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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三章:离忧(1 / 1)


  思考既定,赵何略略搓了下手指,从名单里划掉了一个小家族的名字,那个小家族乃是跟着韩家欲图和姜家报团的。

  在他看来,无非是小惩大诫,顺便削弱一下韩家的手段,韩家也该习惯了,不是么?

  现在的关键是他手里掌握的力量还太过薄弱,甚至一大部分还是掌握在吕氏手里。

  虽然说只要皇后还是那个吕姓的女人,他就能使用这一部分力量,但终究不如掌握在自己手里来的让人放心。

  这也是无奈之选,谁让他的祖宗开始就没有那么大的能耐呢。

  想到这里赵何叹了口气,还是要去应付一下那个女人,后面借助吕家的地方还多的是,特别是这次泰山演武,若是操作得好的话,他手里的力量应该可以迎来一次暴涨。

  关键就在于那个姜家的小子,可千万不能让他失望啊。

  赵何招来老太监,摆驾去了皇后处。

  泰山演武,四国所选队伍已定。

  钱阳正在面对着黄树的喋喋不休。

  此次泰山演武,不出意外钱阳和其他三位分金门弟子都在入选之列,虽然比起上一届分金门弟子的数量要少了些,但黄树早就有了心理准备,毕竟只有一直赢下去才是王道,输了就要做好被丢开的准备。

  黄树是不可能陪着钱阳前去参加泰山演武了,毕竟是赵国代表的队伍,必须交由赵国鸿胪寺和平波司负责,不过按照中海海族对于他的重视程度,黄树只能将自己准备好的所有关键细细叮嘱钱阳。

  甚至为了他,已经私下沟通过另外三位弟子,软硬兼施也要保住这位小祖宗,但是总门那边两位,能不能听他的,黄树并无太大把握。

  而在姜修胜三兄弟的府邸里,三兄弟也在做准备。

  他们乃是贵族场,早早地就定下名额了,对于皇帝而言,这只是走个过场的。

  相反,他们对于自己的战力还要多加打磨,这是最好的机会。

  泰山,在武洲之上的所有山脉里高度上都算不得多靠前。

  但偏偏,泰山乃是武洲五岳之首,泰山隔着秦赵,最大的原因是,秦赵都想要它,但就是很难如愿。

  不知从何朝何代开始,泰山在老百姓的心中就是直通帝座的象征。

  任何一个皇帝在登基之前都会希望自己能在泰山祭天,因为在泰山祭天乃是武洲天下共主的特权。

  就好比赵飞廉和嬴开,哪怕是鲁夜两国的天子,何尝不希望自己能有在泰山念读祭文,点燃祭品的机会呢?

  但是泰山所处乃是武洲中部略靠东北,恰恰就是在襄阳再东一点点,襄阳这个兵家必争之地差不多讲究靠着泰山而建,这才有了无双地利。

  泰山之上自然是不能建城的,而周边城池却不能代表泰山的归属,尽管周围城下烽火不绝,但泰山的清净依旧如故。

  泰山绝颠有一方台,如斧劈凿刻,但又不好说是哪位大能手段而成,毕竟自泰山有祭天之典而始,已经足足万年。

  万年之前,人族刚从茹毛饮血中开化智慧,学会刀耕火种,总不能那时候就有人拥有了这种通天彻地之能吧?

  虽然此处确实不像自然而生,但无所探究之下只能被人冠以天赋帝位之地,也是皇帝最好的祭祀天地之所。

  可惜,夜鲁偏安一隅,秦赵相持难下,泰山绝颠祭台上的青烟已是太久没有升起过了。

  不过作为四国演武或者说四国大赌的场所来看,泰山还就真的适合无比。

  泰山半脚有平整之地约方圆三四里,作为大型军事用途那绝然是不够,但若是用作演武中的军事场,简直是完美相配。

  半腰之间的无数天然平台,由秦赵两国派出留星境修炼士平整,认为造出十六个擂台来!

  又是在山脚另一边的废弃石场中,平整出一块用作修炼士混战的场地。

  而绝颠之处的祭台,只有胜者可以登上,取走四国各自场次所压之筹。

  这乃是胜者的特权,也是荣光。

  秦赵两国的代表队伍从各自国都出发到泰山算得上一路通畅,毕竟也就是经历本国而已。

  鲁国略微要远些,需得从本国国都出发,出得国土后,沿着西南秦赵边界而行,大约四百里才是泰山。

  而夜国最远,非但要经历本国,还要横穿整个鲁国,再沿着秦赵之边行那四百多里。

  幸好,夜鲁两国关系一直不错,夜国代表总是早早启程,而后到鲁国都城与鲁国代表队伍汇合之后,再一同前往泰山。

  此番赵国队伍的主将乃是皇宫内的供奉之一的离忧。

  姓离名忧,看似颇有些气质的名字其实只是出自乡野夫子之手。

  离忧乃是弃婴,被乡下一个屡试不中的单身夫子捡了回去,这夫子端得是读死书读到脑子都不太好使了,明明家里时不时都要断粮,偏偏还抱着儒家四书五经在那里摇头晃脑。

  儒家并不是单纯地教人经义,孔圣之所以能成就圣人之位也并不是因为单纯他的学识,而始因为他的态度。

  有官不做他选择做老师,当然,不是学堂也不是国子监,只是单纯地教化弟子。

  并不执着效忠于某个国家,而始将仁善之念广布天下。

  立身是他日三省己身,律己以严,律人以宽,进止有度,劝人以真善。

  立言貌似他自己没有什么执着,但是他在教化弟子的平淡生活中的言传身教让弟子记录下来之后成了儒家的第一经典《论语》。

  凡能称圣者无不以己圣名为经著书,偏偏孔圣的书不叫《孔子》,反而叫《论语》。

  因为在孔子看来,他的话也仅仅是语言,并没什么大不了。

  但是这恰恰是孔圣的弟子以及再传弟子记录孔圣的言行,对于这些人,孔圣的言行自然是圣人之道,但若是他们抬及高处,自然是违背了孔圣之愿,是故,书名《论语》。

  立身立言都有了,孔圣再用一生的时光去践行立功。

  此为大功德。

  所以成圣之路,没有任何一条是光光书本里就能走完的,但偏偏总有那么多人,在各种各样原因的影响下,愿意相信这样的“捷径”,最后碌碌无为又死不悔改。

  离忧在还是孩子的时候就经常被饿得哇哇直哭,若不是同乡的几个婶子时不时用自家米汤接济,还轮流淘摸来各种奶水,说不得离忧就是要早夭。

  离忧五六岁的时候已经学会用碎米煮稀粥,顺便从隔壁大娘家的咸菜缸里捡咸菜叶子回来当菜。

  夫子经常慷慨激昂或是莫名悲愤,也不知道他从何而来的自信与勇气,经常觉得自己胸中万千丘壑,奈何无人识得,偏偏有一群蠢才蛀虫来窃居高位。

  嗯,离忧不曾信过。因为早早地王大娘就告诉他,夫子脑子有问题。

  但是离忧的名字是夫子认真取字,因为夫子希望自己没有那么多烦忧,也希望这个弃婴也如此。

  就好似受到了夫子愿望一样,离忧虽然过得并不如何,却总是开心地笑着,脸上的笑容就好像三月份稚嫩的桃花,让人怜爱。

  这也是为什么离忧总也饿不死,还能让那个夫子时不时喝上一小口兑了酒的水。

  嗯,别人都是喝酒,大不了兑些水,但是离忧能够弄来的就是水,可能是涮过酒瓶的水吧,稍微有些酒的滋味就足够夫子咂摸许久,然后便酒兴一起,臧否古今。

  直到离忧七岁,夫子病故。

  按照道理,家里穷的连个席子都是破的,唯一能值点钱的也许就是夫子手抄的那些书籍,可是离忧想用那些书籍给夫子做陪葬。

  因为夫子没有任何其他可以支撑自己的可,否则为何在离忧刚刚有些成长之时就高高兴兴地撒手人寰?

  离忧还想给他弄一副棺材,毕竟裹着草席下葬的话,来世投不了什么好人家。

  嗯,这也是王大娘无意当中说起,但是夫子去世的时候,离忧就是记得很清楚。

  没办法,总不能老是糟蹋乡里的大娘们。

  离忧独自走去了最近的小镇,然后给自己稀稀拉拉的黄毛头上插了根草标。

  除了自己,他也别无长物。

  幸好,他长的足够讨喜,愿意买下他的人还是很多。

  心善的想买回去给自己孩子做个书童长随什么的,甚至当自己儿子养也不错,毕竟这孩子看起来真的太过于贴心又讨喜。

  也有想占便宜有歪心思的,在小镇上简直如吃饭喝水一样,坏人总能得到优势。

  离忧并不是很在乎那些人的想法,他只是想要一副棺材,能装的下骨瘦如柴的夫子,能顺利给他下葬,最好能弄快碑,至于写什么不重要,有这些个已经是足够了。

  然后他就看见了一杆枪,白蜡杆子雪亮枪头,就这么干净利落地倒插在了他面前的地上。

  吓跑了周边一群人,因为那枪的周围居然还冒着火。

  离忧不怕,只是用黑白分明的眼睛看向掷出这杆枪的那个人,努力分辨着性别,最后干脆放弃,直接问道:“大爷,可是能给一副好棺材?还得有个石碑。”

  在离忧看来,能有这么漂亮的一杆枪肯定是有钱人,棺材能好些就好些,至于碑么,本来还想糊弄也没事,现在要个石碑也不过分。

  然后就看到了一张很有特色的脸,冷冰冰地告诉他:“能,但是你要用一生来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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