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在蒙古族这个喜欢歌舞的民族之中,乐师的地位不像是中原那么低,不过也绝对是高不到哪儿去,是以庆格尔泰的做法还是受到了不少人质疑的。不过哈不出倒是很开明,还封了他做宫廷乐师,也算是抬举了。
只是他的梦想,在连子宁率军突袭福余卫老营之后,便是彻底的覆灭了。
那一夜的血火,整个老营被付之一炬,而庆格尔泰的家人,则是死在了烈焰之中。
庆格尔泰在蒙语中的意思是欢乐,而他在那一晚,几乎要哭的昏了过去。
他固执的认为,这是上天对他前半辈子肆意妄为的惩罚,他一个人的随性和欢乐,使得他的亲人遭受了劫难。
他砸碎了马头琴,埋葬了火不思,砸烂了家中所有的乐器,拿起了刀枪,找到了哈不出,要求从军。
哈不出自然是欣然同意,直接就委了他近卫军百夫长的差事,而这个福余卫‘第一勇士’的职责,则是保护那个少年。
在这一群之中,唯一一个没有穿铠甲的就是那个适才说话的少年。
他穿了一身紧身的皮袍子,收住了袖口,皮袍子敞开着,露出了里面的绸缎衣服,而他的头顶上,则是戴着一顶名贵的雪狐皮帽子,雪狐长长的狐尾耷拉到了后面,天然成了装饰。
蒙古漠北不比中原,在这儿能穿得起绸缎的人,非富即贵,甚至很大可能性是即富且贵。
庆格尔泰刚才的话已经是暴露了他的身份——乌兰巴日。
哈不出大汗的次子。
乌兰巴日在蒙语中是红虎的意思,给儿子起了这个名字,自然是因为庆格尔泰希望这个儿子像是红虎一样的凶猛强悍。
而这个儿子也没有让他失望,他的一身好武艺,就算是在蒙古族人之中也算得上是中等以上,对于一个十四岁的少年来说,这已经是颇为的难得。
而且他很聪明。
他师从军师梁砚秋,也许是因为这个原因,他的言行举止中带着汉人上层那种东方贵族式的文雅和知礼,和他接触的人,都很喜欢这个没什么架子,没什么傲气,为人很随和的王子。而且值得一提的是,他写的一手的好书法,这在蒙古人中是极为罕见的,更是为蒙古贵族上层所推许。
但是尽管他这么优秀,如果不出意外的,无论他再怎么出色,大汗的位子,也是不可能落在他的脑袋上的。
他的上面,还有一个大的九岁的哥哥——哈不出的长子,海日查盖。
海日查盖在蒙语中是雄鹰的意思,哈不出的这位长子不但继承了雄鹰的凶猛,更是有着比雄鹰更恶劣的暴躁脾气。
十一岁的时候,青春期萌动的海日查盖干了一件蠢事儿,像是他这个年纪,若是一般的孩子或许还什么都不懂,而就算是后世那些性早熟的孩子,撑死也就是对着电脑撸撸管儿而已。而他的特殊身份和高贵的地位使得他可以轻易的干出一些蠢事儿——别如说试图×强×奸×一个侍女然后在那个侍女激烈反抗并且似乎一脚踹疼了他之后,恼羞成怒的他下令把那个侍女活生生的用鞭子抽死。
他喜欢喝酒,嗜酒如命,脾气暴躁,经常把违逆他的意志的下属给打死或者是贬为奴隶。
他还好色,他的大帐中,有几十个年轻貌美的女奴,都是在历次作战中俘虏来的,这个数量,甚至超过了他的父亲哈不出大汗。
他还喜欢口出狂言,说话肆无忌惮,得罪了很多人。
如果这是在中原王朝的话,这样的王子早就不知道被文官们弹劾了多少遍,说不定早就被废为庶人然后给扔到凤阳宫或者是明孝陵周围圈禁起来了。
但是这是在福余卫,蒙古福余卫。
是在这个崇尚强者,几乎每天都有战争发生的马上民族。
海日查盖的那些毛病,在族人的眼中都是微不足道的小缺点。
他的优势可以掩盖他的一切缺点——他非常的骁勇善战,而且打起仗来不要命,极为凶猛。
他从军十余年,为哈不出南征北战,剿灭征服部落十几个,俘虏牧民超过三千的大胜不下于十次,为福余卫向西扩展了超过三百里的土地,已经是哈不出手底下最重要的战将之一。
有这些,就已经足够了。
在许多贵族的心目中,他满足了一个大汗所需的所有因素。
而且,海日查盖还有一个相比于乌兰巴日最大的优势——年龄。
当乌兰白日还在姗姗学步的时候,他就已经随同哈不出驰骋疆场,屡立战功,而现在乌兰巴日还只是一个没有任何爵位和势力的王子,而他,则已经是堂堂的骑兵万户,手下有一万精锐轻骑兵。在脑温江的下游二百六十里之外,有一片肥美的草原是属于他的封地,上面生活着超过两万的牧民。
跟他的大哥想必,乌兰巴日毫无胜算,但是看来,他似乎并不在意这个。
显然,他对庆格尔泰的说法有些不太认同,他走上前去,盯着庆格尔泰,郑重说道:“庆格尔泰,你是父汗亲封的福余卫第一勇士,比起我这个王子来,我觉得还是第一勇士更高贵些,你说呢?”
庆格尔泰先是一愣,然后便是感觉浑身一阵舒坦,心里也是涌出一阵感动,被人尊敬的感觉本来就不错,而被一个身份尊贵的人尊重的感觉那就更好了。
他右拳击在自己的胸膛,俯身郑重道:“尊敬的乌兰巴日,你说的不错,你,也是我的安达。”
乌兰巴日哈哈笑道:“这就对了么!”
一行人簇拥着乌兰巴日向着不远处缓缓策马而行,他们看上去更像是在郊游,事实也正是如此,乌兰巴日今天做完了师父布置的功课,便想出来走动走动,作为他的护卫长,庆格尔泰自然是义不容辞。
一路上,不断有巡逻队伍路过,向他们打招呼行礼。这些巡逻队本来是没有的,自从老营被连子宁率兵突袭损失惨重之后,哈不出就在老营周围五十里之内布置了数以百计的巡逻队,十人一队,足以把视线布满左近,就算是敌人快速突袭,也可以保证老营有半个时辰的缓冲时间,以防不测。
他们来到了脑温江岸边,而这时候,也许是受到了马蹄声的惊吓,从江边的乱石滩中窜出来一群黄羊。
大约有十六七只,经过了一个残酷冬天的洗礼,这些生灵似乎变得更瘦了些,但是身形依旧矫健。
看见这些骑士,它们立刻向着远处逃跑。
而庆格尔泰已经取下了背上的大弓。
那是一把让人一眼瞧见脑海中就能浮现出‘凶器’二字的大弓,那弓身足有一人多高,手臂粗细,闪烁着黑沉沉的光芒,竟似是金铁铸就!那大箭也不似寻常,足有五尺多长,光是箭簇就有一尺多长,闪烁着寒芒。一般这么大小的硬箭,大明是用在守城巨弩上的。
这曾经是哈不出大汗珍藏的一副铁胎弓,据说乃是前朝传下来的,乃是前朝某位跟随成吉思汗征战四方的猛将使用的武器,后来明朝崛起,将那大将的后人俘虏,这把弓便是变成了宫廷的珍藏,而后来朵颜三卫设立之初,永乐皇帝将这把弓上次给了哈不出的先祖。
弓身用铁条混合着硬木制成,弓弦用异兽兽筋混合着金银铜丝绞成,足足有八石的弓力!
八石,已经是超过了一千五百斤的力气,古往今来数千年,史书明确有载能拉开这么大劲儿巨弓的,也只有岳飞岳武穆一人而已。当然,估计像是西楚霸王,飞将军李广,程咬金李元霸这等人也是没问题的,个顶个儿的都是绝世凶人!
一般人就算是能拉开一点儿,也要当下手指头让弓弦给削下去!
庆格尔泰手上戴着一个血红的玉扳指,也不见他有什么动作,双臂只是一举,便将那铁胎大弓拉了一个圆满!这和英格兰长弓一般大小,但是力道不知道比英格兰长弓大多长的大弓,竟是被他拉成了一个满月!
手指一松,长箭破空而出。
极为凄厉的破空声响起。
长箭破空,狠狠的射中了一头高大的黄羊脑袋,竟然是直接把那黄羊坚硬的头骨给钉穿了,那黄羊一声悲惨的嘶鸣,而千斤之力,余势未衰,竟是带着这头黄羊的尸体又是扎进了另外一头黄羊的肚腹,这还不算完,锋锐的箭尖透体而出,将第三头黄羊的后腿扎穿,钉在了石质地面上。
如此一箭,石破惊天!
众人齐声叫好,乌兰巴日瞧着他,眼中有光芒闪动,大交道:“我的安达,你是好样的,果然不愧是草原上的第一勇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