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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七二章 爱已融入到生命当中……(1 / 2)

只要有钱,就是大爷。

这是我永远都相信的真理。

没有钱的日子,我过够了。

当一个人晃荡大街上,闻着街两边饭馆里飘出来的饭菜香味和酒香,总是像刀子一样剜割着我的灵魂,像鬼手一样拽着我往饭馆里去。

但我又不敢去。

因为我包里没钱。

没钱的日子,想想都可怜。

如果没有钱吃了人家的东西,就会怎么吃进去的,又怎么吐出来。

没有人同情,也没有人看得起你。

所谓墙倒众人推。

没有钱的时候,我往往都会一个人窝到一个无人的地方,成天成天地看着天空发呆。天空,是我放飞梦想的地方……不管我怎么骂天空,天空都不会跟我怄气,也不会跟我发火,总是对我和和气气的……所以包括现在,没事的时候,我还是常常会的看着天发呆。

这是多年的习惯养成的。

改都改不了。

有一次黑龙问我为何老是看着天发呆,我把我当年的事迹给它说了,它说它曾经也看着天空发呆——天空是广阔的,看天,永远都比悄悄钻进人家厨房找吃的有意义得多。

黑龙赞成我的观点。

因为常常饿饭,所以我特别珍惜粮食,要是看到某人糟踏或是浪费,我会跟他急。当然,自打我有了那张黑卡,我就再没有跟人急过了,因为我去吃饭的地方,已经发生了改变,过去经常光临人多聚在一处的地方,现在去的地方,已经换成了包间,我已经好久没有到人多的地方去享受一番了。

这次杀了姬天,结束了任务,回地狱公寓交了差,我一定要去闹市当中好好的大吃一顿,——那里的饭菜质时虽然不怎么样,但味道纯正,可口,比那些豪华酒店里面的饭菜好吃。

也许,这是我命贱的缘故吧!

但我从不这样认为,更不会认为到人多的地方吃饭就会丢面子。我的面子,本来就属于人多的地方,要是某一天人多的地方容不下我了,那才是真的会丢掉面子。

“主人,你有这样的思想不错,要保持下去哦,如果一个人连自己来自于那里的根都忘了,那这个人就已经不人了,正如我永远记得我是龙一样。”

黑龙的话,让我起来好感动。

说实话,黑龙对我来说,真的就像一幅暖宝贴,不管我说什么,它都会在一定的条件下赞同,从不反对,——当然,这是它脾气好的时候,她脾气不好的时候,一旦我惹到了它,它会把我所有的老底都抛售出来。

这也是我最怕它的地方。

就像现在,找不到姬天它会安慰我,一旦找到了姬天,其它的事情就是我的了。至于我打不姬天要叫它帮忙,除非是我的要死了,否则它就算在旁边睡大觉,也不会理睬我。这就是黑龙。一个独立特行的存在。

这一生,我能认识它并收它做我的仆役,纯粹就是我的福气。

如果不是它,我也不会有现在的成就。

可以说,我之所以能取得今天的功劳,有一半是属于它的,但它从来不跟我争功。用它的话来说,所有的一切对它来说,包括最最漂亮的龙女,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已经不想活下去了,它觉得自己活得太久了,天上人间,地上地下的所有的风景,都被它独自看完了,它实在不想再看了,但它又不怎么才能离开这个世界……

我给它提供过一种死法——自杀。

它说自杀不是它的选择。

要死,要也等到自然死亡。

自杀,跟它的身份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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