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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嚎叫着跨栏冲锋(1 / 1)


  祜塞和两个甲喇额真他们同时惊呼,高声命令手下兵马赶紧离开此地。

  对方既然前面做了如此巧妙的埋伏,肯定是通军事,极工心计之人。

  既然对方能在一路上一步一步的将他们这些人给引诱到破坏了行军的规矩,到最后一次一次的让他们这些领军之人放下了心中的防备。

  又怎么会预料不到,他们被埋伏了之后这一路上不好收拢人马,到了此地稍微宽敞一些的地形之后才会停下来收拢兵马。

  而且这个距离不长不短刚好十里,远了就太远,太近了又会引起他们的不安。

  所以这个位置刚好合适。

  也正是因为这个位置刚好合适,他们能想到这个位置刚好合适收拢军队,对方怎么会想不到?

  既然想到了,那在这里埋伏一家伙,不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吗?

  正如在河岸边那样的猝不及防。

  在这里他们只需要停下来,如对方所期望的那样收拢兵马,就已经注定好了结局。

  所以,这一次的爆炸,比在河岸边的爆炸更来的猛烈。

  黄蜚这位水师总兵,手底下的2000水兵,分了一半在河岸那边,剩下的一半以及4500名新兵,全在这里了。

  炸点,覆盖了整片区域,这已经是水师所能收集到所有的火药的八成。

  或者说除了他们手上鸟枪的必备弹药以外,所有的火药就已经埋在了这两处地方,一处是河岸,一处就是这里。

  本来在历史上两年后,也就是19岁的时候,以镇国公的身份薨了又被封为惠顺亲王的爱新觉罗祜塞,居然就这么默默无闻的被炸死了。

  早死了两年!

  一直跟在他身边的那两个甲喇额真,刚喊出让自己手底下兵马撤离的话语后,也被炸死了。

  这场惊天动地的大爆炸过后,两边的山林,纷纷响起火枪的轰鸣声。

  黄蜚的一千水兵,全部手持鸟枪,跨入战场。

  跟在他们身后的,有2000弓箭手,虽然是新手,准头也不好。

  但是在招兵的时候,都测试过,这些身上不披甲的弓箭手,必须要能拉得开清军的弓箭50下满弓。

  清弓跟明军的软弓是一脉相承,软弓长箭快马轻刀,都是一脉相承。

  这种软弓跟以前那些朝代的硬弓不同,拉开满弓不难,拉50下满弓也不难,哪怕是拉100下都不难。

  但是弓箭手想要射的准,需要长年累月的训练,这一点比起火枪手来说,要难太多了。

  所以,黄蜚对这些新兵的要求很简单,就是对着场中把箭射出去就行了,能瞄准更好,瞄不准也无妨。

  只要把弓拉满,把箭射出去,对准场中,总有瞎猫碰到死耗子的时候,特别是拉弓的人已经超过2000的情况下。

  2000多个清军,就有将近一半的人披甲,这些甲胄齐备的,弓箭射到身上其实很大程度是并没有什么太大的伤害,特别是这些人并不是什么专业的弓箭手时。

  但是。

  那些从一开始就没有来得及披甲的清军,在这箭雨之下,还有那1000火枪手面前,基本上没有什么反抗的能力。

  就连披甲的,在火枪面前,只要不超出100步以外,基本上都很难挡得住火枪的攻击,更何况没有披甲的。

  最终还是有二三百人冲了出去,这些人的运气可以说是逆天。

  能在惊天爆炸中运气好到没有被炸,在枪林箭雨当中更是运气好到没有被射中,这是什么运气。

  “贝勒爷没了!”

  有人在马背上哭喊着。

  “我们的甲喇额真也没了!”

  作为清军,他们很多人第一次遇到如此惨败。

  女真满万不可敌。

  这一直都是这片白山黑水当中的定律,从来没有过像今天这样输的这么惨的女真兵马。

  “回去禀报礼亲王,这是明军的阴谋!

  纵然回去了受礼亲王的责罚,哪怕被赐死,也要回去禀报,在我们的土地上来了明军!”

  女真人打仗为什么敢拼命?

  因为像现在这种情况,这300人就算是闯出了包围圈回到盛京,他们也是要陪葬的,贝勒爷都死了,他们为什么不死?

  既然是死,那为什么不死在战场上?

  死在战场上的,家人反而没有罪责。

  所以一般女真人在战场上都很猛,就是因为如果他们不猛就会被牵连到家人。

  否则,他们纵然闯出来了,也会被陪葬,甚至家人要发配给其他披甲人为奴。

  但是他们还是要回去报告一声,哪怕减轻一下自己的罪责也好,明军入了辽东,这可是天大的事情。

  “明军啊!”

  这二三百人嚎叫着,顺着大路飞快地往回急驰。

  但是很快,前面的几十匹快马,突然就像失了前蹄一般,就这么往前翻滚着摔倒,好几个骑兵直接就被摔断了脖子,有些没有被摔断脖子的就直接被马压在了地上。

  “吁!”

  快速奔逃的清军,拉住了胯下的战马,就看到前方的大路上被挖出了一道一道打着横的浅坑。

  浅坑不深,刚到膝盖吧!

  也不宽,一肘宽吧!

  坑与坑之间的间隔也不远,有些是半个马身吧!

  但有些更近,半个马身的一半距离吧!

  而且这距离没有规律,这些坑坑洼洼的就这么分布在了整条大路上,绵延上百丈远。

  但是看着这条路,马上的骑兵也知道他们的马过不去。

  而在这条坑路的尽头,只有几百人拦住了他们的去路。

  一眼扫过去就大概知道了数量,不到500人。

  哪怕他们手里持着那种长长的火枪,如果没有地上这些坑坑洼洼的,他们的骑兵可以在对方打出第二枪之前,冲到对方跟前一刀劈死。

  骑兵在没有重机枪和坦克之前,无论任何时候都是陆战之王。

  他们来去如风,快如闪电。

  马刀挥过,人体如割草一般。

  纵然重步兵集群可以对抗骑兵,但是他们追不上。

  所以骑兵就是陆地战争之王。

  前提是。

  没有人知道这种恶心的战法。

  只要人手有一把小锄头,挖一条齐膝深的浅沟,其实用不了多长时间,几分钟十几分钟就挖好了。

  如果是几百个人一起挖,那么几分钟就挖好了一条近百丈远的坑坑洼洼的路,其实一点都不难。

  但是这么一条平常的路,对于骑兵而言,却过不去。

  他们只能下马,挥着马刀,发出像野兽一样的嚎叫,像跨栏一样,一蹦一跳的在壕沟与壕沟之间的沟坎中前进冲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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