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城翻着白眼,“难得看你有点人样了,不想你再变成以前那种行尸走肉。”
兰臣的脸色一怔。
他勾了勾唇,目光落在沈意欢的身上,“这世上有个人牵动自己心的人,似乎也是一种福气。”
倾城深呼吸。
是啊,有个人住在心上,牵动着情绪,能够证明自己是还活着的,可不就是一种福气吗?
特别是于倾城而言,她死而复生,还能重来一回,就是最大的幸福。
她想,好好活着。
“你好好陪她。我去宁总那边看看。”倾城这次来,除了是来看看沈意欢,更重要的是来帮助宁宇着手的项目。
这个项目也有兰臣的一份,都是为国为民的,她没有理由拒绝。
她也有一点小私心。
就是想离开许年华。
她现在才知道,她和许年华之间真的存在很多问题。
在一个城市,抬头一见低头见的,总归是不太自在的。
……
天渐渐变冷,有些地方都下起了小雨。
兰臣把沈意欢搂在怀里,她的身体温软,每天兰臣都会帮她擦洗身体,有时候倾城会配制药浴,让她泡一泡。
兰臣专门去学了按摩手法,每天都给沈意欢按。
他几十岁的人了,还从来没有做过这些事情。
谁曾想,为了一个女人,他把什么事情都做遍了。
“你要是再不醒,我可就真的失去耐性了。别人是金屋藏娇,我是藏了个祖宗。”兰臣捏着她的手臂,自嘲一笑,“一物降一物,我都没有想到我自己给自己找了个麻烦。”
“沈意欢,你要是醒过来,我娶你啊。”兰臣说完这句话的时候,他看到沈意欢的手指动了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