伦斯迅速询问道:“野猪?在哪里抓到的?” 布尔说道:“在森林里,有一只很高的大野猪带着一群小猪到树林里破坏我们的松树,把我们要用的松树汁都弄掉在了地上,道格很生气!” 野猪、松油、驱虫的松树汁、春天换毛时期皮肤痒…… 大自然里发生过许多偶然事件,但也有许多必然事件。 从普米修人利用森林里的松树来收集松脂开始,野猪和人类就有一战。 只不过那些野猪倒霉,先遇到的是普米修人。 “只抓到一只野猪吗?”劳伦斯感觉还有其余野猪在附近。 布尔说道:“抓到了最大的大野猪,大野猪看到我们过去就冲了上来,其余小猪都跑了。” 说到这里,布尔小声的说道:“我和您说,战斗的时候艾玛的丈夫奎格一点用场都派不上,站在那里不敢动,被道格狠狠的打了一下!” 劳伦斯感觉自己遇到特别大的野猪也不敢上的,询问道:“大野猪有多大?” 布尔笑着说道:“您过去就能看到了,马上就能看到。” “那我去看看,下次再见,布尔。”劳伦斯和布尔告别,又走了十几米翻过山坡,很快看到了清晰的木屋。 在屋舍外面的地方,十多个人正围在一只躺着都要一米六七的大野猪周围。 劳伦斯在一群野蛮人的注视下走了过去,这些人虽然是杀手强盗,但是对劳伦斯倒是很友善。 劳伦斯站在野猪附近看着这只大野猪,计算着大致的重量。 这只野猪体长五米半左右,肩高接近两米六七,身上能让附近十几个人同时站上去。 体重应该超过了两吨,此时道格正带着人用罐子和木盆放血。 动物的血是很好的食材,野蛮人很喜欢喝生血。 劳伦斯不喜欢,所以提前说道:“道格,有人受伤吗?” 道格开心的说道:“劳伦斯,你来的正好,有两个人被野猪咬断了腿和手,一个刚死,一个伱看看还有救吗?” 凯特很快带着劳伦斯去屋子里查看伤员情况。 作为村子里唯一的医生,劳伦斯在附近野蛮人的心里有着很高的地位。 就算是和劳伦斯有过不愉快的凯特,此时也承认了劳伦斯的特殊地位。 劳伦斯在屋子里看到了一个死人,以及一个昏迷不醒断了手掌的伤员。 不一定能救活,但是不救的话基本上也是死路一条。 凯特询问道:“劳伦斯先生,他还有救吗?” 劳伦斯在这个昏迷的男人脖子上摸了一下,上面还有跳动的迹象。 死人不需要救治,需要救治的都是自己挺下来的顽强之人。 这些人的求生意志非常强烈,身体素质也比正常人顽强很多,是纯正的野蛮人。 “我试试,如果他能睁开眼睛见到明天的太阳,那么就有救。” 伤者失去了很多血,不过伤口暂时止住了血,劳伦斯能做的事情并不多。 说话的时候,昏迷的男人睁开了眼睛,那蓝色的眼睛很快聚焦在劳伦斯的身上。 劳伦斯微笑着说道:“饿了吗?想吃饭吗?” 曼德克鲁缓慢的说道:“我想吃东西,谢谢劳伦斯先生您救了我。” 劳伦斯并没有做什么,但是保持一个好的信心也是好事情。 “等一会儿就有吃的了,有肉,有汤,还有酸甜的浆果和野菜,不要睡觉,保持清醒,现在还不是死的时候。” 曼德克鲁也不想死,努力的保持清醒,很快就冷汗直流的说道:“我的手……疼!” “喝点酒吧。”凯特提议道:“喝了酒就不疼了。” 劳伦斯迅速说道:“不,不能喝酒,麻醉自己可不是战士的行为,要忍住!” 喝酒死得快,劳伦斯知道这些野蛮人都身体素质强悍,但自己为他们治疗的时候,不建议这么作死。 在劳伦斯的保护和引导下,曼德克鲁最终只能忍着疼痛,在极度煎熬折磨的情况下和劳伦斯聊天等待吃饭。 吃饭的时候劳伦斯让布尔用勺子喂汤,用小刀切开肉片喂食。 饭后又聊了一个小时,劳伦斯确定伤口没有崩裂后就站起来将手放在了曼德克鲁的额头上。 “睡吧,安静地休息,神会判断你此生的所作所为,决定你是去神国,还是继续在人间历练。” 曼德克鲁安静地闭上了眼睛。 道格、凯特、弗里森和维普等人都安静的看着劳伦斯。 劳伦斯的身体虽然并不强壮,但是在这一刻获得了在场所有普米修人的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