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张司九就掌握了要领,开始进入下一步学习。
煮饭她其实是会的。但仅限于电饭煲。
所以这会儿,张司九面对大铁锅,多少还是有点好奇。
做早饭是煮粥。
比蒸干饭容易。水开后下米,然后时不时搅动防止粘锅就行,等熬到米汤浓稠,就用勺子舀起来起来,放进陶盆里。
杨氏沉默的示范,张司九认真的看。
等着米粥熬好的时候,杨氏终于张了张口:“九娘,以后你要勤快些。”
张司九盯着红彤彤的火苗,抹了一把脑门上的汗:“嗯。”
她答应得太干脆认真,反而让杨氏剩下的话说不出来了。
最后,杨氏干巴巴说了句:“以后让着你两个弟弟。”
张司九大概明白杨氏想说什么了。她抬起头,眼睛清澈而明亮:“奶奶你放心吧。我会听话的。多干活,替二婶分担。”
就算不考虑寄人篱下这个问题,也要考虑作为一家人,所有家务压在徐氏身上,是不是太不合适的问题。
杨氏叹了一口气:“九娘懂事了。”
张司九低下头去,不想就这个问题多讨论。
说实话,她甚至都不太想和其他人聊天。毕竟已经换了人,肯定是不一样的,万一露出异样就不好了。
米粥还没煮好,徐氏已经回来了。
还顺路去将两个儿子接了回来。
徐氏大儿子张松今年刚六岁多,长得像爹,虎头虎脑的,一看就知道特别皮实。
小儿子张柏四岁多,还穿开裆裤,白白净净,脸上还有点嘟嘟肉,乖乖的坐在背篓里被背回来。
而且嘴巴很甜,看见杨氏就喊奶奶,看见张司九就喊姐姐。
张司九喜欢这样的小朋友。
徐氏进了厨房,先灌一肚子水,这才有功夫说话:“今天运气好,碰见了我娘家村里人杀猪卖,我割了一条五花肉。可肥了!那猪也不知道怎么养的,膘这么厚!”
她伸出巴掌来,四根手指头并拢,露出浓浓的羡慕。
然后她将肉从背篓里提出来。
张司九看了一眼,就被惊了一下。
嗯,真有那么厚的脂肪层。
徐氏用手比划一下:“从这里切一刀,留下来的肉,回头炖上,我们自家吃。其他的一会儿我送小南瓜去喂奶,给二壮媳妇送去。她人好,自己奶都不太够,还让咱们抱小南瓜过去吃。咱们也不能光占便宜。”
杨氏没意见,“行。你做主。”
小松咽着口水大声提议:“炖莴笋吃!我要喝三碗汤!”
小柏也亢奋:“炖莴笋!”
张司九有点难以想象,这么肥的肉炖成汤,是个什么样儿。能好吃?
不等她想象出来,杨氏又从背篓里摸了个猪脚出来,喜滋滋道:“这个猪脚用盐抹了,明天煮着吃。虽然不好吃,但也勉强有点肉味。”
张司九一愣。总觉得杨氏买这个猪脚,是因为自己。
她干脆问了:“二婶买的?”
杨氏乐呵呵道:“两个钱!我买五花肉,让卖肉的便宜搭的。”
张司九对钱有点模糊的概念:一口棺材要好几两银子,但是一只鸡才卖几十个铜钱,一千个铜钱才折算成一两银子。两个钱,的确是不算贵。怪不得杨氏这么高兴。
想了想猪脚黄豆汤,张司九是真的有点馋了:穿过来这么几天,自己就没吃过肉。白米饭都没吃过几回,虽然办丧事准备了肉菜,但那是给客人吃的,他们家自己根本不舍得吃。大多数时候都是喝米粥,吃点简单的油水煮菜。
但,杨氏会同意她来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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