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精品书屋>历史军事>振奋新明> 第188章 临时约法颁布(最难写的一章,写了三版!差点就夭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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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8章 临时约法颁布(最难写的一章,写了三版!差点就夭折了。)(1 / 2)

“别山,这一版的约法我看可以通过了!”新年工作开启以后,李振新主抓的第一件大事就是临时约法的制定,不能再拖下去了。现在的制度太将就,导致整个行政体系,在执政过程中不知所措。官员们一片茫然,像无根之萍。

张同敞听到近半年来折腾的事,终于落停了,大出一口长气。这段日子可不好过,两人为此争执了无数次。

临时约法主要分为三部分内容,军政府的性质、功能和结构,官员如何产生和晋升,百姓的义务和权力以及一些通用民法准则。

基本上是在大明原有的制度上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增减和删改。最大的改变是将原本的一人制领导方式,改为集体决策制,加强了如税务局和治安局这种半直属机构的权限和管控。

军政委员进行了分级,分为常设委员,参议委员和参赞委员。

常设委员中除了军政府部门的主官以外,还吸收了两个地方知府以及延川县知县进入。常设委员理论上由参议委员推举产生,是最终决策机构。设有委员长一名和十四名常设委员。

参议委员则由所有的直属部门副职,以及地方知府及其副职和一些知县为主要组成人员,同时也吸收一定的社会人士进入。

参议委员对常设委员会决策方案有建议、审议和弹劾权。对决策方案有意见,只要集齐三分之一的参议委员联署签名,就可以发起弹劾。重大决策内容,需要参议委员大会审议后方可提交执行。这样做是为了协调央地的联系,地方的一些官员和社会人员能参与到军政府的决策中。

参赞委员是参议委员的候补人员,有参加全会的权力和选举参议委员的提名权和投票权,同时对重大施政内容有表决权。

这些制度虽然是第一次正式提出,但大明以及前朝的制度中,其实还是能寻见踪影的。例如大明的各殿大学士,就和后世的政治局委员和中央委员有一定的相通之处。而很多地方上的督府大员,也都会在朝廷各部中挂衔。

新制度只是将这种比较模糊的概念,挑明了而已。

百姓的权利和义务,主要加强纳税人的概念,实额认缴税赋是百姓应尽的义务,参军卫国也是应尽的义务。尽了义务就可以参与到军政府体系的管理中,逃避义务的人将被彻底排除在体系之外。

因为临时约法的公布,延川县城的大户,金家爆发了一场父子大战。

“爹,早就给你说不要逃税,你就是不听,现在好了咱们家三代人都别想着当官了,哪怕一个小吏都轮不到我们家!”金大郎非常气愤,老爹逃税的事已经被人检举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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