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都以为小扎勒要死时,秦风将小扎勒救了下来,自然是被他们当成了英雄来对待。
帐篷里,肉香四溢,酒气满屋!
“我便不客气了。”
秦风毫不客套,右手握着酒杯,左手抓起一块手把肉便啃起来,那叫一个香啊。
这原生态的羊肉,肥而不腻,膻味有却不浓,是最极品的羊肉。
一口羊肉一口酒,快乐生活天天有。
秦风的饭量和酒量,很快便征服了多朗他们,在草原民族眼中,能吃便力气大,所以越是能吃便代表着力气越大。
他们,非常崇尚武力!
“好!”
众人拍手叫好,秦风擦去嘴角酒渍,他已经喝下了几十碗酒了。
多朗开口问道:“不知英雄,要去往何处?”
秦风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羊皮地图,地图上标注了一个圆圈,多朗看完地图后皱眉道:“这里,可是灾难之城!”
灾难之城,大概是他们对此处诡秘之地的称呼。
“灾难,总是慢我一步。”
秦风扬起脑袋,又灌了一大口酒。
多朗表情凝重:“英雄,这个地方真的不要去,几百年来这座灾难之城被我们视为最危险的地方,比沙尘暴还要可怕!”
秦风笑了笑不再多说,自己已经闯过一次诡秘之地了,这一次也将不会例外。
更何况,他有必须要去的理由。
多朗见秦风无动于衷也便不再劝了,毕竟腿长在他身上,于是便开始讲述起了故事。
“你们部落,也信仰狼?”
秦风注意到帐篷里有一个狼图腾,多朗点头道:“狼,对于我们而言是神圣的动物,许多部落都侍奉狼。”
多朗顺着狼这个话题,继续说道:“传说,在千年以前有个苍狼部落,苍狼部落又被称作狼族
部落首领更是个英雄,开疆扩土建立城邦,让许多牧民安定了下来
...”
秦风听着故事喝着酒,故事本就是这世上最好的下酒菜,加上还有上好的羊肉,不知不觉便又多喝了几杯。
天色暗了,秦风便在帐篷里睡觉,睡得很是舒坦。
次日,阳光明媚!
秦风与多朗他们道别,临别时多朗还送了他一行囊的风干肉,有了这些肉旅途上便不愁吃了。
牛魔王更是在昨夜吃够了青草,步伐也变得轻快了许多。
顺着地图,又经过了一天一夜!
是的,灾难之城在草原的最深处,秦风花费了数天时间,终于找到了阎王口中一切诡秘的起源,牧民口中的灾难之城。
远远的望去,城墙倒塌破败,完全没有要修理的迹象,这种程度的损坏已经没法修了,甚至重建一个都比修来的方便。
秦风目光一凛,注意到城墙遗迹前,有一道靓丽的身影。
这女子不是别人,正是纳兰碧!
纳兰碧转过身朝秦风微微一笑:“我们又见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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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欠一更,有点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