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县令终于忍无可忍的一巴掌拍了过去:「我看你要是有个尾巴,都能翘上天!」
这张扬的性格,到底随了谁啊!
杨元璋老实了。
杨县令正了正颜色:「好了,开堂!」
这个事情本来流程是没那么快的,可是人都抓来了,而且又是关系到衙门内部人员的事情,顺手处理了也不算是插队。
而且在杨县令看来,这个事情也没那么复杂,最多半个时辰就能完事。
张司九这辈子第一次正面围观了大宋的升堂的流程。
不得不说,还是很震撼的。
两排衙役往两边一站,穿戴齐整,神色庄重而严肃,一下就和平时嘻嘻哈哈的感觉区分开来。
就连张司九,也忍不住的站直了——嗯,气氛所致,实在是忍不住。
杨县令坐在了堂中间的椅子上,而左右两边,分别是县丞和主簿陪审。
状纸是临时写的,张小山请县衙里的人帮忙写的,给的润笔费还不少——从这一点,张司九越发坚定了要让小松小柏读书的心思。
不得不说,会读书写字,真的能在这个时代改变自己的生活。
状纸递上去之后,就是口供,五听,还有刑讯环节——其实按照张司九理解,就是双方陈述案件经过,辩解的流程。
只有经过了这个环节,才是县令和陪审团商量一下,最终定审判结果的时候。
作为原告,张小山直接跪在了左边的原告位上,而那三个,就被压着跪在了右边的被告位上。
杨县令先问的张小山事情经过。
张小山就把徐氏说的经历原原本本说了一遍。
杨县令听完,转头问那三人:「你们可在上午去过张小山所说的巷子?」
那个受伤的人还晕晕乎乎的,也没吭声,其中那个矮个子连忙开口否认:「没有去,没有去,我们三个在一起喝酒来着。」
杨县令盯着那高个子。
高个子也心不甘情不愿的说了一句:「我们的确是在喝酒来着。」
「喝酒?在何处喝酒?本县令让人去问问,自是一问就知。」杨县令言简意赅,语气威严而质疑。
又是矮个子抢先回答:「在我家喝的。没在外头喝。」
高个子也跟着回答:「对头,就是在他家喝的。」
「三人一起喝的?」杨县令再问。
那两人都拼命点头。
于是杨县令可能了一眼县丞。
县丞会意,招手将那矮个子叫到了另外的屋子去审问。
这是不给串供机会。
张司九松了一口气:这要是继续这么下去,这两人还审得出什么啊!是得分开才行。
而后,杨县令就开始问那高个子:「你是合村人?」
高个子点点头:「没错,是合村人。」
「你叫何成?和他们二人是什么关系?他因何受伤?」杨县令翻了翻状纸,然后又问这么一句。
高个子还继续点头:「我是叫何成,我们三人是朋友关系。受伤的叫周石,他喝多了,出门摔了,就磕在了石头上,磕成这样的。」
听起来好像是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