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上的男子,英俊得有些不真实。飘逸的气质,仙气十足,仿佛不食人间烟火。
如果不是跟那样的男子有过爱情,也许她永远不会懂得,爱情原来可以炽烈成灰,可以让人去做任何不想做的事情。
叶苔娅并非天生就有同情心的人,会那么无聊地去献爱心,帮助一个少数民族女孩上大学。
那是她人生中最不可思议的经历之一。只因蓝皓喜欢心地善良的姑娘,她想向他喜欢的类型靠拢。
她永远记得那天,拿着那张填好资料的助学单给蓝皓看的时候,对方欣喜的眼神,赞赏之情满溢。
蓝皓说,娅娅,你人长得漂亮,心地还这么好。
她被夸得眉飞色舞,只知道傻笑。那时候,她也是单纯的女孩子啊,渴望被爱,渴望爱情轰轰烈烈。
只有在蓝皓面前,她才回归了一颗女孩子的纯净之心。
只有蓝皓能走进她的心灵,轻易掌控她的情绪。
蓝皓说,娅娅,我跟你一起帮助这个布卡,让她顺利大学毕业。
她激动得抱着蓝皓欢蹦,那感觉就好像,他们共同养了一盆花,共同养了一只宠物,共同孕育了一个孩子。
就是这种感觉。布卡于他俩,是不一样的存在。
蓝皓说,看你表现这么好,我为你写本书吧,算作奖励。
还有比这更好的奖励吗?作为一个女粉丝,那简直是无上荣耀。
在这个世上,有那么一个人,视你如珍宝,为你写书。即使你死了,书还永远流传。
仿佛爱情永恒,相爱的人誓不分离。
那本书的女主角叫三千,男主角叫林笛。
叶苔娅是三千,蓝皓是林笛,书中爱了三生三世;现实中,却是他娶了一个各方面都不如她的女人,生了孩子,负了誓言。
叶苔娅指尖的烟已燃得快烧到了手,才令她惊醒过来。三年,思念是毒,每日每夜都令她神智不清。
心,已被毒药腐蚀得千疮百孔。
脸上,泪流成河,却安静得不再哽咽。
这三年中,她从没给蓝皓打过电话。她坚信,他的心还在她这里;她坚信,他一定会被柴米油盐的生活打败;她坚信,那个女人身上没有一丁点出彩的地方,绝不会让蓝皓这样不食人间烟火的男人爱上。
他们的结合,无非是联姻,无非是过日子。
只有她叶苔娅和蓝皓在一起,才是爱情。
她太强势了,强势到连主动打一个电话都觉得耻辱。
却是今夜,仿佛被全家人排挤在外。忽然,想给蓝皓打个电话。几乎是没给自己多余的思索时间,叶苔娅就拿起手机将号码拨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