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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参加喜宴(1 / 1)


  参加喜宴

  胡三娘这次出嫁弄的不同寻常,其实她每隔一段时间就出来搞这么一次,目标是那些落单的流浪者。出于本能也好,被怨恨驱使也好,倒不算伤天害理,毕竟燕原之上谁比谁干净呢。况且大多数时候都是逗弄,吓唬。

  这次反常就是她一下搞了这么多人,胡三娘可不是那只黄鼠狼,她保存了生前的智慧,又有千年的潜修,经历了燕原的辉煌与破碎,人情世故皆通。自认高人一等,从不与与这些低级的小怪往来。

  “后面去看看。”俩人起身装着羡慕的样子朝屋后蹭过去。有了黄大姐的交代,倒是没有人为难他们,何况那几个负责警戒的小妖智商怕是还没有猴子高,眼巴巴看着酒席上的饭菜淌口水。

  后院墙略高一些,又有参天的大树遮掩,黑漆漆看不清楚,张若麟等人不在前院招待客人,恐怕就在那个柴房。这地方是胡三娘根据自己家的院子制造的障眼法,其实就是一处荒郊野岭,也是她的埋身之处。

  后窗开着,张晓渔爬到后院外小坡上远远看去,屋内果然是那几个小妖王,胡三娘一袭大红嫁衣,依旧是烂脸烂嘴的模样,上首端坐一个白皮鹰钩鼻的中年男人。

  余者对中年男人毕恭毕敬,桌子上摆的东西不多,食材都还新鲜没有腐烂,也不过是心肝之类。男人并不吃,看着众人的眼中藏着一丝不屑,而其他人都被新鲜的血食吸引。

  “做得很好,吃吧,这是吾主对你们的赏赐。”

  “感恩吾主。”寻常血食自然是不稀罕,但这个男人带来的血食总是异常美味,让他们的实力也隐隐有些增加。胡三娘随意敷衍,看模样并不太想配合,只因实力不如人,不得不低头。

  “有古怪。”张晓渔快速将雁铁衣的头压下,俩人挤在一处,压低声音。

  果然,中年男人起身走到窗前查看一番,他身材异常高大,上半身直接从窗里探出来,并没看到什么便叫了守在柴房的小怪:“带个活食过来。”

  小怪兴奋得嗷嗷直叫,大人们喜欢新鲜活食,宰杀的时候高兴就会赏他们一段肠子或者一条胳膊。这种阴暗肮脏的低等生物吃腐食能果腹,但是所有的黑暗生物对鲜血都有渴望。

  打开柴门,进去就捡最肥的拉出来一个,学生中的一员,一个战士,身高两米非常强壮。此刻就如同一条死狗,被小怪物拉着后腿在地上拖动。

  他是清醒的,但不能动,这种小怪本来随便能解决,此刻只有绝望和屈辱。墙外的两个小脑袋又在阴暗处探出来,雁铁衣倒是冷静,张晓渔反而有些着急。

  毕竟是集训场的学生,虽不熟悉也相处了一个来月,毕竟是活生生人,何况还是个孩子。可他不敢轻举妄动,屋子里那五六只怪物都认得,实力马马虎虎不算强,胡三娘勉强算得上高手倒也不足畏惧,但是这个中年男人看不出深浅,眉心一朵红莲,是血族!

  血族!这可是大麻烦,沈落鱼的工作之一,模切关注血族的动向。这些东西有些年头没有出现,但历史证明每次出现都是大灾难,血疫蔓延极快。张晓渔感觉心脏砰砰跳,第一次遭遇血族,看这模样级别不低,当然也不可能是顶级高手,那些全都被封印。

  小怪一面拖着,一面淌着口水,还从腰间抽出一柄骨刀,在少年身上比划,盘算着一会儿大人们赏他,他要哪一截。

  血族男人自然不会亲自开门,出来取活食的是一个尚未化形的蛤蟆人,嘴里还叼着半块肉。顺手将那半块丢在地上,从小怪手中将少年接过去,一把丢在大水缸里,将门关了。

  小怪嗷嗷表示感谢,将肝脏捡起来舔了几下,便三口两口吃了下去。黄鼠狼从房子一侧绕了过来,见到小怪撇了撇嘴,她不太喜欢血食,尤其是化形之后。推开柴门,清点了一下人数,减少了一个,便道:“少一个?”

  小怪指了指屋里。

  黄鼠狼不着痕迹叹了口气,再看已经是寻常神情,没有说话只是关了门。

  屋内的少年已经被人扯了衣裳,赤条条倒挂在横梁上,蛤蟆手持尖刀跃上灶台——自然是摆设,没有用过的——眼看就要开膛破肚。

  张晓渔急中生智,让雁铁衣找个地方潜伏伺机而动,自己则摸出一瓶酒来,极品春燕原。这本是沈落鱼的珍藏,被他偷出来的,没想到此时浪费掉不由得心疼,这可是传说中燕原的酒神之女观春有感,亲手酿制的极品,世上存余不超百瓶。

  百瓶,不是百坛,全被那些老妖怪收藏不见天日。

  黄鼠狼见张晓渔翻墙而入,连忙上前,这莽撞小怪风趣幽默,要是扰了诸位大王被杀怪可惜的。张晓渔压低声音道:“我想用这酒换那果子,姐姐帮我。”

  还未等黄鼠狼搭言,中年男子先开了口:“哪里的好酒,三娘不厚道。”

  蛤蟆人刀尖都破入少年的肚腹,闻到酒香立即飘了起来,扔下尖刀顺着香味推开后门,见黄鼠狼和一只眼生的小怪各拿着一瓶酒——张晓渔生怕不够,又摸出一坛月魄。

  “小黄儿,哪里来的好酒,赶紧献给大人。”蛤蟆怪说话就要上手,中年男子嫌脏急忙喝止,喊道:“金将军,让黄姑娘进来伺候,哪有劳你亲自动手的道理。”

  黄鼠狼觉得张晓渔着实奇怪,可里面叫得紧也不敢耽误,忙捧着玉瓶进门,陪笑道:“外面那只小怪想用酒换果子,也不知他哪里得来的。”

  “哦?唤他进来。”血族男子爱酒,更惜命,听的这般说便先将酒兴压住。

  其他几位急不可耐,蛤蟆人一伸手将张晓渔扯进来,张晓渔连声赔笑道:“各位大王,各位大王,小的见着两个瓶子好看,从一个老头儿那里抢来的。那老头儿发现后原本想要杀了小的,可不知为啥又让小的走了,还说万物皆有缘,何必强求。反正听不懂,他不杀,小的就跑,嘿嘿。”张晓渔将自己的老师拉出来扯谎,老头儿行事乖张,到让这话有了几分真实性。

  “你倒是乖觉,那位大限将至,他可不是善人。”血族男人哼了一声。

  “三娘,赶紧给咱哥几个满上,这酒闻着可香呢。”

  另一个虎头人身的精怪也是着急,这酒香像是小虫子钻到心里,痒得很。

  中年男子从怀里取了几只玉碗,笑道:“今日老夫就放肆一把,这春燕原难得,有缘与几位共饮,用玉碗。只有好玉,才留得住的春燕原的香气。”

  黄鼠狼将酒分了,每人半碗,几个精怪哄抢一口气喝了,只有中年男子轻啜一口,细细品,仿佛整个春日被融入酒水之中,微醺的风,暖人的阳光,少女的笑声,漫山遍野的生机。只可惜,这些精怪实在配不上这么好的酒。

  胡三娘本不饮酒,实在耐不住这香气,也饮了一小口,双目微垂,神色暗淡,许久才轻轻嗤笑一声。这是什么鬼东西,竟让她响起自己的少女时代,曾经张扬肆意的时光。

  “大王,小的想换几枚果子吃吃。”

  黄鼠狼差点捂住张晓渔的嘴,在几位大王面前提要求,真是活得不耐烦。中年男子兴致倒好,扔了两枚青梨与他,笑道:“将那一坛也放这里,去外面耍。”

  “多谢大王,多谢大王!”张晓渔将那一坛往桌上一丢,捧着两枚果子出去,到前院与一众小精怪划拳行令,好不热闹。

  雁铁衣在远处看得真切,不禁傻了眼,你那化妆的技巧粗糙至极,竟然这么蒙混过去了?他不知道的是,这春燕原之所以还能剩,不是因为珍稀,而是这酒是沈落鱼做过手脚,里面加了酒虫。

  酒虫是一种蛊虫,能够蛊惑爱酒之人,哪怕是黄汤你也会心满意足喝下去。张晓渔拿出来是真正的春燕原,这群精怪一点不亏。

  黄鼠狼和胡三娘平素不喝酒,自然不受酒虫蛊惑。张晓渔自然准备万全,另外一坛月魄是月之精华,适合精怪引用,这坛子虽然小,却是一个小型空间容器,里面有一大缸的量。这一顿酣畅淋漓,连中年男子,胡三娘都喝了不少,甚至小黄鼠狼都没忍住喝得烂醉如泥。酒足够,外面的精怪也在张晓渔的怂恿下讨来不少,一个个心满意足。张晓渔把这些人的谋划探知得清清楚楚,中年男子是游走在边缘地带的血族祭祀,多年来隐藏身份,终于在燕原找到被封印的血族头领,抓人就是为了血祭。

  以众生之血,祭吾主之灵。

  任何世界,任何时代,都是禁忌。何况血族是星空黑暗时代的始作俑者,历经星空几代人的力量才颠覆血族统治,然后又花了几代人将他们消灭殆尽。然而,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他们竟然留着薪火,等待来日。

  黎明时分,星光暗淡,天地苍茫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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