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之后,安徽合肥法院,对以朱治国为首的五人犯罪团伙进行了不公开审理,主要原因还是因为这里面涉及到了坏人清白的案件。
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最后的审判结果出来了,五人中,有四人被判处死刑,其中就包括主犯朱治国,还有一人无期,被判无期的这个家伙是因为加入这个犯罪团伙的之间并不长,但因参与了对安子轩妻子的凌辱案,虽捡的一命,却要在班房里度过后半生。
五人均没有上诉,这件案件已经引起了帝国皇帝、内阁、军部的关注,没有人敢徇私枉法,也没有人滥用法律,这次审判完全依照大文帝国的法律条款进行的,符合各项法律条款,更符合法理道德。
至于李淑娟,则另案处理,朱伟平也因为朱治国案,从副省长的位置上引咎辞职,其他参与到案件中的大大小小官员也落马不少,从厅级到普通的办事员,只要参与的,都将得到法律的严惩。
大文帝国有心拿这次朱治国案来立典型了,一时间,整个大文帝国的官场上,官风为之一正,杀鸡儆猴的效果还是很不错的。
朱治国案到这个时候,已经算是落下帷幕了,但不管是官场还是民间,这件事情却在持续的发酵之中,民间的讨论是在为帝国点赞,都在称赞这次帝国的高层做的好,做的漂亮。
而官场里,则引发了一次大讨论,特别是那些为官清廉,有远见的卓越之士,更看到这次案件所蕴含的恐怖真相,法律在不知不觉中,沦为权力的俘虏。
法律是国家根本所在之一,大到政府机关,小到个人,他的所有行为都应该在法律所容许的范围之内,法律应该凌驾于权力之上的。
但朱治国案中,法律在权力面前,竟然沦为了一个笑话,这不得不让人们警惕起来,如果法律沦为权力的俘虏,甚至是权力的工具,那么这种后果是极为严重的。
第一,丧失政府的公信力,法律都可以沦为******丧失了法律的尊严,政府还会有什么公信力吗?
第二,社会道德的沦丧,当法律不再公正、公平的时候,法官会用一些奇葩的审判来不断的刷新人们的道德底线,道德底线的降低,肯定会引起社会风气的转变,而这种转变是让人恐怖和绝望的。
第三,当权大于法时,也是这个社会变得动荡不安是时刻,社会矛盾将更加突出,违法乱纪的行为也会越来越多,乱象丛生,动摇的不止是民心,还有大文帝国国家的根基。
渐渐的,讨论的声音不在了,所有的讨论都融为一股洪流,要求帝国内阁修改法律,不能让法律成为权力的牺牲品。
对于这种情况,李儒晋还是喜闻乐见的,这说明帝国的官员还是淳朴的,公正的,还是一心为民的。他们对国家还是负责任的,对人民还是有感情的。
能有这样的官员,是大文帝国之幸,也是大文帝国民众的幸福。李儒晋也没闲着,连忙找来大文帝国的法律文书,仔细的看了起来。
从总体上讲,大文帝国的法律还是比较健全的,但划分的很笼统,特别是民事和刑事的划分,界线显得模糊不清,留下很大的漏洞,这也是封建社会统治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