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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秋风起大漠(1 / 2)

1

大漠风起,落日西照,彤红的沙丘连绵起伏,直入云天,像一条条巨大的火龙游走于大地之上,前不见头,后不见尾。

沙山的阴影里,几匹野骆驼悠闲地啃着一丛铃铛刺,两只沙狐从沙丘旁探出头,机警地看一看,飞快地从野骆驼旁边窜过去。天空之上,一只兀鹰勾勒出黑色苍劲的剪影。

郑吉牵着骆驼走下一座新月形沙丘,沙山巨大的阴影投射下来,将他和骆驼的身影吞没。

风渐渐大了,沙粒发出铮铮的鸣响。郑吉望望天空,不知何时,彤霞深处多了一抹阴翳,他转头看向骆驼背上那个脸覆白纱的异族少女说:“天色要变,我们不能继续前行,寻个背风的地方躲躲吧。”

少女点点头,没有说话,眸子清澈沉静,如雨水洗过的山林,又似秋日的喀纳斯湖水,深邃清远,如梦如幻。

郑吉把少女扶下骆驼,寻了个背风的地方卸下帐篷,准备猎杀一只沙兔充当晚餐。忽然,那匹骆驼嘶鸣起来,声音高亢急促,又把口鼻埋进沙子里,显得极为焦躁不安。

郑吉使劲安抚着骆驼,风停了,沙子的铮鸣消失,大漠静得可怕。

少女突然指向远处,叫道:“快看那些野骆驼……”

郑吉以为少女没有见过野骆驼,一时好奇。等他抬头看时,发现几匹野骆驼正发足狂奔,好像遇到什么可怕的事情。天空之上,那只兀鹰也像嗅到某种危险的味道,惊叫几声,不见了踪影。

郑吉心里蒙上一层阴影。

西域大漠自古被称为魔鬼之海,瞬息万变,极度可怕。一旦遇到风暴,天昏地暗,移动的沙丘能把人和牲畜活活掩埋。在这种天气面前,人力渺小如蝼蚁,若想活命,多数还得看老天的心情。

果然,彤霞退去,灰黑色的云团越来越大,很快遮蔽半个天空。夕阳变成一个混沌的蛋黄,摇摇欲坠。不知谁突然打开风口袋,狂风从天而降,吹得人东倒西歪,眼睛都睁不开。

一道黄龙从西北冲天而起,长逾数十里,向大漠东南滚滚而来。沙浪崩摧,惊涛拍空。风沙之中响起轰隆隆的声音,似天鼓雷鸣,又像神魔怒嚎。沙丘似被一双无形的大手揉搓,随意改变模样,为鱼鳞,为羽毛,为新月,为平川,光怪陆离,沧海桑田如走马。百丈高的沙墙通天接地,电闪雷鸣,所过之处,天崩地裂,日月

无光。

少女浑身颤抖,绝望道:“魔神发怒了,我们劫数难逃……”

郑吉不相信什么魔神发怒,一把扯过骆驼,把少女扶上去,收起帐篷,抽打骆驼狂奔。

在这种情况下,只有跟着骆驼跑,才有一丝生还的希望。

狂风吹开少女的防风斗篷,掀飞面纱,露出一张罕世容颜:肤如初雪,颜若舜华,眉似新月,一双绿眸仿佛最澄澈的碧落海,映照出诸天星辰和人间万象。

她紧紧伏在骆驼背上,眸子里全是慌乱与恐惧,根本不知道面纱已被风沙卷走。

沙暴咆哮,铺天盖地,像是太古神兽饕餮要把天地万物一口吞掉。四野苍苍黄黄,接天连地,宇宙仿佛又回到鸿蒙初生的混沌。除了呼啸的风沙,什么都看不见。

骆驼冲进一个沙窝里趴下,把口鼻埋进沙子里。

少女从骆驼背上滚下来,差点儿被大风卷走。

郑吉眼疾手快,抱起少女扑进沙窝里。撕下半幅襟袍,用水打湿,帮少女蒙住口鼻,扶她钻到骆驼颈下。

沙暴铺天盖地而来,熊咆龙吟,列缺霹雳,丘峦崩摧,宛似地狱走脱十万神魔,直要把天地寰宇扯成碎片。

郑吉伏下身子,用铁一般的脊背为少女挡住漫天风暴。

不知过了多久,风声渐息,沙暴终于停下来,乌云退去,深蓝色的天空出现一轮圆月,月光之下,白沙千里。

郑吉吐掉嘴里的沙粒,从差点儿埋葬两人一驼的沙窝里爬起来。一场大风沙过后,大漠完全变了样子,原本沟壑般纵横的沙丘变成鱼鳞一样的沙浪,层层叠叠铺向远方。月光下的翰海失去了不久前的狂暴,像一座废弃亿万年的星球,死寂而荒凉。

郑吉帮少女拉上防风帽,又把袍子脱下来披在她身上。

“不……”少女见郑吉衣着单薄,死活不肯穿那件袍子。夜晚的大漠温度极低,穿这么少的衣服怎么行呢?

郑吉笑道:“不用担心,我身体壮,这点儿风寒不算什么。”

少女拗不过郑吉,只好披上袍子。

郑吉从骆驼背上解下行囊,在背风的地方搭建一个小小的帐篷,铺上毛毡,让少女进去休息。

一场沙暴之后,沙狐和沙兔难觅踪迹,加上天色已晚,不可能再射杀到什么猎物,郑吉拿出干粮,连同仅剩的半袋水一起递给少女。

少女接过水袋浅浅饮了一小口,便不肯再喝。至于干粮,她真的吃不下。

她心里清楚,自从逃进大漠,他们一直没有找到可以补充的水源,水袋里的水越来越少,一旦喝光,恐怕他们很难走出去。这半袋水是他们两个人的生命,她不能奢侈地浪费。

少女望着郑吉干裂渗血的嘴唇,心里生疼。从几天前开始,这个汉人青年就很少饮水,他是想多给她留一点儿水呀。

想到这里,少女的眼眶有些湿润,她往下拉拉防风帽,遮住大半个脸孔。也许是覆面的白纱被吹走,一时有些不太适应。

郑吉明白她的心思,没说什么,默默收起干粮和水袋。他不是一个多嘴的男人,何况他们身陷大漠之中,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出去,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找到水,这时候能多节省一点儿水,也许就多了一分活下去的希望。

连日逃亡,少女疲惫到极点,这会儿松弛下来,很快进入梦乡。

月光如雪,星河耿耿,起起伏伏的沙丘像凝固的雪浪。有风从大漠北方吹来,掠过沙山,灌进沟壑,千回百转,呜呜咽咽,像是无数怨灵在月下奔走呼号,如歌如泣。

郑吉担心风声惊扰少女的好梦,掖紧帐篷门帘,披了一件毡毯走到帐外骆驼旁边,盘膝而坐。

明月,朔风,流霜,寒气无孔不入,蛇一样往骨头缝里钻。

郑吉幼逢异人,十年炼气,几乎到了寒暑不侵的地步。在敦煌郡从军几年,爬冰卧雪风餐露宿的事情没少做。为了活命,他吃过死人的骨头,喝过骆驼尿,嚼过连野骆驼都不肯下咽的沙漠植物。这点儿寒气对他而言根本算不了什么。

闭上眼睛,连日来的遭遇又一一浮现于脑海。

2

半个月前,在长安学琴的大宛公主归国,途经敦煌郡,朝廷下旨敦煌太守派一支精兵护送公主入西域。

郑吉骁勇善战,从军敦煌后,数次出入西域,熟悉西域各国的风土人情,学会了龟兹、于阗等国语言,屡立奇功,深为领军长史杜藜看重,由候长直接升任军曲侯,秩比六百石。

候长为斥候之长,是边军中主管侦察和报警的官员,主吏七人,卒十八人。

汉军编制,将军以下设长史和司马。部队分为若干部,部由部校尉和军司马率领;部下设曲,每曲五百人,由军曲侯率领;曲下有屯长,五十人为一屯。

自博望侯张骞出使西域之后,大汉进出西域有南北两道:出阳关,经鄯善国,沿昆仑山北麓西行,过于阗,翻越葱岭,西至大月氏和安息,为南道;出玉门关,经车师国,沿天山南麓西行,过温宿和疏勒,西逾葱岭,到达大宛、康居和奄蔡,为北道。

大宛公主冰雅神秀,天姿国色,是大宛国王的掌上明珠,在长安也深得大汉皇后喜爱。这次归国断不能出差错,朝廷颁下旨意,令敦煌郡派出精骑护送。

圣旨到了敦煌,杜藜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郑吉。

近年来,西域马贼横行,执弯刀,骑快马,啸聚大漠,来去如风,劫掠过往商贾,成为南北两道的大患。

马贼与诸国权要暗通款曲,又与匈奴骑兵勾结,时常劫杀奉命出使西域的汉使,抢夺财物,令汉天子震怒。

马贼在大漠上飘忽不定,神出鬼没,来去无踪。大汉帝国兵强马壮,攻城掠地势如破竹,可调集大兵团奔袭千里,到大漠上对付一班流寇,绝不是明智之举。

西域诸国也曾调兵征讨,马贼要么事先得到消息远遁,要么化整为零,混迹于诸国市井。等到军队撤离,复聚为盗,杀人越货。

郑吉率领十八名汉骑护送公主车仗出玉门关,过白龙堆,转而向北迤逦徐行,半月后到达车师国。

那一晚,他们遭到二百余马贼袭击,使团随扈人员尽遭屠戮,血水染红了白沙。

汉军十八铁骑拼死护卫,掩护郑吉和公主突围。

前后道路都被马贼封锁,郑吉只好带着公主闯入大漠,马贼衔后追杀,像狗皮膏药似的甩都甩不掉。

一路追下来,马贼没能杀掉郑吉,反被郑吉斩杀数人。

“马贼?”郑吉眼中射出两道冷芒,与匈奴人打了几年交道,他岂能看不出那些马贼是匈奴精锐的天狼骑兵?

匈奴人派天狼骑兵乔装马贼劫杀大宛公主一行,图谋不小。

3

夜深沉,寒霜罩白沙,插在地上的军刀结了一层冰凌。

刀为环首铁刀,是大汉骑兵的制式武器,长三尺有余,直身,斜锋,无护手,背刃宽厚,刀柄圆环内铸一螭龙。

刀名“吞雪”,百战之锋,冷如秋水,撼山摧城,挡者披靡。

突然,身边的骆驼长嘶而起,四蹄乱踏,暴躁不安。

郑吉与嬛罗惊醒,前面的沙丘上出现几道黑影,冷月之下,数点幽绿色的光芒飘忽不定。

“狼!”嬛罗把头探出帐篷,看到十几条黑影在沙丘上跳跃如飞,登时魂飞魄散。她听父王说过,大漠上最可怕的生物就是狼,一旦遇上,九死一生。何况此刻只有他们两个,狼群发动攻击,他们有九条命都不够死。

郑吉慢慢扯掉身上的毡毯,将嬛罗的小脑袋按回帐篷,看看脚边,一张大弓触手可及。

圆月之下,白沙之上,一头浑身雪白的巨狼屹立沙丘之巅,引鼻向天,对月长嗥。诸狼应声而和,狼嗥阵阵,令人毛骨悚然。

嬛罗躲在帐篷内,死死捂住耳朵,面无血色,身体颤栗不止。

骆驼再也忍受不住恐惧,跳起来撒开四蹄,发疯般狂奔而去。

狼群似乎等的就是这一刻,狼王一声长嗥,七八只苍狼如流星般纵下沙丘,扑向惊惶失措的骆驼。几只大狼环伺于白狼王身前,口吐獠牙,不停地低吼咆哮,监视郑吉二人的动静。

骆驼左冲右突,嘶吼狂奔。

几头灰狼扑上前,左咬右撕,前后堵截,不断消耗骆驼的狂性。

骆驼顾此失彼,没等跑出一箭之地,两条狼瞅准机会,一跃而上,铁爪如利刃般插进它的腹部,掏出热气腾腾的内脏,血水如瀑染红白沙。一头狼绕到骆驼后面伺机下口,不料被骆驼蹄子踢飞,当场折为两截。

狼有“铜头铁骨豆腐腰”之称,被发疯的骆驼踢中腰部,那头狼自然没能躲过。

骆驼痛极,不顾一切逃命,后蹄被垂落在沙地上的肠子绊住,生生把肠子从腔子里扯落下来。它拼命冲出重围,不料一头野狼斜刺里扑上去,紧紧咬住它的喉咙,一百多斤的狼躯吊了起来。

骆驼再也跑不动,悲鸣一声扑倒下去。七八条野狼扑上去,连撕带咬,如风卷残云一般把强壮的公驼撕成碎片。

这个过程极短极惨烈,哪怕捂住耳朵,嬛罗在帐篷内也听得清清楚楚,小脸更苍白,四肢冰冷,身子摇摇欲坠。

郑吉没有动,星眸望向沙丘之巅的白狼王,灼灼如电。

白狼王感受到来自人类毫不掩饰的杀意,慢慢失去冷静,变得狂躁不安。

郑吉不为所动,眸子更冷一些。

从军几年,他在大漠中不止遭遇过一次狼群,深知这种畜生的凶残狡猾。第一眼看到白狼王,他就断定这是一头阴险狡诈的老狼,不能等闲视之。

白狼王起初并没把两个渺小的人族在眼里,也许活得久了,它更喜欢用智慧战胜敌人,而不是靠莽撞的撕咬。在它的经验里,骆驼逃走之时,那个人类应该会去追赶。而那个人一旦离开,剩下的狼群就会扑下沙丘,迅速咬断那个女孩的喉咙。

多么完美的调虎离山之计,可惜被那个卑微的人类识破。

白狼王很生气。风吹过,银鬃翻飞,猎猎如旗。

它鼻子向月,愤怒长嗥。

群狼听到命令,丢掉骆驼,颈毛竖起,全身崩紧,嘶吼着,咆哮着,从沙丘上冲下来,像一根根黑色的箭矢射向郑吉。

郑吉反手抄起铁弓,弹身而起。张弓搭箭,箭去如流星,弦声雷动,三支长箭连珠般飞出,震得周围的空气都扭曲起来。

疾如风,徐如林,侵略如火,不动如山,身为汉军精英,郑吉深谙此道。

三头野狼被箭矢贯穿,尸体滚跌出去,洒下漫天血雨。

狼群被激怒,一条条飞扑下来,悍不畏死,带起数道狂沙,恨不得将郑吉撕成碎片。

郑吉丢掉铁弓,从沙地上拔出吞雪刀,迎着狼群冲上去。

领头的公狼高高跃起,獠牙如刀,朝郑吉的喉咙咬过来。

吞雪刀斩开虚空,迎面劈下,正中狼首。

郑吉神力无双,纵然狼有铜头铁脑之称,也挡不住吞雪刀的绝世锋芒。一刀两断,干净利落,一腔狼血染红冷月寒沙。

见郑吉如此悍勇,狼群立刻分散开来,左右牵制,前后包抄,将郑吉与帐篷隔离开来。

白狼王见机不可失,低声咆哮,最后几头狼从沙山上一跃而下,直扑那座孤零零的帐篷。

嘭嘭,白沙冲起,两头狼翻滚着横飞出去,惨声痛嚎,前腿被埋在沙中的捕兽夹生生夹断。

一路逃亡,郑吉每晚都会在帐篷周围设置一些陷阱,包括自制的捕兽夹,以防止马贼偷袭,不想今晚用在了狼群身上。

其它狼不敢冒进,远远地围住帐篷打转。

白狼王怒不可遏,从沙丘上扑下来,犹如白色的闪电划破夜空。它有一种近乎可怕的直觉,那个躲在帐篷中的女孩才是胜负的关键,杀掉她才能结束这场战斗。

白狼王的速度极快,瞬息之间扑到帐篷外,不用看,凭借灵敏的嗅觉它就能判断出那个女孩的位置。白色的狼爪洞穿帐篷,毡毛飞扬,扑哧……什么东西被狼爪刺破,流了一地。

郑吉砍翻两头野狼,杀出重围,奔向帐篷。

白狼王轻蔑地看郑吉一眼,身体如弓弦崩紧,冲向帐篷的破洞。

危急关头,一道寒芒破空飞来,如白虹贯日,不偏不倚洞穿白狼王的脖颈,将它撞翻一个大跟斗。

白狼王遭到重创,没等爬起来,一道人影扑飞而至,拔出它脖颈上的环首刀,狠狠劈下去。白色狼首高高飞起,在冷月下打着旋滚出三四丈,血雨纷飞。

郑吉见公主危险,断然掷出吞雪刀,斩杀白狼王。

剩下的野狼看到狼王被杀,再也没有斗下去的勇气,一哄而散。

郑吉掀开帐篷,发现嬛罗抱膝蜷缩在角落里,脸色苍白如雪,浑身瑟瑟发抖。

嬛罗抬起头,见郑吉浑身是血,不知是溅染的狼血还是他自己的,怔然羞愧道:“我是不是很没用?”

“不,你很勇敢!”

“都是我拖累你……再这样下去,你不止救不了我,自己也会死的。”嬛罗的眸子有些凄凉。

郑吉不想谈论这些,看看公主,问道:“伤到没有?”

嬛罗摇摇头:“我没事……只是水袋被狼爪抓破,水全都……”她没有说下去,脸色更加苍白,泪水在眼眶里打转,盈盈欲落。

郑吉心里一沉,目光扫到地上的水袋。他捡起来,水袋上破了一个大洞,摇一摇,里面的水涓滴不剩,全被黄沙吞没。

看到嬛罗沮丧的神情,郑吉安慰道:“不用担心,此处有狼群出没,说明我们接近了大漠边缘。运气好的话很快就能找到水源。”

当第一缕晨曦出现在沙丘顶端时,郑吉和嬛罗离开满地狼尸,继续前行。昨夜一场沙暴抹去了他们的行迹,连马贼也不见了踪影。

他们的运气并不好。一连两日没能走出大漠,也没有找到水源。失去骆驼,徒步在茫茫沙海中跋涉,嬛罗早早倒了下去。

头上是白花花的太阳,脚下是滚烫的流沙。没有一丝风,空气像着了火,要把身体里最后一滴水烤干。

郑吉用舌头舔舔干裂的嘴唇,舌头也是干的,被热空气一灼,似乎要燃烧起来。他慢慢蠕动喉头,艰难做个吞咽的动作,一团火似的空气窜进喉咙,几乎把肺烫熟。

红日当空,沙子亮得刺眼。郑吉用手揉揉眼睛,想在银沙中找到一抹绿色。哪怕一株沙枣或者一丛骆驼刺,这个时候也能救命啊。

太阳还高,嬛罗公主濒临昏迷,郑吉心里清楚,再找不到水的话,她肯定坚持不到日落时分。

郑吉觉得脚上的靴子有千斤重,每抬一下都要使出全身的力气。他抬起头,一阵眩晕,周围热浪蒸腾,眼前的景物变得飘忽不定,鱼鳞状的沙丘忽然变成白浪翻卷的湖水,烟波浩淼,蓝得令人心醉……

“水……”背上的嬛罗无意识地呢喃,声音干涩,若有若无。

郑吉狠狠一咬舌尖,尖锐的刺痛传遍全身。他知道自己刚才出现了幻觉,很多身陷大漠的人在极度缺水的情况下都会如此,如果不能及时清醒,就会发狂而死。

郑吉把嬛罗抱在怀里,看她目光涣散,干裂的嘴唇一张一翕,感觉到生机正渐渐离她而去。他抽出吞雪刀,割开自己的手指,血水涌出,滴进嬛罗的唇间。

嬛罗下意识地吞咽,如饮甘泉,一滴滴血水流过她的喉咙,唤醒她的意识。

“郑吉……”嬛罗慢慢睁开眼睛,看到郑吉苍白的脸和血渍凝固的手指,泪水溢满眼眶。

郑吉慢慢站起来,又把嬛罗背起,咧嘴笑道:“公主,相信我,日落之时我们一定能走出大漠。”

嬛罗把脸贴在他宽厚的背上,哽咽道:“我叫嬛罗……”

也许郑吉的自信起到作用,第三天月亮升起的时候,他们终于从大漠里爬出来。一条河流从沙漠中流过,两岸芦苇茂密,还有黑黢黢的树林在月光下静默着。

嬛罗把脸埋进河水里,很久很久才抬起头,脸上分不清是河水还是泪水:“郑吉……我们终于活着走出来了……”

郑吉把刀插在草甸上,身子摇摇欲坠:“是啊……我们活着走出来了……”他没有说完,眼前一黑,狠狠摔进河水里。

郑吉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岸边的胡杨树下,身下铺着柔软的芦苇,显然是嬛罗的手趣÷阁。他的眼中浮起一抹笑意,真是想不出那个从小锦衣玉食的公主殿下是怎么做到的。

郑吉爬起来,活动一下筋骨,感觉好了很多。有了水,一切都不是问题,大漠又算什么呢?

岸边的草甸上盛开着许多不知名的小花,一只沙兔在草丛里探头探脑。几头野鹿在林下觅食,看到郑吉,机警地抬起头,鸣声呦呦。

太阳升到了胡杨树顶,一条宽阔的河流从大漠中奔腾而来,白浪如雪,飞珠溅玉。不远处,七个大小不一的湖沼仿佛结在一根藤上的瓠瓜,油绿滚亮,参差相连。湖边芦苇丛生,野荷摇曳。沙洲上遍生胡杨树,或临波照影,或婆娑起舞,犹如一段金色云锦落入大漠,直逼天际。

“郑吉,你醒啦?”身后响起一个惊喜的声音。

郑吉转过身,看到蓬头垢面的嬛罗,衣服破了,靴子也掉了一只,抱着几根枯树枝,一只手提着浸透泥水的靴子,雪白粉嫩的小脚沾满沙尘,满脸汗水,可怜兮兮,就像一头惊慌的小鹿。

郑吉接过嬛罗手里的树枝:“你应该叫醒我。这些事情不能让公主去做。”

嬛罗低下头,嗫嚅道:“我想去河里抓条鱼给你熬汤……可是我真的很笨……”她抬起头,眼睛亮晶晶的,挺翘的琼鼻皱起来,似乎有些懊恼,又有些生气:“我说过,你不要叫我公主。”

郑吉一怔道:“不叫你公主,那叫你什么?”

“傻瓜,我叫嬛罗……”嬛罗白他一眼,双颊酡红。

“这个……好像不太合适吧?”

“有什么不合适的?我说行就行,你们汉人真啰唆!”嬛罗坐到沙地上,捡起一片金黄的胡杨树叶,看了半晌又笑起来,“郑吉,这里好美哦!蓝天、白云、碧水、黄沙,还有一望无际的胡杨林,简直就像仙境一般。我们在这里住下来,再也不走了,你说好不好?”

郑吉吓一跳:“这怎么行?你是大宛公主,金枝玉叶,不赀之躯,怎么可以住在这里?”

嬛罗眼也不眨地看着郑吉,幽幽道:“若是我告诉你,我不喜欢做公主,也不希望是金枝玉叶,你相信吗?”

郑吉望着那双碧落海一样的眸子,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抓起地上的枯枝,转身朝河边走去:“你休息一会儿,我去抓两条鱼。”

“嗯!”嬛罗乖巧地点点头,望着郑吉高大的背影,不知想到了什么,嘴角噙上一抹笑意。

太阳越升越高,河水带着冰川雪山的气息扑面而来,站在岸边,郑吉感到阵阵凉意。

正如嬛罗所言,这里人迹罕至,的确很美,但他身在行伍,有军令在身,不能滞留在外。嬛罗又是一国公主,匈奴人和马贼必欲得之而后快,他们后有追兵,前途未卜,在这里多停一时就多一分危险。

郑吉抓了两条鱼,刮去鱼鳞,剖去内脏,寻些野葱、甘草、野生黑枸杞之类的新鲜食材填入鱼腹,洒上盐末,用荷叶把鱼包好,外面用苇叶扎起来,糊上河泥,埋入挖好的沙坑里,在坑下掏洞生火,一个时辰后,一道颇具江南风味的泥烤鱼出现在嬛罗面前。

嬛罗早饿坏了,郑吉做这做那的时候,她眼巴巴地在旁边看着,一个细节都不肯放过,口水差点儿流下来。

郑吉拿起泥烤鱼,敲去外面的泥块,解开苇绳,撕掉荷叶,露出白嫩的鱼肉,霎时,鱼的鲜味、泥的腥味、荷叶的清香以及各种食材特有的芬芳一起涌来,沁入肺腑,嬛罗的口水哗啦啦流下来。

嬛罗完全忘记矜持,一把从郑吉手中抢过鱼,不顾烫得嗷嗷叫,毫无形象地狼吞虎咽。

郑吉有些好笑,这是吃厌山珍海味的公主吗?饿死鬼投胎吧。

“郑吉,我还要吃!”嬛罗风卷残云一般吞下整条鱼,又看向郑吉手中那一条,眼中恨不得生出小手来。

郑吉大笑,又把鱼分给嬛罗半条。

见嬛罗把鱼骨上最后一星肉舔得干干净净,郑吉掩去沙坑,把鱼骨和灰烬收起来,抛入河中。又把周围的痕迹全部消除,才用荷叶盛水让嬛罗慢慢饮下。

“嬛罗,我们该走了。”

“我们不走好不好?”

“不好!”

“我是公主,你得听我的。”

“……”郑吉揉揉鼻子,无奈苦笑。

4

大漠青天,水碧沙明,水鸟在苇海里起起落落,杂花生树,胡杨林黄叶如染,临长风,让人有长啸如歌的冲动。

郑吉心有所感,从身上解下一个狭长的布囊,打开,里面是一支拇指粗细的竹箫。他拿着竹箫走到胡杨树下,面对大河呜呜吹奏。

嬛罗见郑吉吹箫,初不以为意。箫声一起,蓦然瞪大眼睛,一动都不敢动,唯恐惊扰到天籁般的箫音。

箫声古朴、清丽、婉转,像江南的雨,朦朦胧胧地下。又像江南的荷,摇摇曳曳地开。渔舟唱晚,江枫愁眠,烟波飘渺,水墨清香。闲梦江南梅熟日,夜船吹笛雨萧萧,人语驿边桥。

许久,箫声逝去,嬛罗梦呓似的说道:“郑吉,我想回家……”

郑吉收起洞箫,笑道:“我们走吧。”

嬛罗瞪大眼睛:“去哪里?”

“送你回家啊!”

“你……”嬛罗贝齿轻咬红唇,嗔道,“我说说而已,你不用这么着急赶我走吧?”

“……”

“郑吉,你刚才吹的什么曲子?”

“家乡小调,没什么名字,胡乱吹的。”

“我好喜欢,你能不能教我?”

“教你吹这个?”

“是啊,这个不行吗?”

“你来长安不是学琴吗?”

“那又怎样?琴箫俱为音律之道,学了琴再习箫没问题吧?”

“只要公主喜欢,我没问题!但你得听我的话,跟我回大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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