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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章 同学会,周云天的逆袭(1 / 1)


  ,重生茶艺男神

  “所有人,星期五晚上,高三班同学会!毕业后的第一次,所有人能来的都要来啊!包租婆就算了,千万别把她叫过来,我怕倒胃口!”

  高中的班级群里,赘婿班长噬主了,都已经敢公开在群里骂班主任了。

  “卧槽,班长胆肥了啊!”

  “已截图,待会发给包租婆!”

  “已截图,把你们两个都发给包租婆!”

  “已截图,把你们三个都发给包租婆!”

  “得了吧,老子都毕业了,怕你个吊毛!”

  “别提包租婆了,一提起她我就火大!”

  “对了,你们都要来啊!林诚,大明星,赶紧来,我们还等着你买单呢!”

  “对对对,一定要叫上林诚,这家伙有钱啊,必须得坑他一笔!”

  “林诚,必须过来!以后可能就没这机会了。”

  “林诚,你要是明天不来,我抽出橡皮筋弹你家玻璃!”

  ……

  安静了好一阵子的班级群里,突然热闹起来。所有潜水的逼崽子,一个个都冒泡了。

  高考一结束,三年的“地狱高中”解脱了。

  该谈恋爱的谈恋爱,该打游戏的打游戏。

  每个人都忙了起来,虽然同在一座城市,却有种各奔东西的感觉。

  彼此之间,顶多偶尔在qq上闲聊几句。

  除非是家住的很近,才可能在现实里见个面。

  “行,明天晚上一定过来!”

  林诚微微一笑。

  高中同学会,确实是开一次少一次。

  在林诚的印象中,只有在毕业的这个夏天,和年底过年的时候开了两次,再往后就没有再开过了。

  一直到2017年,突然有人把大家都聚集起来,从qq群转移到了微信群。

  那时候倒是商量着,想再开一次同学会,可是一直没开成。

  大学毕业都三年了,真正的“各奔东西”,有的要加班,有的要带娃,有的秀恩爱,有的怨领导。

  天南地北的,很难再凑在一起了。

  “同学会!”

  周云天看着新买的整套装备,耐克的t恤、耐克的短裤、耐克的球鞋,自信心爆棚。

  “妈,再借我两百,我明天要去县城的同学会!”

  ……

  北阳城郊,醉仙楼!

  听起来很仙气、很侠气的名字,还以为是哪个江湖里的超级势力,掌门表面上是正道领袖,背地里是魔教教主那种。

  可实际上,这名字土的一笔,几乎在每个城市,尤其是小县城,你都能找到一家名叫“醉仙楼”的饭店。

  就像北阳的这家醉仙楼,林诚最少知道有四五家和这个名字一模一样的饭店,分布在北阳的各个小镇。

  这家醉仙楼,地处郊区,除了逢年过节的时候,接几个工厂的年会饭局和附近有钱家庭的婚喜宴席之外,平时基本是空空荡荡的,没几单生意。

  好在楼是自己的农村自建房改造,厨师、服务生、老板,也都是自家人。

  没有房租、没有工资,就当是兴趣爱好了。

  而在今天,醉仙楼里,破天荒的聚了一大群人。

  叽叽喳喳,吵吵闹闹的,全都是年轻非常轻的小青年。

  “说好的8点,这都8点20了,人怎么还没来齐啊?”班长张志远每隔几分钟,就抬起手看一眼手表。

  谁要是问一句,甚至只是多看他一眼。

  得,你完了!

  天梭!

  机械表!

  看见没?sissade!瑞士制造!

  虽然这只是一款天梭最基础的力洛克,公价不到四千,专柜打折下来三千出头就能买了。如果托人海外代购的话,估摸着两千左右就能买到手。

  可是,在这个一双耐克球鞋,都能算奢侈品的小县城里,在一群高中刚毕业的小屁孩里,这玩意儿的奢侈程度,就跟成年人的劳力士差不多。

  一个字——碉堡了!

  “就差林诚、宋亦,还有、还有……”

  刺猬头的任杰,这回把毛染成了黄色的,整就一个霓虹漫画里的牛头人专属发型。

  “周云天呗!”

  “那小子还没来呢!”

  楼擎天穿着花衬衫,额头的刘海更长了,动不动就一甩一甩的,像是刚用完飘柔,特柔顺。

  “楼!一!柱!”

  拖长的声音,由远及近的传来。

  突然身后一个熊抱,差点没把身板单薄的楼擎天给压死。

  是周云天!

  热情洋溢,满脸兴奋,远远看着就能感到一股热浪袭来。

  “滚滚滚滚滚,压死老子了!”

  “麻痹的,太热了,又肥又重的。等你下辈子变成美少女再来压我!”

  楼擎天骂骂咧咧,却是带着笑意。

  曾经朝夕相处的同班同学,还是同一个宿舍的室友,等今晚这顿饭吃完,以后就要天涯海角,各奔东西了。

  “卧槽,周胖你个逼崽子,是不是发财了?”

  任杰飚着脏话,惊呼起来。

  “发财了?哪里发财了?”

  楼擎天转头回看了一眼,这才反应过来,“卧槽,一身耐克,你特么发财了啊!”

  “什么发财了?谁发财了?”

  “周胖啊!还能是谁啊?”

  “卧槽,还真是啊,从头到脚全是耐克!”

  “真的假的啊?”

  “看这鞋子应该是真的,我爸也给我买了一双,我都没舍得穿出来。”

  “哟,周胖子,你爸给了你多少红包啊?”

  ……

  周围的同班同学,立刻投来羡慕的目光。

  这年头,家里能给你买双阿迪耐克的球鞋,那都算班上的靓仔了,没几个人穿得起的。

  也就是刚刚高考完,那些家里条件不错,高考又考得很好的人,家里的父母才会大出血,又是发红包,又是买衣服买鞋子的。

  就比如时不时在看手表的班长,他手上那款天梭的手表,就是因为考上了211的天海大学,是老爸给买的奖励品。

  “没多少,也就给了我一千块钱吧!”

  周云天勉强的挤出笑脸,好在私底下演练了无数次,没人能看出端倪。

  红包?

  哪有什么红包?

  这一身的耐克,都是他在网吧打工,通宵当网管挣来的。

  就连老妈给的200块钱,那都是算借的,以后还要还呢。

  至于他爸?

  外地打工,工地上打杂的,又苦又累,一个月挣不了几个钱,一年也回不了几次家。

  就连在他高考的时候,人生最关键的那两三天时间,他爸都没有回来过,甚至没有给他打过一个电话!

  “都8点25分了,林诚和宋亦怎么还没来啊?”

  班长皱着眉头抱怨道,却把左手腕举得更高了。

  新买的天梭表,在灯光下闪亮闪亮的,特别显眼。

  只可惜班里的其他同学,早就听他吹了一遍又一遍,耳朵都已经起茧子了。

  “谁知道呢!”

  “对了,周胖你家不是离县城很远的吗?你是怎么过来的?”

  任杰好奇的问了一句。

  “打车呗,还能怎么样啊?”周云天微微仰起头,脸上泛着几分骄傲的光亮。

  打车!

  坐出租车!

  这是以前他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而这一回,他却做了。

  不只是第一次打车,也是他第一次坐轿车。

  刚上车的时候,就连安全带都不知道怎么系,被同行的靓丽女生笑话了一路。

  “卧槽,有钱啊,都打上车了。”楼擎天拍拍他的肩膀。

  嗡!

  一辆黑色的轿车,缓缓停在醉仙楼的门口。

  车头镀铬的“l”标,在迎宾灯下,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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