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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凯恩 - 瘸子?赏金猎人!(1 / 1)


  (chapterii:kyen-cripple?bountyhunter!)

  五年后,新纪元二十年,现在。

  大审判开始后,王国境内盗匪四起,邪教横行,甚至还爆发了瘟疫。

  前不久,王后南希突然病逝,更是雪上加霜,全国上下都笼罩在悲伤的阴影中,人心惶惶。

  在安索斯特大陆最东南方,是游牧民族的圣城——奥古克城。

  除了被称为瑞格人的游牧民族外,这里还有大量东方人和少量大陆人居住,以及前来欣赏沙漠和沼泽风光的旅行者。

  就在昨天,已经退休的前任大审判高斯,就莫名其妙的死在了居住的旅店内。

  可怜的老家伙,很可能是由于行事太过高调,被人砍掉了脑袋,抢走了所有财物。

  游客遭遇抢劫被杀,这种事在奥古克城太过平常了。

  既然这位高斯大人的身份是“前任”大审判官,而非现任,也使得城中的那些瑞格人守卫更是懒得再去关心这起案件。

  就算死的是现任大审判官,对于凯恩·星河来说他也一点不会在乎。

  他十七岁,是一个瘸子,同时也是一位赏金猎人。

  此时,他正披着黑色斗篷,将自己隐藏在码头一间喧闹的酒吧角落,暗中盯着他的目标——“割喉者”布里克。

  在布里克身边还坐着两人,大概是他的同伴。他们刚刚点了三条烤羊腿,正坐在座位上一边喝着酒一边等待着晚餐。

  凯恩悄悄的摆弄手中装有曼陀罗花粉的小瓶,并将一部分目光转移到了吧台旁边那扇属于后厨的门上。

  他也在等待。

  曼陀罗花粉是一种能致人昏迷的迷药,而烤羊腿就是凯恩的目标。当他看到那位包着头巾的小伙子从后厨端着香喷喷的羊腿出来时,知道现在到了自己行动的时候了。

  于是,他看准了路线,故意起身,朝着吧台附近走去。

  瘸腿成了他天然的伪装,他很自然的不小心撞到了负责端菜的小伙子,并神不知鬼不觉的将迷药的药粉撒在了烤羊腿上。

  几乎无色无味的曼陀罗花粉就这样和原本烤羊腿上的调料混在了一起,端向了那位“割喉者”布里克。

  在布里克和另外两人相继昏倒趴在桌子上时,所有的人都认为他们一定是喝醉了。

  凯恩嘴角微微一翘,走上前去。顺理成章的架起布里克,就想向店外走去。

  但他忽觉得手肘一紧,发现正被另一个半昏半醒的家伙抓住了手臂。而那个人,已经拔出了腰间的匕首。

  刷的一声,剑光闪过,凯恩迅速出手,挥剑划开了那人的脖颈,随后甩掉剑刃上的血迹,干净利落的重新收剑入鞘。一气呵成,没有一丝多余的动作。

  “赏金猎人事物。”他撂下这样一句话以及一枚金币,作为弄脏店内的赔偿。接着,在周围众人惊讶的目光中,堂而皇之的带走了布里克。

  没人料到一个看上去一无是处的瘸子,出剑竟能如此迅捷、精准。

  当然,更不会有人出手阻拦。又有谁闲的没事活腻了,会去招惹一位正在执行任务的赏金猎人呢?

  凯恩一刻没有耽搁,他将布里克捆绑于马背,一路骑行冲出奥古克城向北而去,直奔交付猎物的地点——自由港。

  在他穿越绝望沼泽进入了拉格尔沙漠地区后,一位着装奇怪的小个子引起了他的注意。此时天色已暗,这条商路上几乎看不到什么人了。

  那人一身深紫色兜帽袍,已经融入了夜色。他的马匹后面横着一根类似长棍一样的东西,旁边挂着几个鼓囊囊的口袋,不紧不慢的也在向北而行。

  若是在王国境内,这身打扮八成会被认为是巫师,最差也得是巫师的同党或是什么邪教组织的成员。

  巫师也跑到奥古克城来了?倒也并不奇怪。

  毕竟,曾经的宰相都成了叛国者,还有什么事是不可能发生的?

  如今各地纷乱不堪,各大城市的悬赏榜上总是会被罪犯的画像贴的满满的,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无疑是一场灾难。但对于凯恩,这是源源不断的生意。

  真遗憾,我这次的目标并不是什么巫师。或许,下一次吧。

  不知道抓到巫师会有多少赏金?怎么也应该比这位割喉者多些。他这样想着,为自己平白错过了一次任务机会感到遗憾。

  小个子“巫师”横坐在马背上,似乎注意到了凯恩,并扭过头向他露出善意的微笑。

  那家伙看起来可不像什么巫师,倒更像个从家里偷跑出来的无知女孩。

  或许,这是一种伪装的黑魔法,七八十岁的老太太,总喜欢把自己伪装成小女孩的模样。至少,故事中都是这么说的。

  一个孤身一人的女孩在沙漠里行走,怎么看都不太正常。

  拉格尔沙漠虽是黄沙万里,但却并非杳无人烟。一条来自卡琳娜之河的支流——烈火之河,这条河孕育了最早的游牧民族,也就是现在的瑞格人。

  所以在那些游牧民的嘴里,他们称这条河为阿拉哈耶特之河(大概是希望的意思)。

  至于后来瑞格人是怎么被赶到南边去的,他也不清楚,历史知识什么的从来就不是凯恩·星河所擅长的事情。

  总之,河水为荒芜的沙漠提供了生命之源,人们不知什么时候在沙漠中心建立起了名为绿洲的小镇,为两国南来北往商旅提供补给的歇脚地。

  主干商路北至自由港,南连奥古克城。北方的商人带着瓷器、丝绸、香甜的葡萄美酒以及一袋袋的金币穿行沙漠来到南方,从游牧民族瑞格人手上交换上等的羊毛、珠宝玉器、香料和羊奶酒。

  只不过,因为来往的人实在太多,大家谁也分不清谁是谁,这里也成了盗匪、马贼以及逃犯们等犯罪分子最喜欢来的地方。

  如果你未曾被盗抢过,都不好意思说来过绿洲镇。

  现在的商人们在通过时往往都会提前雇佣随队的保镖。各地的商会也都不惜花重金悬赏、通缉沙漠中的强盗。毕竟,保镖和赏金猎人的成本,与他们马背上的任何一袋货物相比都不值一提。

  所以,如果那女孩不是女巫,就一定是脑子进水了。但是,无论是哪个答案,又关我什么事?

  凯恩没有选择跟在那个紫袍女孩后面,而是选择离开主干路,先向东北行进,随后再沿着海岸线向北。

  他并不是忌惮巫师,而这原本就是他的计划路线。没人知道布里克是否还有其他的团伙。就算没有,他也必须时刻提防其他赏金猎人。

  毕竟半路截胡这种方便事,可不光是盗贼和强盗会做。

  何况,在凯恩看来,那些所谓的巫师不过是一群江湖骗子,又哪会什么黑魔法?

  他纵横沙漠,从不相信有什么未知的力量有影响过他。

  魔法?咒语?不过是吟游诗人为了增加他们故事和诗歌的趣味乱编出来的东西而已。

  现在影响到他的,是他干瘪的钱袋。

  距离他上次收入金币,还是大约六个星期之前,在双河城时跟随在南希王后送葬队后面领的赏钱。

  不光是他,还有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人,都以瞻仰王后仪容的名义想要白捞一笔。虽然直到最后,他也没能挤开拥挤的人群看到那死去王后的样子。

  死都死了,还能美到哪里去?他并不觉得遗憾。

  所以,这一单任务必须要万无一失,决不能节外生枝。否则,他就该饿肚子了。

  就这样,凯恩·星河骑着他的那匹栗色的瑞格马,沿着海岸线在拉格尔沙漠中行进了约十多天。

  这种瑞格马是他的最爱。原本是沙漠中的一种野马,后来被游牧民族瑞格人驯养,因此得名。

  花费三十枚金币(运气好时,甚至只需二十枚)就可以从那些脑子不太灵光的游牧民手中买下这么一匹良驹,比之自由港马厩里动辄要百金的奸商报价实在是便宜太多。

  用他的话说,没占到便宜,就是亏了钱。只不过,想赚到这个便宜的前提,是需要先穿越五百多公里的沙漠,亲自找到那些放牧者。

  此时,时近晌午,太阳越发的狠毒。虽然他早已换上了类似游牧民的宽大的轻布袍,却依然出了一身的臭汗。

  他的右手边就是无边无际的泪水之洋,但空气仍被热气笼罩。若不是接连翻滚的阵阵海浪声,真会让人怀疑是否连大海都已被蒸干。

  向左边望去,除了蓝色的天和黄色的沙子以及像散开的烟一般稀疏的点点白云,再也看不到其他的色彩。

  作为一名混迹沙漠地区的赏金猎人,他早就对这里的环境习以为常——除了那条瘸腿。

  直到现在,仍然没有人会相信一个瘸子能从事赏金猎人这个行当,而他偏偏就是干了,而且在十四岁时,就顺利完成了第一个任务——从一群人贩子手中救下了一名九岁的女孩。

  从那时候起,他就拖着那条瘸了的左腿,硬生生的干了三年。别人都说,还能活着本身就是爱神的神迹。下一个任务,没准这好运就要到头了。

  但他脾气倔强如牛,既然人人都这么说,他就更想试试,看自己的好运究竟哪一天算是到了头。

  不过,做一名瘸子猎人也是有一点好处的。因为通常情况下,他的“猎物们”都压根懒得正眼瞧他一眼——比如这一位“割喉者”布里克。

  布里克是来自割喉帮的一员。这群强盗专门以打劫过往商旅为生,并且是喜欢把那些被抢的可怜家伙“割喉”处死的亡命徒——至少在他的通缉令上是这么描述的。据说,他还和什么邪教有关,所以价值高达一百金币,是凯恩至今为止抓到过最值钱的猎物。

  但实际上,和凯恩·星河的名字一样,这个所谓的割喉帮根本没有几个人听说过,包括凯恩自己。

  这个帮派到底有多少人,或者,是否真的存在这么一个帮派更是无人知晓。

  凯恩猜想,这家伙之所以会出现在通缉榜上,大概是因为哪次干活时,把哪家贵族老爷的亲戚朋友给割喉了导致。

  “我走不动了,我……我要喝水……”被捕获的强盗有气无力的喊道。

  众所周知,赏金猎人的“猎物”通常都是一些杀人犯、抢劫犯、强奸犯,所以凯恩从没有在乎过他们的死活——除非通缉令上有特别标明。

  不巧的是,在布里克的通缉令上恰恰有写明需要“活着的”。所以听到这家伙的话后,即使凯恩十分不耐烦,却也不得不停下马来。

  布里克抱起水袋大口的吞咽,但没等他喝两口,就被凯恩一把抢了回去。

  “吃的,给我点吃的,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我……实在是太饿了,再也走不动了……”布里克光着身子在沙子上瘫成了一团,耍起了无赖。

  早在几天前,凯恩就把布里克扒了个精光。一方面防止他逃跑,一方面,完全是出于个人喜好。

  正常的人,谁会去在乎那些穷凶极恶的歹徒的自尊?

  “你可以吃点自己的屎,如果你还拉的出来的话。”所以,他表情冷漠的回答。

  对这种杀人犯,他连多看一眼的时间都没有,那会让他觉得恶心。另外,他也不想“猎物”因为恢复太多体力,给自己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两人一马,一前一后继续向北前行。赤裸的布里克勉强跟在后面,脚下时不时的趔趄。

  这个强盗的身体本身也算壮实,看的出之前一定是抢到过不少好东西。

  既如此,就让他的身体慢慢养活他自己吧。反正,除了头顶烈日和脚下炽热的沙土,没有什么能对布里克造成额外伤害。

  凯恩一边想着一边催促着马儿加快速度。他们只剩下不到三天的路程了,只要有水喝,让布里克活着坚持到自由港想来不是什么大问题。

  总之,只要布里克还有一口气,就算是活着。至于是不是饿成了骨头架子,又关我什么事?

  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沙漠风暴完全打乱了他原本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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