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阳如血,荒凉的石头城拖着长长的斜影,一股旋风吹过带起一片黄沙。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血腥味!
城墙前的宽阔地域上地面已经被鲜血染成了褐色,残肢断臂密密麻麻,几匹重伤的战马嘶鸣几声,挣扎着想要爬起来,但却怎么也起不来。
挣扎几次用光了最后的力气,放弃了挣扎,只有那随着喘息上下起伏的马肚子还倔强的证明它还活着。
城头上,一身残破战甲的男人斜靠在烽火台边,一脸的血污,赤红的眼瞳正慢慢褪去,面无表情扫视着整个战场,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干涸的嘴唇。
他默默的在台柱子上又深深刻下一道印痕。
第三十九道!他已经守着这座孤城整整三十九天了。
是的,三十九天了,他足足在这里战斗了三十九天了。从第一次看见鲜血淋漓的颤抖不已到现在的残肢断腿波澜不惊。
从远远的用弓箭射杀到脸对脸的近身肉搏,他几乎天天都在生与死之间博弈。
他叫莫无为,今年十五岁,是一个被遗弃在荒山的孤儿,被他的爷爷捡回收养。
爷爷是一个大宗门在大荒山药田的守护人,他自幼就在丛林生活,狩猎、采集灵药那是家常便饭,这也让他的身体精壮程度远远高于同年龄的人。
自幼跟着爷爷侍弄药材,莫无为现在对于药材的认识可以说是二阶药师的水平。
爷爷甚至闲暇无事连炼丹术都教授给他了,莫无为十二岁的时候就可以炼制二阶上品的丹药,现在应该他的水平在三阶炼丹师,只是他们身居深山没有取得炼药师工会的认可而已。
不曾想一场突如其来的兽潮让他不得不逃离了那里,狂暴的各种荒兽疯一般的冲垮宗门禁制阵法,踩踏过同类的尸体席卷了他们的灵药田,也毁了他的一切。
老爷子在最危急的时刻将他送上了最后的传送阵,使其得以逃出生天。
逃出来的他,凭借自幼的丛林经验,穿越三百里的大森林,准备前往位于武神山的宗门寻求庇佑,哪成想刚到这荒城就被围在了城里。
“就知道你小子死不了,呵呵!秀才呢?”
随着一个瓮声瓮气的西北口音传来,一个半截高塔般的男人咧着大嘴向他走来,随手朝他丢出一个酒囊。
扭过头,伸手接住迎面抛来的一支牛皮酒囊,拔去塞子,仰面大口的灌了一大口,皱皱眉头,勉强的咽下去。随手把酒囊丢给垛角阳面的另一个正靠着石垛休息的少年。
“大浩,这是草原狼骑的酒吧?不如前两天的酒好喝!”
“呵呵!你小子才刚会喝酒几天啊!这都能喝出好坏来了!啧啧!有前途!”
“呵呵!我很小就给爷爷酿美酒了,爷爷不让喝,偷喝两口还是可以的。那酒可比这美味多了。”
被他叫做大浩的是这座城城主大人的第四子秦浩,和他同岁,城防军现在的小统领。战争开始以后,城中一众富商官宦都遣走了家小,唯有他秦家未退一人。
大荒城位于西北,民风彪悍,这里又战乱不断,所以这里的汉子十一二岁就个个能打善射,凶悍异常。
三十九天的鏖战,秦家大公子秦威、二公子秦武,相继战死,守城的官军更是损失殆尽,城内精壮男子十不存一。
秦浩愣是带着千余未到束发之龄的童子军生生的将杀上城头的狼骑军打退,把这座城守了下来。他也凭此一战,当上了城卫军的统领。
也就是那一战,秦浩记住了那个手持长剑浑身浴血,死战不退的消瘦男子莫无为。最危急的时刻,他竟然用自己的后背挡住了劈向他的弯刀,以伤换命的劈死了偷袭他的狼骑兵。
两人各自闷下一口酒,秦浩扭头看着莫无为,又看看趴在莫无为身边不远的那头狼,摇摇头,又把酒囊嘴塞进嘴里,一仰脖一口烈酒灌进喉咙,随口问道:
“无为,你以前到底是做什么?为什么战斗起来的时候,速度、力量如此可怕!“
莫执看看这个半截高塔一样的男人,喝干了酒囊里的烈酒,回了句:
“大浩,早就告诉你我是猎户,把那些敌人当野兽打就完了,其实他们都不如荒兽厉害”。
说完,看到一脸错愕的秦浩,以为他不信,又一脸认真的补充道:“真的!真不如荒兽可怕!”
就在这时,石垛另一侧传来剧烈的咳嗽声。咳了许久才传出一句:
“哎!真受不了你了!能把草原狼骑兵比成荒兽你也是个人才了!”
说话的是被叫做“秀才”的男人,也是莫无为用命救出来。据说是大家族的子弟,游历天下想要去见识一下十万荒山途经这里,被战乱波及也就上了城头。
这几日的惨烈战斗非但没有把他的书生气湮灭,反倒是让他那俊朗的外带上了些许英武。
男人的友谊很简单,经历一场惨烈的战斗,能把后背交给对方,活下来,那就是一生的朋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