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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七章 修罗族(1 / 2)

任不欢就这样开启了念经之旅。

这冥府的地界不小,每一片区域的鬼魂数量也不尽相同。任不欢最主要是挑选离自己较近、鬼魂数量较多的地段,这样能省下很多时间。

匆匆两年过去,这两年下来让任不欢度走的鬼魂也才破百万,这数量听着挺多,但是远远达不到任不欢的要求。因为孟婆说是要念经万亿遍,如果念经一遍可度一只鬼魂,那么他就要度走万亿只鬼魂才行,这业绩要求也是够变态的。

但是,自己又有什么办法呢?

任不欢想不到其它的好办法,只能继续自己的念经之路。好在因为诵读的次数多了,十分的熟悉经文,所以每次诵读都能字正腔圆、一字不差并且速度不慢的完成,同时也在诵读时感受到轮回之力,倒也不算是没有收获。

这一日,任不欢经过一个鬼魂数量极少的区域,但却忍不住停下了脚步。

因为他看到了除了鬼魂和修士以外的生物:血人!

这些血人个头很大,用现代尺寸看就是身高五米左右的巨人,而且全身上下全是血色,仿佛从血液中诞生一般,关键数量还很多,光是看到的就有上千个。

任不欢认出了这些巨人的身份:修罗族!

这两年他也听说了不少事情,说冥府有四大佬,即孟婆、阎王、修罗王和地藏王!而冥府却只分两大势力,即森罗殿和修罗族!孟婆和地藏王都是单干,没有组建势力,然而同样不敢小觑。

鬼差们还告诫碰到修罗族要小心,因为这些家伙很危险。

任不欢也没有靠近,而是远远打量,看到这群血人在追杀鬼魂和修士,捉到之后就直接吞食,画面颇为血腥。不过,他们本身就是从血液中诞生,所以这点血腥对他们来说也是洒洒水。

然后,他们理所当然的盯上了任不欢。

任不欢十分的无奈,他不过是停下来看了一眼,这群血人就把他当成了猎物,怪不得鬼差们说这些家伙危险,因为他们似乎除了吞食食物,好像智力很低,也不管你是什么人。

“嗬嗬嗬,兄弟们,没想到还还有一个不错的人族修士,正好饭后吃甜点!”

“嗬嗬,大哥说的没错,这甜点看起来挺美味!”

“嗬,甜点甜点,俺们要吃甜点!”

修罗族们盯着任不欢,那叫一个垂涎三百尺,把任不欢恶心得不要不要的。不过任不欢却没有逃离,而是站在原地看着向自己扑来的血人,到了一公里范围后发动金手指:

(修罗族,元神初期)

(修罗族,元神初期)

(修罗族,元神初期)

......

这是连名字都没有,除了种族和修为,金手指没有提供其它任何情报。任不欢知道这不是金手指偷懒,而是修罗族很怪异,和其他生灵有本质上的不同。至于有什么不同,任不欢现在说不上来。

“虽然说让我小心修罗族,但是他们主动盯上我了,还想要吃我,我反击一下应该没问题吧。当然,如果那个修罗王是个小心眼,那就算我自己倒霉。”

任不欢这样想着,决定和冲过来的修罗族队伍干一架。

自己现在可还是孟婆手下的打工仔,如今被人“欺负”到眼前了,哪里能无动于衷?到时候如果修罗王没事找事,那么不介意召唤孟婆为自己作主,实在不行就找阎王帮忙,要知道阎王可是视修罗王为情敌啊!

所以,安全应该有保障。

眼看这群血人到了近处,任不欢不得不仰头看他们,实在是他们长得太高大了。

“俗话说,抬头不贱低头贱,所以你们这群贱人可以去死了!”

任不欢呵呵一笑,以掌为斧举起。

十三路开天斧法第五路,镇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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