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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 相逢即有缘,这首歌就送你吧。(1 / 1)

重生四合院,开局是八十年代正文卷747相逢即有缘,这首歌就送你吧。“不管怎么样,曹先生,今天多谢你了。”

  邓丽筠突然抽了抽鼻子,眼角还带着一丝泪痕。

  “今天要不是你,我可能没那么容易过去这个坎,毕竟我太讨厌他了,但是,但是……怎么说呢,就是,嗯……”

  “心里还想着他?”曹志强忍不住问。

  “不是,绝对不是!”邓丽筠连忙摇摇头,十分坚定的道,“我早就看透他了,心里只有讨厌,也有一点恨,但绝对没有喜欢,更没有怀念。”

  “哦,明白了。”曹志强点点头,“就是单纯的不舒服,耿耿于怀?”

  “对,就是那样!”邓丽筠连忙点头,“你果然懂的吧?就是看到他我就难受,但跟留恋啊怀念啊没关系,可总有人这么想我,总有人以为我还对他念念不忘,越想越来气,气死我了!”

  “呵呵。”曹志强笑道。

  “这确实容易误会。

  要我说,你是一个享誉内外的大歌星,程龙也是享誉内外大动作明星,媒体炒作你俩的事情,有噱头,也有人爱看。

  当然,就算你还想着程龙先生,也没什么。

  毕竟抛开私德不论,他在演艺事业上,还是有可取之处的。”

  “你还挺羡慕他?”邓丽筠皱了皱眉。

  曹志强耸了耸肩:“首先,我是个正常男人。

  其次,对你俩的事情来讲,我只是个旁观者。

  所以,站在男人跟旁观者的立场,我没有理由不羡慕啊。

  毕竟大多数男人,谁不想三妻四妾,谁不想功成名就啊。

  当然了,羡慕归羡慕,不等于我要学他。

  他这种人我做不了,也学不来。”

  邓丽筠皱眉:“我以为你会站在我的立场上谴责他。”

  曹志强哑然失笑:“邓小姐,我承认咱俩关系还行,但严格来说,认识时间并不长,也就是吃了一顿饭的关系。

  是什么原因让你觉得,我要站在你这里,去谴责一个跟我毫不相关的明星?

  站在我的立场,你俩都是明星,你俩的感情史,我最多就是看一看,乐一乐,然后就没了。

  我不关心你们之间感情的真假,也不关心你俩谁喜欢谁更多一点,甚至也不关心谁是负心人。

  作为一个纯粹的听众跟观众,我只关心你们有没有好的作品。

  比如说,我关心程龙先生有没有更好的影视作品。

  也会关心你有没有更好的新歌出现。

  你不觉得,对于我们这些普通大众而言,关心你们的作品,才是对你们的最大尊重吗?

  还是你觉得,我应该关心你的八卦情史?”

  邓丽筠再次皱了皱眉,不过好在她智商在线,刚刚只是一时不忿,现在回过神后,很快就想明白了。

  的确,她跟曹志强认识也没多久,哪怕之前挺喜欢曹志强的歌曲,也敬佩他在日本取得的成就,并且有点嫉妒,但也只是这样。

  然后,他们在一起吃过一次饭,感觉曹志强这个人还不错,挺有风度的,谈吐也很有趣,就想交个朋友。

  可是,如果只是这样的关系,人家就要站在你的立场上,去痛斥一个毫不相干的大明星,这本身就有问题。

  因为这种情况,明显就是在讨好她。

  可一个刚认识不久的男人,为何要去讨好一个女人?

  答案不言而喻,肯定是有企图啊。

  反倒是曹志强这种,明着说他只是个看客,不想过多干涉的,听起来虽然不好听,却更显得他坦坦荡荡,正大光明。

  比起那些虚伪的家伙,曹志强这种人,或许更可靠一点。

  一想到这里,邓丽筠看曹志强就更顺眼了,眼光也柔和了很多。

  好吧,这纯粹是邓丽筠自己的脑补。

  简单说,当一个女人对你有好感了,她就会自动为你的行为找理由。

  而一旦一个女人开始对你进行脑补,那就说明她对你动心了,只是她自己还暂时不明白而已。

  当然,此时此刻,邓丽筠还没意识到这点,曹志强当然也没意识到。

  所以,说一千道一万,一个人喜不喜欢你,关键是看你在对方心目中的地位。

  更直白点说,曹志强是一个年轻帅气又才华横溢的男人,这样的男人,很少有女人不喜欢的。

  尤其是那种三十多岁的女人,其实尤其喜欢有才华的小鲜肉。

  如果这个有才华的小鲜肉,说话得体,谈吐优雅,那就更秒了。

  就好比,很多人都说,男人一直很专一,不管少的老的,喜欢的女人都是十八九岁的年轻漂亮女孩儿。

  其实反过来说,女人也是一样,她们不管少的老的,喜欢的男人也一直都是十八九岁的年轻帅气男生。

  只不过相对来说,目前在整个世界范围内,女性地位都是弱于男性的,所以相对而言,女性出于安全感的需要,在基本的喜欢外,更多看重男人的物质条件。

  假如有两个男人让一个女人选,一个是年轻帅气的穷男人,另一个是又老又丑的有钱男人,然后让这个女人选择,到底想跟哪个男人谈恋爱,又想跟哪个男人结婚。

  对于这样的问题,相信大多数女人都会喜欢年轻帅气的穷男人,并且乐意跟帅哥谈恋爱,但最终要结婚的话,大多数女人却会选择又老又丑的有钱男人。

  原因很简单,那就是相对个人喜好,金钱物质的重要性更强一点,而且这也是一种正常的社会风气,没人会觉得不对劲。

  同样道理,男人大都喜欢年轻漂亮的女孩儿,但如果还有一个又老又丑的富婆,相信也有不少男人会选富婆,只是这种情况太少而已。

  换言之,软饭谁都想吃,男人女人都一样,无非是女人吃软饭的机会更多,也不怎么受歧视,而男人吃软饭的机会更少,更受歧视,仅此而已。

  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女人不缺钱,没有了迫切的物质需求,那自然可以遵从本心,从顺眼的角度去选男人。

  从这个角度看,邓丽筠喜欢曹志强,就再正常不过了。

  毕竟曹志强是真的年轻真的帅,至少比程龙帅气多了,年轻多了,身高也高多了。

  而且曹志强还是著名的音乐人,不光能唱能演,还能自己创作,属于典型的才子了。

  名气也一样,人家曹志强一点不缺,至少在大陆市场跟日本市场这两个最大的市场,曹志强的名气一点不弱。

  要才华有才华,要名气有名气,还更加的年轻帅气,在找到曹志强缺点之前,邓丽筠没理由不喜欢。

  不光是邓丽筠,其他女人也都是一样。

  比如当初的中森明菜跟小泉今日子,之所以一见面就喜欢上曹志强,难道真是喜欢他有钱没钱啊?

  还不就是先看上了他的颜值,顺便再惊叹于他的才华,然后就想据为己有吗?

  这就跟男人看上一个漂亮女孩子,想要过去亲近亲近,是一个道理。

  看到邓丽筠不说话了,曹志强也失去了继续陪她的兴趣。

  毕竟该说不说,邓丽筠只是名气大,唱歌也还行,并且还被系统认可,收入了爱情天使的人物志里,能从她身上刷爱情基金。

  但也仅此而已了。

  曹志强又不是只有她一个能刷钱的女人,自然不差她一个。





  相反,她的情况有些特殊,能不招惹还是不要招惹的好。

  这跟朱霖不一样。

  朱霖首先是真的漂亮,至少曹志强很吃她的颜值。

  然后呢,朱霖够理智,懂取舍,也很听话,不会轻易给曹志强惹麻烦。

  相反,邓丽筠就不同了。

  只是短暂的接触,曹志强就发现她身上太多毛病。

  首先,自视甚高,不接地气。

  其次,太过自我,缺乏同理心。

  第三,情绪不稳定,说哭就哭,感情控制方面比较差。

  最后一点,邓丽筠的长相,是真不咋地,至少曹志强不觉得有多好看。

  在曹志强想来,那些吹捧邓丽筠的,大概率是一种滤镜因素。

  毕竟真正喜欢邓丽筠的,大都是五零后、六零后以及七零后,这些人年轻的时候,正好是国家比较穷困,且对娱乐方面控制比较严格的时候,此时他们看到邓丽筠的摩登造型,听到邓丽筠的绵绵情歌,有一些心理滤镜,惊为天人,再正常不过。

  粉丝嘛,从来是不讲道理的。

  可这些东西,在曹志强这个前世的九五后来讲,就不算啥了。

  曹志强喜欢的女人,是那种网红模式,通俗讲,就是肤白貌美大长腿,大眼高鼻瓜子脸。

  而这些特色,邓丽筠都不具备。

  非要说,那就是邓丽筠的眼睛比较大,也只是这样了。

  邓丽筠最大的特色,是她的身份加成。

  毕竟邓丽筠是国际知名的歌星,而且是公认的实力派,或者叫天赋派。

  她的情歌柔美动听,而且吐字清楚,听起来特别顺耳。

  问题在于,邓丽筠拿手的那些情歌,偏偏又不是曹志强特别喜欢的。

  曹志强前世生活的时代,主要是二十一世纪,那个时候,已经是以电子音乐为主的新派音乐了。

  与多变的新派音乐相比,邓丽筠擅长的那些,只能算是古董,好听点叫怀旧,不好听就是历史。

  反正邓丽筠唱的那些歌,曹志强听起来只是感觉一般,哪怕是她的很多成名曲,比如她翻唱的《月亮代表我的心》,《何日君再来》,还有邓丽筠唱的《甜蜜蜜》等等。

  这些歌曲后来被人吹破天,可曹志强听起来,却不觉得有多牛逼。

  简而言之,在曹志强的视角来看,邓丽筠也就只是个出名比较早的歌手而已。

  或许她现在的名气很大,可不等于曹志强就要粉她。

  现在嘛,发现她还很麻烦,曹志强就不想跟他过多纠缠了。

  想到这里,曹志强干脆站起身,顺便拍了拍屁股:“好了,邓小姐,既然的心情已经好多了,咱们就此分别吧,以后有缘再见。”

  说完这几句,曹志强就要直接离开。

  可就在这时,邓丽筠鬼使神差的突然拉住曹志强的裤腿:“等等,你别走!”

  “嗯?”曹志强只好停步转身,低下头看着还坐在台阶上的邓丽筠,“还有事?”

  邓丽筠这才连忙放开手,然后看了看曹志强,轻轻点点头:“有,当然有。”

  “是什么事?”曹志强一脸疑惑。

  邓丽筠眨眨眼,然后也跟着站起身:“那个,我知道你是大才子,现在难得遇到你,所以,所以我想请你给我写首歌。”

  “啊?写歌?”曹志强愣住了,“你认真的?”

  “当然是认真的。”邓丽筠连忙点头,“我,我本来在电梯里叫住你,就是,就是想跟你要首歌的,只是一开始没好意思说。”

  顿了顿后,邓丽筠又道:“当然,如果你不同意也没关系,我,我就是想尝试一下,不想放弃这个机会。

  毕竟,你的音乐才华已经是公认的了,没遇到就罢了,既然遇到,我总要尝试一下,看看能不能跟你约一首歌。”

  说到这里,邓丽筠还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下头,很为自己丢脸。

  毕竟在她看来,自己这个借口太蹩脚了。

  可没想到的是,一听她这话,曹志强真信了。

  不光真信了,他还松了口气。

  “唉,原来是这样,想要约歌的话,你早说啊。”曹志强道,“你早说想跟我要首歌,不就不用这么麻烦了。”

  “啊?”邓丽筠抬起头,“你答应了?”

  曹志强笑了笑:“这有什么不答应的?你是著名歌星,又自认是中国人,我没道理不帮你。”

  说到这,曹志强伸手入怀,直接掏出一个笔记本跟一支圆珠笔。

  看到这个情况,邓丽筠张大嘴巴:“你身上带着纸笔?”

  “是啊,有问题?”曹志强点点头。

  好吧,曹志强身上一直带着纸笔,就算没有,随身空间里也有。

  不为别的,就为了方便记录。

  邓丽筠皱了皱眉:“那我之前跟你要签名,你怎么不拿出来?”

  曹志强眨眨眼:“你问我要签名,我为何要拿出来?你既然是我的歌迷,不该是你自己准备好吗?”

  邓丽筠一时无语。

  毕竟曹志强说的,好像是那个道理。

  “好了,不提那些了。”曹志强打开本子拿起笔,

  说完,曹志强就蹲下身,在邓丽筠注视下,现场刷刷刷的写起来。

  很快,曹志强就把一首歌写完了,包括曲谱跟歌词。

  撕拉一下,曹志强把那两张写满曲谱跟歌词的页面给撕了下来。

  “给你。”曹志强笑了笑,把手里写满东西的两张纸递过去。

  “相逢即有缘,这首歌就送你吧。

  毕竟这首歌,本来就该是你的!”

  邓丽筠一脸懵逼的接过来一看,然后就张大嘴巴:“我只在乎你?”

  “对。”曹志强点点头,“《我只在乎你》,就是这首歌的歌名。”

  略微一顿,曹志强才想起什么:“对了,差点忘了,我写的是简体字,你能看懂?”

  邓丽筠边看边点头:“还好,虽然不是我熟悉的繁体字,不过这些简体字不复杂,我能看懂。”

  “那就好,我就放心了。”曹志强点点头,收起纸笔,“那你慢慢看,再见。”

  “等等!”邓丽筠再次叫住他,“你,你不问我要版权费吗?”

  曹志强摆摆手:“我说过,这首歌送你了,就当是见面礼了。”

  说完这句,曹志强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只留下了邓丽筠一个人,手持那首歌的词曲,站在原地发呆。

  匆匆一见,又匆匆而去。

  看似亲切,却又带着疏远。

  好似一个充满梦幻的肥皂泡。

  真是个奇怪的人啊。

  可能这样的人,才是真正的天才吧。

  不拘小节,直指本心。

  难怪他那么厉害。

  难怪他不喜欢人多的地方。

  人世间的虚伪,可能对他来说,就是一种折磨吧。

  “唉,可惜啊,可惜。”

  想到这里的邓丽筠,一脸唏嘘的重新看起手里的两张纸。

  “相逢恨晚,相逢恨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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