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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头娃 十九(1 / 1)

谷寿夫,男,大和族,日本冈山县人,日本陆军中将,侵华日军乙级战犯,南京大屠杀主犯之一。毕业于日本陆军大学,曾参加日俄战争。1937年七七事变后派往中国,在华北他就纵容部队烧杀劫掠。淞沪会战期间率军绕道杭州湾登陆。1937年12月12日率所部由中华门侵入南京,并伙同第16师团、18师团、114师团等制造了南京大屠杀。

  1947年2月6日在南京军事法庭公审,3月10日法庭宣判处死刑,谷寿夫不服,提出上诉。1947年4月25日蒋介石批示维持原判。4月26日在南京雨花台被依法枪决,终年64岁,聚集的群众连绵数里,斥责怒骂声不绝。

  人物经历

  谷寿夫农民出身。1903年11月毕业于日本陆军士官学校第15期步兵科,翌年3月授予步兵少尉军衔。参加日俄战争,期间晋升为中尉。1912年11月毕业于日本陆军大学第24期,成绩名列该期第三名,被派往英国留学。后曾在参谋本部及驻外使馆任职。他在日本海军大学讲授陆战术时曾强调:“作战时的掠夺、强盗、强奸是保持士气的重要手段”。他在陆大当教官时还采访了原来满洲军司令部作战课长松川敏胤,写了一本《机密日俄战史》,很有价值。这就是日本人说的他对日本陆军的军政和军事教育方面的很大贡献。

  1925年3月18日晋升陆军大佐

  1928年8月10日作为第三师团参谋长参加了侵略中国山东的作战。

  1930年8月1日晋升陆军少将,任驻国联的日军陆空军代表。

  1932年回国任军事调查委员会会长。

  1933年8月1日任近卫师团第2旅团长师团长为后来的南京大屠杀主犯朝香宫鸠彦王中将。

  1934年8月1日担任东京湾要塞司令官的闲职。

  1935年6月5日任第九师团留守师团长,12月2日任第六师团长。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时,谷寿夫担任日本第六师团中将师团长,率部参加进攻华北的战斗,在华北也纵容属下屠杀过平民百姓。10月后调入华中战线,在柳川平助中将的第十军编成内参加金山卫登陆,接着不顾后勤的缺乏,长途奔袭南京。屡战屡胜,被日本人认为是个优秀的高级指挥官。

  1937年12月南京陷落前松井石根突然生病,由朝香宫鸠彦王接替出任攻城总指挥谷寿夫认为自己是“建功立业”机会来了,祭起了“打下南京放假一星期”这个曾国藩当年起家的法宝,12月13日,第六师团攻破德械第师防守的中华门,率先攻入南京市。

  当时,逃难的中国南京市民和放下武器投降的国民党军军人拥挤在主要街道上,谷寿夫指使和纵容属下官兵对无辜百姓狂掷手榴弹,用机枪扫射,自己也亲自用军刀杀人,其中他本人强|奸中国妇女达十余人。第六师团的随军摄影记者河野公辉曾在该师团司令部看到一份上级传达的命令∶“不容许共产主义的暴虐,为粉碎共匪的猖獗活动,农民、工人自不待言,直至妇女儿童皆应杀戮之。”

  后来,谷寿夫还邀请日本参加甲午战争、日俄战争、一战的日本老兵来参观,结果那些日本老头个个破口大骂谷寿夫“坏了皇军威名”。直到同年12月22日,第六师团奉命回到安徽南部进行“清剿作战”,该师团在南京的暴行才得以停止。据统计,被谷寿夫及其师团官兵杀害的中国平民和战俘至少达5万人,他的第六师团在南京大屠杀中残杀中国人民的数量,仅次于中岛今朝吾的第十六师团。

  谷寿夫等人南京所犯下的滔天罪行,震惊了世界,日本大本营本身都感觉到不耻和不安,为避免受到世界舆论的谴责,谷寿夫于同年12月27日被调任本土防卫军担任任中部军司令官的闲职,其上级松井石根、柳川平助都于次年2月14日被编入了预备役,倒是侵入南京的华中派遣军的参谋长冢田攻和副参谋长武藤章等人还留在现役。,1939年9月12日和另外几名大屠杀主犯一起被编入预备役,此后也没有担任过什么官职在日本即将战败前几天才被启用为第59军司令官兼军管区司令官,且未及上任日本政府就已宣布无条件投降。要是按照资历来说,“军政兼优”的谷寿夫很可能于1940年8月1日被升任大将担任某方面军的司令官了。

  日本投降后谷寿夫于1946年2月作为战犯被盟军总司令部逮捕移交中国,定为乙级战犯。经南京军事法庭1年多的审判,于1947年4月26日被枪决。政府对谷寿夫下的断语是:“谷寿夫为侵华最重要战犯,尤为南京大屠杀之要犯。”

  谷寿夫的儿子谷隼夫为陆士49期、陆大第58期的毕业生,和野田毅为陆士的同期同学。后驻武汉的第34军队少佐参谋,1944年11月19日战死于湖北,追晋中佐。

  受审过程

  日本投降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将谷寿夫列为乙级战犯。1946年8月南京大屠杀的主犯谷寿夫从东京巢鸭监狱被引渡南京。1947年2月6日,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谷寿夫进行公审。负责这次审判的法庭,是受盟军总部远东军事法庭委托的江苏高等法院刑庭第一庭。审判庭设在南京城内明故宫的一座大庭里,布置庄严肃穆,周围戒备森严。从1947年2月6日下午开庭审判,先后持续了一个多月,到3月10日结束。

  1946年1月20日《申报》第2版《审判远东战犯》报导了此事:

  东京组国际军事法庭审讯远东战罪犯,法官至多为九名由麦帅选任,影佐祯昆、谷寿夫均作阶下囚

  中国军事法庭审判南京大屠杀案的主犯谷寿夫1947年2月6日下午审判开始,宪兵将战犯谷寿夫押入法庭。主审谷寿夫的审判长是石美瑜律师。公诉人代表中国政府起诉。起诉书中说:南京大屠杀的主犯谷寿夫,担任日军第六师团中将师团长,于1937年12月13日,率部攻入南京,立即展开惨绝人寰的大屠杀,持续40多天。起诉书中详诉了谷寿夫的屠杀罪行:查屠杀最惨厉之日期,为1937年12月13日至22日。在中华门外花神庙、宝塔桥、石观音、下关、草鞋峡等处,我被俘军民遭日军用机枪集体射杀并焚尸灭迹者有19万余人。此外零星屠杀,其尸体经慈善机关收埋者有15万余具。屠杀总数当在34万人以上。起诉书中还举例指出:12月15日下午一时,我军警2000余名被日军俘虏后。押赴中华门外,用机枪扫射,饮弹齐殒。其中负伤未死者,悉遭活埋。同月18日夜间,又将我被囚于幕府山之军民67418人用铁丝捆扎,驱至下关草鞋峡,用机枪射杀,凡倒卧血泊中尚能挣扎者,均遭乱刀戳死,并将全部尸骸用煤油浇灌焚化。日军在中华门外,轮|奸少女后又迫使过路僧侣续与行|奸,僧拒不从,竟被处宫|刑而死。我南京妇女无不人人自危,纷纷避难于外侨所组织的国际委员会所划定的安全区。但日军不顾国际正义,竟亦逞其兽欲,每乘黑夜,越墙而入。不择老幼,摸索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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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书宣读

  1947年2月16日下午,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谷寿夫进行的第二次审判。当审判长宣布开庭之后,问被告对公诉书中所列举的犯罪事实有何申诉。谷寿夫故作镇静,为他的犯罪事实厚颜无耻地进行狡辩:“当日军攻克上海,南京处于战争状态之时,你们中国政府为什么不早作撤退准备,在双方交战炮火纷飞的情况下,有些非战斗人员不幸为流弹所中,这也是战争中不可避免的现象,本人对此感到抱歉。”

  面对着证人席上陈放的从“南京万人坑”里掘出的穿有洞孔或划有伤痕的头骨,他抵赖说:“你们凭啥说这是日本士兵的刀枪穿刺的呢”

  面对着许多出席作证的被日军屠杀幸存者和被害家属的血泪控诉,他恶狠狠地说:“你们在堂堂国际法庭上,不要带上民族感情来对我审讯,这是不符合法律原则的,是不公道的。”

  最后还强辩说:“军人以服从为天职,我是奉命来华作战,执行任务的,战争责任不在我谷寿夫身上。”谷寿夫的狡辩激起了人们满腔怒火。

  1947年3月11日《申报》第2版《谷寿夫判处死刑》记载了南京大屠杀主犯谷寿夫被中国政府判处死刑的消息,及判决书要点:

  南京大屠杀主犯谷寿夫判处死刑,判决书宣读后当庭送达审判经过

  南京大屠杀元凶谷寿夫受审当谷寿夫的“申辩”刚一完结,检方公诉人,立即义正辞严地进行批驳。主要从谷寿夫的履历,军衔职位和他在一次日本天皇召开的御前会议上的发言,揭露他不仅是日本军国主义侵华政策的执行者,而且是侵华战争的决策者。

  公诉人的话刚结束,一位英国《曼彻斯特卫报》的驻华记者田伯烈愤怒地站起来作证说:“我当时在南京亲眼看到南京的活地狱,日军进城后的两天内,连续不断地屠杀,大规模地抢劫,侵扰私宅,奸|污妇女,一切都失去了控制,街道上堆满了平民的尸体。任何人如因恐惧而奔跑,任何人在黄昏后如为巡逻日军抓住,都会被就地枪杀或被刺死的。这次暴行确实是有目共睹无可辩解的。”

  他还说:“未及时退出的中国士兵都已抛弃了枪械,脱掉了军服,但日军大搜捕,捆绑在一起加以枪杀,这些都是在日军军官直接指挥下干的。日军进城后,对重要市区进行有计划的破坏,大小铺店无一幸免,全城所有私人住宅,不论中国人的或外国人的都被日军‘光顾‘洗劫一空。强|奸和侮|辱妇女的事情时有所闻。我的外国朋友看到日本兵闯入邻居住宅,抢去了四个中国姑娘。还有几个外国人看到一个新到日军军官寓所有抢来的八个年轻的中国女子。恐惧的程度实在不是笔墨所能形容……”

  一位日本记者揭露说:“我是日本当时驻南京记者,一直旅居在中国。12月10日那天,南京依然美丽如昔。但是从13日日军侵入南京之后,很快变成一片焦土,到处是破坏的痕迹,满目萧然,宛如人间地狱。我亲眼看到日军从难民区里拖出成百成千已经被解除武装的中国士兵去枪杀,或者当作练习刺杀的对象。我亲眼看到自己喜爱的城市和机关、学校、居民住宅,为日军纵火焚毁,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看到的活地狱。”

  一位美国驻华记者作证说:“12月13日,日军潮水一般涌入城内,恐怖随之开始,而且恐怖的严重性一天比一天增加起来。国际红十字会主席雷伯编者注:雷伯实为南京国际安全区主席和秘书史密斯,曾访问日军司令部中将谷寿夫,请求阻止难于再容忍的骚乱行动,但他们的访问与恳求是徒劳的。晚上日军把附近一个收容所中的难民1300人全部拖走,用绳子缚着,押向刑场。我们目睹当时的情景实在痛楚极了。”

  金陵大学美籍教授贝德士从旁听席上站起来说:“12月16日早晨我们开始听到日军奸|污妇女的事情。据我们所知有一百多个青年妇女被日军劫去,其中7个是从金大图书馆劫走的,在家里被劫去的妇女更不知其数。晚上我赴布克教授处吃晚餐,回来时我的住宅门上贴着大使馆的布告,可是门户已洞开,所有箱柜均被打开,被褥和食物都不翼而飞。”

  市民姚加隆是日军大屠杀中的幸存者,他头部受重伤,断了一条臂膀。他起来控诉日军暴行说:“12月15日我携家眷避难于中华门外斩龙桥,日军将我妻奸|杀,8岁幼儿,3岁幼女因在旁哀泣,被用枪尖挑入火中,活活烧死。”

  公诉人还补充说:“谷寿夫身边有两个士兵即野田毅与向井敏明打赌,从南京下关一直杀到夫子庙,一个杀了105个,一个杀了106个,杀106个的得了冠军,赢了一瓶白兰地。”

  法庭最后放映了由国际红十字会提供《日军南京屠杀罪行纪录片》将日军在南京进行的惨绝人寰的大屠杀,重新展现在人们面前。阴险狡猾的谷寿夫在铁的事实面前不得不低下了头。

  审判长询问辩护律师有什么意见。辩护律师说:“被告谷寿夫罪证确凿,不容抵赖,希望法庭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予以公正的判决。被告提出不要带上民族感情这一点,可予以注意。”

  1947年3月10日下午,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战犯谷寿夫的最后审判。这天法庭内外戒备森严,审判长宣布开庭之后,被告谷寿夫被宪兵押上法庭。他穿着旧军服,留短胡须,面色发青,低头站在被告席。约20分钟左右,审判长石美瑜律师宣布审判谷寿夫的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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