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精品书屋>女生耽美>直播普法,我被网警关注了?> 275、离谱的订婚强奸案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275、离谱的订婚强奸案(1 / 1)

直播普法,我被网警关注了?正文卷275、离谱的订婚强奸案“你的这个案子,在一开始的时候我就跟你说过,赢得几率不是太大。”

  李晨也在网上查过不少的案例,几乎都是原告方败诉收场。

  没办法,相关的法律规定就摆在那里,想赢除非改掉其中之一。

  个人隐私保护法?

  又或者是增加对婚姻法的相关刑法措施…

  不然是肯定赢不了的…

  “其实我一开始也知道…”

  叶俊生闻言也是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这又能怪谁呢?

  要怪只能怪自己当初瞎了眼罢了…

  错把真心给了偷吃婊!

  从审判院离开后的李晨并没有直接回律所,他还有新的案子需要处理。

  这是一件比较离谱的强奸案,由于委托人的神奇操作成了网络的舆论案件,更是引发了妇女保护协会的出面发声说出了让人匪夷所思的话来。

  事情是这样的:

  男主和女主之间通过婚姻介绍所相识,谈的也差不多了准备结婚。

  男方的家庭条件也一般,为了自己的儿子,他的父母也是一咬牙付了全款在县城里买了一套房子。

  在订婚宴结束后,男方就忍不住和女方发生了性关系。

  这可能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试问,相恋中的彼此发生了爱的摩擦,又有什么大不了的事?

  况且,双方也已经订了婚,又不是说吃完了就翻脸不认账…

  就这么一件普普通通的事,却演变成了一件让人感觉到恶心的网络热点案件。

  在两人发生关系后,女方的母亲就开始套男方的话,询问他是不是强奸了她的儿女。

  男方当时也没有想那么多,随口应付并承诺自己会负责。

  他也没有想到,自己的丈母娘是有备而来。

  那女人可是狠人,把两人之间的话偷偷录了音,用此来威胁男方,要求在他们的房本上加上他们女儿的名字,不然就告他们强奸。

  女方的家长刚开始也没有多想。

  不就是在房本上加上女方的名字么,这有什么大不了的?

  房子本来就是买给他们夫妻两个住的啊。

  可两方聊天结束后,男方的父母却总感觉这个事情不对劲,也就没有同意对方的要求。

  而在这种情况下,女方的父母也是没有在耽误。

  最后的结果,男方以强奸罪被武协所立案侦查,案件现在还在侦查阶段。

  那方的父母一见女方来真的,又没有合适的解决方案,便选择把案件发到了网上。

  事件一出,也是立刻引发了许多网友们的关注。

  在他们的眼中,女方就是在骗婚,行为不轨。

  先是时间上的疑惑。

  一个被强奸的女人,不在当时报警,很让人困惑。

  后来妇女协会出面发声,更是把此件事情推向了高潮:

  同意可以撤销!

  大概的意思是:

  当时我同意了,事后我反悔了,就可以撤回当初的决定。

  过去同意并不是代表着同意。

  方李晨看到这句话时,整个人都比较的怀疑:

  这位发声的编辑人当天喝了多少酒?

  当这是在网上买东西呢?

  事前买东西感觉很好,到手上穿了几天感觉不好看就来个七天无理由退货?

  真的很难以想象,这样滑稽的话是在具有官方性质媒体口中所述。





  大家都知道女性是弱势群体需要保护,可你没有必要那么保护吧?

  本来强奸一词的覆盖面就很大,唯一不定罪的依据就是女方自愿。

  从陌生人到夫妻,都能够被认定为强奸。

  伱现在这么一搞,让那些本身就畏惧结婚的人还怎么想?

  找对象有风险,事前同意事后反悔仍然可以判定为强奸,那找对象的意义又是什么呢??

  还不如花点钱去会所当爷,乐呵呵的多好,被抓了也就是个治安处罚。

  强奸!

  那可是触犯刑法的,他和嫖娼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当然了,这些都是当事人这么说的。

  从个人的角度来看,男方家属的选择更像是弱者无奈的决定。

  在面对不公时,个人没有那个能力将此时摆平,这才把事情放在了网上,用舆论的力量来得到自己心目中的公平。

  不得不说,他们是成功的。

  在网上局势,男方就是弱势的一方。

  更有爱整活的网友说出来一个新词:

  请先生赴死!

  网友们不了解案件的真相,从事件的表面来看,女方却是有着不小的问题。

  而李晨和他们的看法不同,他认为案件的重点不在对方提的要求,而是在男方到底有没有强奸女方。

  网络上的话题都在围绕女方后续的行为说事,却忽略了事情的本质。

  他们要求在房子上加上女方的名字也好,是骗婚又或者是敲诈勒索也罢,那都是女方的问题。

  本案的重点是在男方的身上,他到底在当时有没有违背女方的意愿霸王硬上弓?

  这才是李晨所认为案件的重点。

  毕竟现在的案子的性质可是男方强奸案,而不是女方骗婚案…

  所以在一开始的时候,男方的家属就搞错了问题的重点。

  没有搞清楚重点,那最后的结果很有可能就会脱离了他们理想中的正义…

  案发地点是在西山省桐大市。

  由于男主现在还在关押,对方的父母也比较着急,李晨并没有过多的耽误,选择乘坐飞机直达。

  在飞机上,李晨又开始思考自己可以突破的重点。

  二两个半小时,飞机也是抵达了桐大市机场。

  走下飞机,李晨便开始联系委托人。

  委托人的父母在得知后也十分的客气,让李晨先在机场出口处稍等一会,他们会让当事人的表弟去接他。

  二十分钟后,一辆灰色的大众轿车停在了李晨的面前。

  从车上走下来一名年龄约二十多岁的青年。

  “李律师”

  青年走到李晨面前,有些纳闷。

  这个人怎么和网上的主播长得差不多呢?

  “是我。”

  李晨微笑的回应,青年有些激动:“你可比网上帅多了。”

  “呵呵…”

  李晨只能微微一笑,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他在网上开直播,从来都不用特效。

  毕竟自己的职业是律师,也没有必要搞那么多花里胡哨的玩意…

  从今天开始,我将郑重承诺:

  不会因为打游戏而偷懒拖更,不会以任何的理由拖更或者不更,每天四更,明天开始定在下午六点钟直发出来,直到彻底完结…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