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精品书屋>科幻灵异>快穿有毒:宿主太狂妄了> 第180章:双面男神,要亲亲,要抱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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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0章:双面男神,要亲亲,要抱抱(2 / 2)

等池煜走后,楚离才蹙了蹙眉:“郁白说,明天跟她一起回来的,还有一个孩子。”

闻言,秦峥语气不变,连漆黑的眸光都不曾微动:“她和池煜的孩子?”

“嗯。”楚离懒懒地应了一声。

下午四点零三分,从t国飞往z国江城的飞机非常准时地降落在了江城的清河机场。

几辆黑色兰博基尼有序地停在出口处,不久,一个戴着墨镜的美丽女人抱着一个粉雕玉琢的男娃娃走了出来。

人来人往的机场,那一大一小实在是太打眼了。

即使已经经过刻意收敛和改变,楚末的美,依旧是那种美得惊心动魄的张扬。

更何况还有她怀里那个睡得很熟却生得一张祸国殃民妖孽脸的萌娃。

楚离下了车,朝她们走近了几步,徐徐笑开:“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小离。”笑着朝她点了点头。

因为抱着孩子,她甚至没法给她一个如老友一般久后重逢的拥抱。

楚末似乎变了很多,以往落肩的短发如今已经及腰,长身玉立,少了一身尖锐的刺,整个人温静得不像话。

也只有在她展颜笑开时,依稀才能见到她当年恣意的影子。

秦峥跺着步子不紧不慢地走近,看向楚末怀里睡得很熟的孩子:“介意给我抱一下么?”

楚末哪里会不明白他的好意,微微颔首,礼貌得恰到好处:“那就麻烦你了,秦公子。”

动作极轻地接过了孩子,几人一起朝车子的方向走过去。

秦峥抱着孩子走在最前面,楚离和楚末并排在后面走着。

楚末弯了弯唇,突然开口:“他叫池希。”十分自然的口吻,她淡淡地补充了一句,“他的孩子。”

她没有说是谁,但是答案已经不言而喻。

“嗯。”楚离抬头望过去,正好可以看见池希微嘟着的小嘴,给了一个很中肯的评价,“长得跟他很像。”

“对啊,他家的基因太强大了。”

楚末将发丝别至耳后,五年前的一身浮华已经全部沉淀了下来:“整个一小版的池煜,长大了不知道又要祸害多少无知少女。”

一行人上车,几辆车迅速离开。

机场的另一边,一辆玛莎拉蒂已经停在那里停得很久了。

再熟悉不过的车系,池三少的车。

车上,看到那一行人上车离开,司机才小心翼翼地问:“少爷,要跟上去吗?”

他今天气场很不对,平日里懒散惯了,突然正经起来,让人望而生畏。

池煜冷冷开口:“不用。”

她很好。

这是池煜时隔五年第一次见到楚末的第一个认知。

“查。”池煜闭上眼往椅背上一靠,“查那个孩子的来历。”

司机应了一声,又问回哪里,他也没答话。

不知道开了多久,车子离市区越来越远,楚末坐在车窗边,看着眼前渐渐熟悉的景色,出了神。

她认得这里,郊外南江,她不会忘记,半山崖边,池煜曾在那里九死一生。

车子很快驶进了地下车库,下车,楚离走在最前面,小希儿还没醒,便只好由秦峥继续抱着。

郁白就站在别墅门口,冰冷内敛的气息自成一股气场,旁边还站着一排黑色西装男人。

楚末不着痕迹地蹙了蹙眉,倒也没说什么。

不算是很大的别墅。

“秦公子,把宝宝给我吧。”

倒了一杯水放在茶几上,楚末朝秦峥走过去,明艳艳地笑着,“你也抱了他一路了,我家小哥哥挺重的。”

四岁大一点的男孩,已经有点重量了,他抱了一路,应该很累。

楚末接过孩子坐在沙发上,楚离也跟着走了过去。

在她面前半蹲着身子,楚离抬手挠了挠小希儿的小下巴,眯着眼睛笑了笑,“他怎么睡得这么香啊,怎么闹都不醒。”

楚末笑睨了他一眼:“他啊,知道马上就能见到爸爸了,昨晚兴奋得闹腾了一夜。”

可能是因为从他出生起还未见过池煜,知道终于能见到了,明明还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也足足兴奋了一夜。

楚末失笑:“这不,今天上飞机就撑不住了。”

楚离一愣。

似是丝毫未觉她的异样,楚末抱着孩子站起来,对着屋子里的另外三人温言道。

“我抱他回房间,你们在这先坐一会儿,今天晚上就在这儿吃饭吧。”

楚离同秦峥对视了一眼,楚末已经抱着孩子上了楼。

把小希儿抱回了房间小心地放到床上,楚末陪了他一会儿,确定他应该短时间不会醒以后,又给他掖了掖被角,才走了出来。

落地窗前,楚末走过去,就能看到后面那个极大的游泳池,以及,那个无论站在哪里都是最为显眼的俊美男人。

看见他挂了电话,楚末才淡淡问道:“秦公子,池煜呢?”

“他?”秦峥睨了她一眼,“你想见他?”

“对,我想见他。”楚末点点头,直言不讳,干净利落。

秦峥轻嗤了一声,淡淡提醒:“五年前,是你不要他了。”

不带任何感情,是最为单刀直入的平铺直述。

五年前,池煜连受了三枪躺在手术室里急救,期间秦峥接了三次病危通知书。

然而,当夜,没等池煜活过来,楚末选择一声不吭地直接出了国。

是的,那一次,池三少以命相换,也没能留住他最心爱的姑娘。

一个月后,池煜才出院。

他依旧和以前一样。

鲜衣怒马风流倜傥的落拓贵公子,浪荡不羁,游戏人间。

只是有很长时间,他都不敢再碰手术刀。

那一次。

“你说,我在这里,”池煜指了指自己的胸口,“弄一个纹身怎么样?”

秦峥差点把一个酒瓶砸他脑门上:“你又在这儿矫情个什么劲儿。”

“我都失恋了,还不允许我失落一会?”池煜摩挲着自己胸口处的新疤,淡淡一笑。

第二天,池煜就去纹了纹身,就连秦峥都不知道他在自己的伤口上纹了什么。

可能是爱。

也可能是恨。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自那一天以后,池煜从此对楚末这个人只字不提。

好歹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秦峥比池煜更了解他自己。

池煜身边从未出现女人,甚至在坊间传出他喜欢男人的谣言,也只是因为他从不轻易给女人机会。

他那么聪明,若真想朝一个女人下手,哪里会有人逃脱的机会。

只是,池煜这辈子已经为女人伤筋动骨过一次,再难有第二次。

这一次,恐怕即使是同一个女人,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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