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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龙之卷 第二十六章 神探班森(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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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署。

络腮胡随从翻窗而入,加入了翻阅文件的行列。

经过这么一闹,班森也没了别的心思,他坐回椅子上,捡起地上的文件,随手丢回桌子上。

四名随从所看过的案件资料迅速地顺着火种的联系,汇集到他的脑中。

过了大概十分钟,四名随从停止了动作,所有的案件资料都已经看完了。

5年间,跟猎魂者相关的案件有一共193起,其中前两年还比较少,只有43起,只占日常案件的三分之一左右。

可是到了第3年,案件数量达到了121起。似乎猎魂者开始将整个伊修达列入自己的狩猎范围,第3年开始的所有案件都是猎魂者进行追踪审判的,重罪者直接致死,就算只是偷盗或者欺诈,至少也是变成白痴,直接处死的也不少。

而去年和今年,由于整体犯罪率的下降,全年都只有十多起案件,在猎魂者的威名之下,除了一些新来的流民,没有人敢冒险犯案。

真是讽刺,在解决了伊修达所有的罪犯之后,猎魂者自身成了总督府眼里最大的罪犯。

班森这次过来,接走精灵鸟只是附带,最主要的是除去猎魂者这个大患,由于伊修达是粮食重镇,其战略意义非常重要,总督府不希望伊修达落入别人的掌控之中,任何方面都不行!

班森拿起关于猎魂者出现地点和现场人员的两个文件,开始对比起来。

罗萨帝国的治安机构比较原始,出了犯罪案件基本上都是由城卫队兼职处理,这并不是因为治安问题不重要,而是因为,治安机构说到底是为王室和贵族服务的,一般来说只有贵族和富商的案件才能得到有效处理。尽管治安机构的执行人员大部分也是底层的平民,但是迫于上级的压力,他们也没有选择的余地,平民的案件往往被搁置很久也得不到解决。

与此同时,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更方便的途径,那就是冒险者公会。平民如果遭遇了不幸的犯罪事件,或者受到贵族的欺凌,去冒险者公会发布委托是更好的处理方式,不需要任何证据,你可以将矛头指向任何你怀疑的人,哪怕是贵族,阶级的鸿沟只能困住那些普通的民众,对于拥有超凡力量的骑士和魔法师可没有任何的影响。

所以罗萨帝国的治安机构大多以缩减财政预算的名义裁撤了,相应的人员和职能基本上都归入了城卫队。然而能留在城卫队的都是有一定武力的人,专业的文职侦探基本上转职为冒险者了,靠承接破案的委托为生。

说起来城卫队查案通常来说是一件很水的事情,虽然拥有武力和非常高的执行力和机动性,但是往往在调查和推理上走弯路,效率一直比不上冒险者公会。

然而王城不一样,先不说王城的案件很少有冒险者敢接,就算接了,有很多地方他也进不去,禁卫军将整个王城牢牢掌控住,没有人能随意犯罪,换句话说,王城出的案件都不一般。由于巡逻和警戒的职能与禁卫军重合了,王城的内城卫大部分工作都落在了查案上面,受到冒险者工会的影响,内城卫采用任务奖励制来处理案件。乔尼就是靠着破案的奖励升职加薪,走上人生巅峰,结识帝国公主,最终走上逃亡路的。

王城内城卫内部有着完善的机制,为了提高破案率,发挥所有人的力量,他们有专供内部人员翻阅的破案笔记,上面记载了很多查案的技巧,所有成员都可以学习。

班森原来在乔尼手下当副队长,一方面受到乔尼的熏陶,另一方面也因为他家里也需要更多的经济来源,于是他也跟着开始学习各种调查和推理的技巧。

平时跟在乔尼后面,看到队长每次都能发现蛛丝马迹,并且顺着找过去总能有所收获,最终得到赏金和嘉奖,班森很是眼热。可是真的自己开始做的时候,他才认识到其中的难度和风险。

就在一次案件调查当中,班森找错了线索,差点被人弄死,也就是那一次,他得到了改变命运的机会,加入了卡姆教团。在那之后,他才真正坐实了内城卫大队长的职位。而那时的乔尼,早就升职去了禁卫军。

相关人员梳理,这是班森印象中对于系列案件最有效的侦破方法,要么是受害人,要么是目击者,一个系列案件必然存在着共同点。将相关人员列举出来,对于案情的梳理有非常重要的提示作用。

班森挥了挥手,四名随从按照他的意思将案件资料进行了分类,然后他习惯性地又将腿架在桌子上,从木盒里掏出一根雪茄,直接抽起来。

虽然班森平时很不正经,但是他对于工作的态度是非常认真的,要不然也当不了几天内城卫队长,事实上,他在那个职位上待了三年,破获的案件比乔尼还要多,毕竟乔尼只做了一年多就升职了,而他放弃了升职。后来因为一些原因,他才不得不逃出罗萨帝国。

烟雾缭绕中,班森微眯着眼,开始思考整个案件中总结出来的信息。

猎魂者在镇民眼里是一个非常神秘近乎神灵的存在,哪里有犯罪发生,猎魂者就会伴随着黑雾在那里出现,对犯罪者进行审判,并给出判决,在罪犯得到惩罚之后,又随着黑雾一起散去。

对于猎魂者的案件,所有的“受害人”,也就是犯罪者,都是对别人造成了某种伤害,身体上的或者心灵上的。有一个诈骗案,骗子以帮忙周转为借口将很多家庭的税金骗走了,被骗的人过了一个月才反应过来,在那之后猎魂者才出动,将还想故技重施的诈骗犯处死。

如果猎魂者总是在罪案发生之后就能立即知道并采取行动,那只有所谓的神灵才能做到,旧时代的十二主神里,似乎并没有主管犯罪的神,就算把阴谋与复仇之神算上,出现这样的案件,祂只会乐见其成,哪里还会出来审判

然而在猎魂者相关案件里,猎魂者出动的触发条件到底是什么呢?

如果是直接侵害身体或者暴力抢劫、被发现的入室盗窃,基本上猎魂者的都能当场到达,但是对于当时没有发现的盗窃案,以及被发现的时间更加不确定的诈骗案,只有在受害人发现之后,猎魂者才会出动。

这种延迟意味着什么呢?被害人知道之后,猎魂者就能知道,这一点在普通民众眼里,是猎魂者神秘强大的证明,但是在办案者的眼中,这无疑拉低了猎魂者的层次,因为这是人类可以做到的事情。

从猎魂者的“判决”上来看,被处死的主要是犯下杀人、抢劫、强暴、诈骗、拐卖、盗窃等罪行的罪犯,如果只是小偷小摸,或者是故意伤害、欺行霸市、传谣诽谤等罪行,只是将对方变成白痴。有的时候,就算是同样的罪行,处理也不一样。衡量的依据是什么呢?

可能是……对人造成的伤害大小?嗯,似乎是从案件受害人的角度考虑的,有一件案子只是入室盗窃,数额只有十多个银币,但那是一家人两个月的生活费,猎魂者直接找到并处死了偷盗者,还追回了赃款。可是另外一起案件里,一户一等公民被偷了两个金币,但是由于他们家本来就比较有钱,偷盗者仅仅是变成白痴。

班森闭上眼睛,将所有的资料在脑中过了一遍.突然睁大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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