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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做客 (求票票)(1 / 1)


  第六十五章、做客

  我们很少信任比我们更好的人,宁肯避免与他们来往。想反,我们常对与我们相似、和我们有着共同弱点的人来吐露心迹。我们并不希望改掉弱点,只希望收到怜悯与鼓励。

  ——加缪

  “大爷,你这种的是红薯吗?”秦慕仙问道,不过他越看越不像,红薯他是认识的,而且在他老家以前也是种过红薯的,他小时候还偷过红薯和小伙伴们一起烤着吃。

  “对,这就是红薯,不过是我改良过的一种,所以看着不像”,老人手上利索,斩掉根茎,将红薯装进袋子。

  不怪秦慕仙不认识,实在是老人种的红薯跟他印象中的不太一样,秦慕仙的认知中红薯大多是长条,就算有很胖的,但总体上还是长形的。

  反观老人种的红薯都是跟成人拳头大,而且个个都是圆形的,怎么看都跟土豆一样,但它的外皮却是紫红色的,有点四不像,所以秦慕仙不敢确认。

  “这是我自己捣鼓的,就是这种红薯长不大,而且产量也不算太高。回去你可以尝尝,很好吃的,凡凡很喜欢吃我种的红薯。”

  一旁忙着捡红薯的凡凡也说道:“叔叔我跟你说,爷爷中的红薯比别人家的都要好吃,我特别喜欢吃红薯泥,很甜很香。”

  “是嘛,那叔叔待会可要尝尝”,秦慕仙宠溺地看了小姑娘一眼。

  谁说秦慕仙不是颜控的,小姑娘长得可爱就得到了秦慕仙的关注,而喜嫂子家的那个“球球”孙子秦慕仙都不愿逗他。

  忙活着,秦慕仙想起了他消失前曾给自己的学生讲过一节红薯的历史小专题。红薯的原产地是南美洲,在地理大发现时代,西班牙的殖民者统治了南美大部分地区,他们发现红薯这种高产作物后就将它带向了全世界。

  中国最早种植红薯的历史据考查是在明代的万历年间,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

  明朝时,多年在吕宋(今天的菲律宾)做生意的福建长乐人陈振龙同其子陈经纶,见当地种植一种叫“甘薯”的块根作物,块根“大如拳,皮色朱红,心脆多汁,生熟皆可食,产量又高,广种耐瘠”。想到家乡福建山多田少,土地贫瘠,粮食不足,陈振龙决心把甘薯引进中国。

  1593年菲律宾处于西班牙殖民统治之下,视甘薯为奇货,“禁不令出境”。陈振龙经过精心谋划,“取薯藤绞入汲水绳中”,并在绳面涂抹污泥,于1593年初夏,巧妙躲过殖民者关卡的检查,“始得渡海”。

  航行七天,于农历五月下旬回到福建厦门。甘薯因来自域外,闽地人因之称为“番薯”。陈氏引进番薯之事,明人徐光启《农政全书》、谈迁《枣林杂俎》等均有论及。

  番薯传入中国后,显示出很强的适应能力,无地不宜栽种的优良特性,而且产量又高,“一亩数十石,胜种谷二十倍”。

  另外它“润泽可食,或煮或磨成粉,生食如葛,熟食如蜜,味似荸荠(bi\qi)”,故能很快向内地传播。十七世纪初,江南水患严重,五谷不收,饥民流离。彼时,中国近古第一流的科学家徐光启因父丧正居住在上海家中,他得知福建等地种植的番薯,是救荒的好作物,便自福建引种到上海,随之向江苏传播,收成颇佳。

  陈振龙的五世孙陈川桂,在康熙初年把番薯引种到浙江,他的儿子陈世元带着几位晚辈远赴河南、河北、山东等地广泛宣传,劝种番薯。据记述,陈世元在山东胶州古镇传授种植番薯的时候,亲自整地育秧,剪蔓扦插,到秋天收获,得薯尤多,于是一传十、十传百,竞相种植。番薯在华北地区便很快推广开来。

  而也正是有了这些高产量的农作物传入中国,大大增加了中国人口的数量,而且在历次的饥荒中大大缓解了中国的灾情。

  ……

  有了秦慕仙这个年轻劳动力的加入,老人一上午刨出的红薯很快就被收拾干净了,秦慕仙将一袋袋红薯搬上木架子车,几人才返回凡凡家里。

  回到家后,凡凡的奶奶已经将鸡杀好开炖了,就吆喝自家老头子赶紧去湖边捞些鱼回来。

  “平安啊,我们这不临海,鱼类没你们海边那么丰富,但俺这湖里也有些好东西,待会让你见识一下。”老头子兴致勃勃地说道,“凡凡她妈妈又怀孕了,所以我一直都有在湖边下网,本来是给她补身子用的,今天正好拿来做下酒菜。”

  老头子领着秦慕仙沿着湖边往北方走,来到了一条注入湖泊的溪流,这附近有他下的网,老人下的网就跟地笼差不多,只不过网眼特别小,就跟纱窗一样。

  老人将网捞出的时候,里面除了一些小鱼还有一些河虾。而小鱼也很奇特,只有成人手指长短,而且近乎透明。秦慕仙拿起一条仔细辨别了一下,发现这鱼死后慢慢变成了乳白色,而且体侧还有一排小黑点;这小鱼的头也很奇怪,眼睛大而且口也大,还有尖而长的吻,呈三角形。

  秦慕仙没见过这种鱼,就问老人:“大爷,这是什么鱼啊?”

  全老爷子小心翼翼地将鱼放进带来的小水桶中,这一网还不少,得有两碗多鱼,他回答道:“俺也不知道它学名叫啥,不过在俺这都叫它面条鱼。这鱼可是大补之物,要不是凡凡她妈怀孕了,村里都不让捕捞的。”

  全老爷子满足地看着水桶里的鱼,“咱今天运气不错,半晌午就逮到这么多鱼,上次就只捞到半碗,她们娘俩都不够分。”

  秦慕仙仔细回想了一下自己所知道的鱼种,发现这种鱼和号称中国四大名鱼中的银鱼特别相似,他又仔细瞅了瞅,有可能真的是。

  银鱼,明代时和松江鲈鱼、黄河鲤鱼、长江鲥鱼(shi,二声),并称中国四大名鱼,鱼身柔软,无鳞,透明,死后乳白色。

  银鱼在古代称脍残鱼,又名白小。唐代大诗人诗圣杜甫曾有《白小》一诗对这种鱼进行了形象的描绘:“白小群分命,天然二寸鱼。细微沾水族,风俗当园蔬。人肆银花乱,倾箱雪片虚。生成犹舍卵,尽其义何如。”

  诗圣不亏是诗圣,这诗写得很概括,很形象。这种鱼小而剔透,洁白晶莹,纤柔圆嫩,浑体透明。主要是品质上乘,体长6厘米左右,银鱼肉质细嫩,味道鲜美。银鱼是极富钙质的鱼类,营养学家将它列为长寿食品,它因“补肺清金、滋阴补虚”的功效,成为水中珍品。

  “大爷,这是华夏四大名鱼的银鱼啊”,秦慕仙出声道,“这种鱼可是珍品啊。”

  “这俺倒是不知道,就知道这种鱼炸着特别好吃,而且熬汤特别好喝而且很补。这种鱼在咱们这湖里也不多,咱这是沾了凡凡她妈妈的光,不然可吃不到。”

  “对了,嫂子不在家吗?怎么没看到她啊?”秦慕仙知道凡凡的母亲怀孕了,但是没在家里看到她。

  “哦,她今天去县里做孕检去了,凡凡她爸不在家,亲家那边的小舅子陪着去的,要到晚上才能回来了。”

  老人将鱼收拾干净就没再把网放下去,“咱这已经够多了,而且这星期俺已经下了三次网了,这附近的面条鱼估计剩不下多少了。走吧,俺再带你去捉另一种美味。”

  这次去的地方有些脏,黑色的淤泥散发出腥臭气,旁边有村人倒的垃圾,不过都是生活垃圾,塑料袋之类的比较少。

  秦慕仙知道全老爷子说的美味是什么了,他不但知道而且小时候还因为这事没少被他母亲打,通常还是混合双打,那就是挖泥鳅。

  “俺们这的泥鳅可是一绝,不知道是山泉水还是其它的原因,俺这的泥鳅肉质很细嫩,而且药用功效很强,村里如果有孩子体虚盗汗,那都会来挖上几条,连续吃上一个月就能好。要是运气好,挖到湖里的鳝,那家伙,老补身体了。”

  秦慕仙没动手,实在是他有些忍受不了污泥的腥臭气,而全老爷子也没让他下水,他嗖嗖挖出七八条之后就停手了,这几条泥鳅很肥,已经够做一盘菜了。

  两人回到家的时候,凡凡小姑娘正抱着一块萝卜在啃,“凡凡怎么在吃萝卜啊?待会可就要吃饭了。”

  小姑娘啃的正欢,小嘴鼓鼓囊囊的,“叔叔,你带来的萝卜太好吃了,很脆很脆,而且汁水好多,比我吃过的水果都要好吃。”

  “是吗?”秦慕仙带了的萝卜蔬菜可都是他用纯净的仙水浇灌而成的,对地球上的物种来说,它们没有经过仙界的浸润,而仙界的物质对它们来说就是灵丹妙药,对万物之灵的人来说更具吸引力。

  “好吃也不能多吃啊,吃多了待会还吃不吃饭啊?”秦慕仙坏笑了一下,“而且萝卜吃多了可是会放屁的呦,凡凡要做一个臭屁小公主吗?”

  秦慕仙的话可吓到小姑娘了,她赶紧把萝卜放下,“我不要,我要做小仙女。”

  秦慕仙见此哈哈笑了起来,捉弄小朋友他可是很有一套的。

  午饭很丰盛,全老夫妇熬了鸡汤、炸了面条鱼,做了泥鳅豆腐,还有自己腌制的各种腊肉,还有几个烤红薯,老爷子还拿出了自己酿制珍藏多年的青梅酒来招待秦慕仙。

  其实全老爷子对这个孙女是不太喜欢的,他有传统中国人那种重男轻女的倾向,但谁让小姑娘很萌很萌呢,萌即正义,老爷子现在也慢慢在为孙女准备嫁妆之类的东西。

  酒酣饭足,这个村子被划入了秦慕仙的统治之下。

  家长的一个错误是:以爱的名义骄纵。娇惯造成孩子的懦弱,因为它让孩子形成这样的信念:其他人应该为他做好所有的事情。你能够给孩子最好的礼物之一是允许他们发展“我能行”的信念。当孩子学习到自己能够在生活的坎坷中生存时,他们就有了能力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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