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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我把青春埋进了土里(1 / 1)

很多年以后,辍学出了社会,个中原因就不给大家说了,聊聊后面的那些事。

人生的第一次独自远行,身上就带了1000块钱,从老家坐汽车到了武汉,找了一家饭店当服务员。那是一个江西人开的饭店,很有意思。服务员算上我一共四个人,有两个姐姐都是三十多岁的,一个叫王艳梅,一个叫朱珠。还有一个奶奶负责收盘子的。王艳梅的老公也在那上班是个厨师,朱珠是个离婚的女人。那个奶奶是我老家的,记得好像快六十了,还是要为了生活不远万里的到武汉打工。

我去那个饭店的时候只有16岁,老板娘很疼我。那时候包吃包住,早上吃面条,我不怎么喜欢吃面条,老板娘就每天早上给我蒸一点小馒头,把我当自己孩子一样。在饭店打工挺累的,迎客上菜,天天都能遇见一些脾气古怪的人。我在那干了一年,感觉自己的脾气都被打磨的温和了。经常有客人在菜里挑刺,不是吃出来头发什么的就是嫌味道不好,菜不新鲜什么的。后来习惯就好了。

那时候我给王艳梅取了个外号叫艳大梅,叫着还挺顺耳的。刚去的时候很快就和朱珠混的很熟,因为她很外向。艳大梅我就觉得挺高冷的,不过后来相处的多了就还好,这两人都是逗比。我们饭店晚上经常给附近的麻将馆送餐,拿一个大托盘装着那些盘子走十几分钟去给人送餐。那个活一直都是我干,每次送完走回去的时候,我才能稍微喘息一下,能有空看看外面的人流不息,走在热闹的街上,感受那种熟悉的陌生感。我知道,这里的一切都不属于我,就那样看着别人的热闹就好。

武汉这个城市我感觉只有两个季节,夏天和冬天。夏天的热是那种无处可逃的热,那种只有空调和快乐肥宅水能让人快乐的热。夏天一过去就是冬天,冬天极其的寒冷,不过我很喜欢那种听雪落下的感觉。当服务员的时候每个月有一天假,我都会去隔壁的新华书店待着,捧一本书从早到晚,时间不知不觉的就到晚上了。意犹未尽的合上书,动动麻木的身体,揉揉眼睛,想到是不是应该去吃饭了。书店的旁边有一个卖公安锅盔的,那个梅菜扣肉的特别好吃。

每天下午没客人的时候就可以坐那玩会手机,我很喜欢和老板娘的儿子还有艳大梅老公一起打游戏,我们三个每到下午那个点就坐一起玩吃鸡,好像不过是在游戏里跑了次毒的时间,在想起来时,已经快4年过去了。

一年后,我从饭店离开了。去了武汉左岭的一个厂里,认识了几个朋友,后来,还是走了。

很多事情,都是埋藏在记忆里的老酒。拿出来的话舍不得,就让她永远放着吧。好像人这辈子总是有一些东西是舍不得拿出来分享给别人的。有些时候,我们总是要自己一个人去走一段路,去活一段人生。反正这个世界上也没有谁能一直陪着谁,我也不太需要。

希望每一个看到这里的人,都能在自己的世界里所向披靡。

愿你付出甘之如饴,所得归于欢喜

愿你遇见那个更好的自己,偶尔犒劳努力的自己

愿你可以走过长长的路,有充盈的时间发生故事

若没人陪你颠沛流离,便以梦为马,随处而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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