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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不如去洛杉矶闯一闯(2 / 2)

“呀,金钟国,你飞了12个小时就为了来体验美国的健身器材吗?”

“臭小子,你跟谁喊呀呢。”

“我说的不对吗,与其在这里健身,不如咱们飞回去,我陪你开车去釜山健身好了。”

在美国待了两天后韩成禄实在受不了了,这哪里是旅行?这分明是换了个地方健身而已,下飞机还没到酒店的金钟国就开始四处寻找健身馆了,这两天时间里他们哪也没去,全都泡在健身房里。

“我这不是怕触景生情嘛,我当初和她也是来这边旅游过,洛杉矶这边的几个景点都留下过我们的回忆。”金钟国也是意识到了自己的不对,才交代了实情。

“哥,你这样,明天我带你去个地方,保证不会有你们曾经的回忆。”

韩成禄想到了一个金钟国绝对不会带那个女人去的地方“斯台普斯球馆”。金钟国是一个狂热的足球爱好者,虽然人菜,但是瘾大,自己还加入了一个明星足球队,所以他肯定不会带那个女人去的。而且,真男人,打篮球,韩成禄决定把金钟国的这个爱好给掰过来。

现在是六月,正值nba最精彩的季后赛时间,而且他们来的非常赶巧,今天是总决赛第一场开打的日子。像这种级别的比赛,除非提前预定,否则现场根本买不到门票。作为不差钱的大猫,从黄牛手中高价买过了两张门票后,两人才得以入场。

“那个顶着两个中锋跳起暴扣的大胖子是谁?他怎么那么猛。这个力量简直可怕。”

“他是现在这个星球上最厉害的中锋,篮下霸主大鲨鱼奥尼尔。”

“那这个冲刺起来跳的好高的爆炸头是谁?这么可怕的弹跳和滞空能力,他是飞起来了吧!”

“那个是虽然最接近篮球之神的后卫,但他就是独一无二的小飞侠科比布莱恩特。”

“这个有着华丽的脚步,抱着篮球一次又一次的把自己扔向天空的是谁?”

“他啊,他就是永远的斗士,永远的答案,阿伦艾弗森。”

当一位位的向金钟国介绍着场上的球员们时,韩成禄早已泪流满面,他第一次感谢上天把他送回了这个时代,能够再一次的看到他们在球场上飞奔的表演。

青春里,有你们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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