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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丞相之女唐清柔,奉令募粮(1 / 1)


  大乾败家子正文第三十四章丞相之女唐清柔,奉令募粮白衣女子心疼地看了一眼后面另一匹马背上的自家小姐。

  从京城到巴蜀这一路,小姐为了加快筹粮的速度,每日有五六个时辰都在马背上。

  好不容易赶到荣州境内,想着今晚抵达富阳县城能好好休息一下。

  都怪半路上遇到好几群运送鹅仔鸭仔的商贩赶鹅鸭拦路,浪费了她们足足一个时辰,这才耽误了进城。

  “天璇,驿站本就是给官差们设立的落榻之所,寻常官差能宿得,我们自然也能宿得,总比宿起在荒郊野外要好。”

  蓝衣女子利落地翻身下马,夜风吹起头上遮阳用的斗笠,露出一半精致的侧脸。

  她牵着马绳正要往前走,忽地停下脚步。

  “天璇!等一下!”

  蓝衣女子迅速蹲下身,动作轻柔地抓住马前蹄抬了起来,从马蹄夹缝里扯出一把稻穗。

  “这一路都在收割稻谷,马蹄里踩了不少。”

  她轻声说着,又仔细地检查了剩下的七只马蹄,果然又找到两把小指粗细的稻穗。

  找完稻穗,她从腰间扯下一个绣着两只彩鸭的荷包,搓下稻穗,小心翼翼地将谷粒倒了进去。

  “小姐,要是让夫人知道你用她亲手绣的鸳鸯荷包装稻谷,她会伤心哭给你看的。”

  天璇很无奈。

  这鸳鸯虽绣工不佳,但代表着夫人对小姐未来能够喜获良缘的憧憬。

  “哭了我再哄开心就可以,可这些谷粒被踩入土里,就真的浪费掉了。”

  蓝衣女子解释完,温柔地轻拍着马脖子。

  “辛苦你们了,明天开始你们可以不再日夜奔波。”

  马儿仰首高鸣,将驿站里早已熟睡的小吏惊醒。

  “小姐,你的意思是,我们要在富阳停留?”

  天璇将马拴在柱子上,蹭了一滴血迹,随手又抹了回去。

  “富阳粮食充足,章县令上次捐了三万六千石粮,富阳首富秦家也自主捐了一万石,一路走来,见到的也是一派丰收富足的景象。”

  蓝衣女子不急不缓地说出她的打算。

  “我想让秦家帮忙做宣传,召集荣州一带的地主乡绅们多捐一些。”

  她的话音落下。

  负责驿站迎来送往的小吏推门而出。

  “两位公子,这里是驿站不是酒楼,不接待外来……”

  驿站小吏话还没说完,眼前身穿蓝色胡服锦衣的客人摘下斗笠,露出一张绝美的容颜,直接让驿站小吏看呆了。

  他今早见到那醉花楼的花魁惜月,就惊若天人。

  可眼前这个女扮男装的姑娘,哪怕身穿英气的胡服,那张精致的脸庞还是能够让人一眼认出是个美人,仿若画中仙子一般透着仙气。

  让人心生亲近又不敢亵渎。

  “我乃唐丞相之女唐清柔,奉长公主之令来蜀地募粮。”

  唐清柔递上“唐”字腰牌和“瑞”字令牌和一封盖有“乾瑞公主”字样的书信。

  “深夜打扰,还望海涵。”

  唐清柔行了一个官礼。

  “不敢不敢。”

  驿站小吏连忙还礼,仔细核对完,毕恭毕敬地比划着驿站内。

  “敝站简陋,还请两位小姐在二楼将就一晚,明日一早我便进城去禀告县令,唐小姐到访。”

  驿站小吏赶忙拿袖子擦出一张竹椅请人落座。

  “多谢大人,章县令已出面募得四万六千石的粮食,再由他来出面,恐会让人认为这是官衙施压,有损朝廷威信,此事我能自行处理,日后有需要的地方再劳动章县令大驾也不迟。”

  唐清柔低柔的声音让驿站小吏根本没有反驳的心思。

  他没想到唐丞相家的千金小姐,不光长得美若天仙,连说话声音都温柔似水,对待他一个没有品级的驿站小吏都如此客气。

  “一切听从唐小姐的吩咐。”

  驿站小吏被她的美貌和修养,深深折服。

  站在旁边的天璇看到自家小姐只是像平时待人一样随便说几句话,就拿捏住了驿站小吏,对此早就见怪不怪了。

  “小姐,我先去收拾床铺。”

  “你护卫我一路,时刻提心吊胆也累了,还是我来吧。”

  唐清柔离开还没坐热的椅子,对着驿站小吏道了声谢,往二楼走去。

  天璇看了眼因骑马多日而磨破的大腿,上楼时腿脚略显不便的小姐,眼眶微热。

  哪怕见惯了小姐温柔待人,可她每次受到小姐的照顾依旧会很感动。

  所以。

  无论如何她都要支持小姐募粮的事。

  只要能够完成与长公主的赌约募得十万石粮,小姐就能够得偿所愿进入朝廷当女官。

  成为大乾第一位女丞相!

  这是小姐的目标,也是她天璇的目标!

  “小姐,我去给你打水洗漱。”

  ……

  “咯咯咯!”

  鸡叫三巡,秦小满伸了个懒腰,疼得倒吸一口冷气。

  他握了握左掌,手指上伤口都结了痂倒是不疼了,可左肩伤得比较重,还得再等一个月左右才能彻底地自由活动。

  “看来我今天只能干拾稻穗这种杂活了。”

  哪怕是出去躲人的,这大好的时光也不能浪费掉。

  月季吃了唐大夫的安神丸还没醒,他亲自从包袱里找到换洗的衣服准备上手,听到窗外肖成梁假咳了一声。

  “谢了肖大侠,用不着你。”

  这点小伤还不至于让他连穿衣服都让别人来帮忙。

  穿衣洗漱,他就着几道小炒,吃了一大碗新收割的米饭。

  纯白的脱了好几层稻皮的精米,佃户一年到头也吃不了一顿精米,一般只吃脱了硬壳和内皮的糙米。

  白花花的米粒冒着香喷喷的热气,馋得庄子上的小孩直流口水。

  秦小满也没办法让小孩子们一起上桌和他吃,怕吓坏大人们,只能让管事下顿多做些,多余的也好每个孩子都尝尝鲜。

  “谁能想到在这里连吃白米饭都是一种奢侈。”

  为此,秦小满一颗饭粒都没剩下,吃了个盘干碗净。

  “秦小满,你豪掷万石粮养鹅鸭,说这话你心虚不?”

  肖成梁放下筷子,嘴巴就活泛了起来。

  “虚啊,这不我得找活干填补心虚。”

  秦小满从墙根底下抄起一个背筐扔到肖成梁怀里,自己右手又拎起一个,迈步往田里走。

  “肖大侠,我只说付你报酬没说管你饭,想吃午饭就跟我一起拾稻穗去,拾几两中午吃几两。”

  “我日你……秦小满你敢豁我!”

  肖成梁背成背筐冲向秦小满,用剑挑过他手里的背筐背在胸前。

  “你捡我装,免得他人说我欺负你这个伤者。”

  他可是秦小满的护卫。

  身为护卫,不光要保人性命,还要护人周全。

  总不能秦小满出门时是没事人,回来满身是血,那会让人怀疑他身为护卫的能力。

  哗啦……

  一大把稻穗甩到头上,肖成梁望向动手的秦小满,抄起稻穗扔了过去:“秦小满你敢跟我比划?看招!”

  唐大夫品着清茶,望着打打闹闹往田里奔跑的两个少年,目光落在肖成梁的身上,惋惜地摇了摇头。

  “是个好苗子,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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