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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朱砂掌印(1 / 2)

第九章朱砂掌印

薄暮。

满天夕阳,映照着无边无际的大海,海面上闪耀着万道金光,那景色真是说不出的豪美壮丽,气象万千。

楚留香和张三倚着船舷,似已瞧得出神。

张三叹道:“我没有到海上来的时候,总觉得江上的景色已令人神醉,如今来到海上,才知道江河之渺小,简直不想回去了。”

楚留香微笑着,悠然道:“这就叫作,曾经沧海难为水……”他忽然发现了丁枫从船头那边匆匆赶了过来,神色仿佛很惊惶,还未走近,就大声呼唤着道:“两位今天可曾看到过海帮主么?”

楚留香皱了皱眉,道:“自从今晨分手,到现在还未见过。”

张三道:“他累了一天,也许睡过了头,丁公子为何不到下面的舱房去找找?”

丁枫道:“找过了,他那张床铺还是整整齐齐,像是根本没有睡过。”

楚留香动容道:“别的人难道也没有见到他么?”

丁枫脸色灰白,那亲切动人的笑容早已不见,沉声道:“我已经四处查问过,最后一个见到他的人是钱风。”

楚留香又皱了皱眉,道:“钱风?”

丁枫道:“据钱风说,他中午时还见到海帮主一个人站在船头,望着海水出神,嘴里还在不停地念着向二爷的名字。

钱风请他用饭,他理都不理,自从那时之后,就再也没有人见到过他。”

楚留香道:“那时甲板上有没有别的人?”

丁枫道:“那时船上的水手大多数都在膳房用饭,只有后艄两个人掌舵,左舷三个人整帆,舵艄上还有个人在了望。”

他叹了口气,接着道:“但这六个人却都未瞧见海帮主在船头。”

张三道:“难道钱风是在说谎?”

丁枫道:“但我却想不出他为何要说谎,也许别人都在忙着,所以没有注意海帮主走上甲板来,海帮主站在船头的时候也不久。”

张三道:“那么,他到哪里去了?

难道跳下海了么?”

丁枫黯然道:“我只怕他心中悲悼向二爷之死,一时想不开,就寻了短见……”楚留香断然道:“海帮主绝不是这样的人,钱风呢?

我想问他几句话。”

丁枫道:“今天不是他当值,正在底舱歇着。”

楚留香道:“我们去找他。”

底舱的地方并不大。

十几个人挤在一间舱房里,自然又脏、又乱、又臭。

钱风的铺位就是右面一排的第三张床。

他的人正躺在床上,用被盖着脸,蒙头大睡,却将一双脚露在被子外,还穿着鞋子,像是已累极了,一躺上床,连鞋都来不及脱,就已睡着。

鲁长吉却还没有睡,听说有人找他,就抢着要去将他叫醒。

叫了半天,钱风还是睡得很沉,鲁长吉就用手去摇,摇了半天,还是摇不醒。

鲁长吉失笑道:“这人一喝酒,睡下去就跟死猪一样。”

张三瞟了楚留香一眼,笑道:“这人的毛病倒和小胡差不多。”

他笑容突然冻结。

鲁长吉一掀起棉被,他就发觉不对了。

钱风躺在床上,神情看来虽很安详,但脸色却已变得说不出的可怕,那模样正和他在货舱门外发现的两个死尸一样。

鲁长吉只觉双腿发软,再也站不稳,“噗”地坐倒在地上。

无论谁都可看出,躺在床上的已不是个活人。

楚留香一步蹿了过去,拉开了钱风的衣襟。

他前胸果然有个淡红色的掌印!是左手的掌印!

钱风也已遭了那人的毒手!

丁枫悚然道:“这是朱砂掌!”

张三冷冷瞅了他一眼,道:“丁公子果然好眼力,想必也练过朱砂掌的了。”

丁枫似未觉出他这话中是有刺的,摇头道:“近年来,我还未听说江湖中有练朱砂掌的人!”

楚留香目光闪动,道:“不知这船舱中方才有谁进来过?”

鲁长吉满头冷汗,颤声道:“我也是刚下来的,那时钱风已睡着了……这里的人全睡着了,像我们这种粗人,一睡就很难吵醒。”

他说得不错,张三将正在睡觉的九个人全都叫醒一问,果然谁也没有瞧见有外人进来过。

楚留香淡淡道:“但丁公子方才明明是到这里来问过钱风话的,你们难道也没有瞧见么?”

大家都在摇头。

丁枫也还是神色不变,道:“我方才的确来过,但那时钱风还是活着的,而且我问他话的时候,金姑娘也在旁边,可以证明。”

他接着又道:“然后我就到膳房中去问正午时在甲板上的那六个人,再去找楚香帅和张兄,前后还不过半个时辰。”

张三忍不住问道:“金姑娘呢?”

丁枫道:“金姑娘和我在楼梯上分了手,去找胡兄、勾兄和那位公孙先生,也不知找着了没有?”

楚留香沉吟着,道:“不知那膳房在哪里?”

膳房就在厨房旁,也不大,那两张长木桌几乎就已将整个屋子都占满了。

水手们不但睡得简陋,吃得也很马虎。

桌上摆着三只大海碗,一碗装的是海带烧肥肉,一碗装的是大蒜炒小鱼,还有一碗汤,颜色看来简直就像是洗锅水。

饭桶却很大——?要人做事,就得将人喂饱。

现在碗中的菜已只剩下一小半,饭桶也几乎空了。

吃饭的六个人,两个伏在桌上,两个倒在椅子下,还有两个倒在门口,竟没有一个活的。

他们致命的伤痕,也全都是一样,是个淡红的掌印。

又是朱砂掌!

伏在桌上的两个人,死得最早,旁边两个人刚站起来,就被击倒在椅子下,还有两个人已逃到门口,却也难逃一死!这六个人显见在一刹那间就已全都遭了毒手!

张三咬着牙,恨恨道:“看来这人的手脚倒真快得很!”

楚留香叹道:“如此看来,海帮主想必也是凶多吉少的了。”

丁枫也长叹道:“不错,海帮主被害时,钱风和这六人想必已有发觉,所以那凶手才不得不将他们也杀了灭口!”

他摇着头,惨然道:“他们方才若将秘密对我说出来,只怕就不会落得如此下场!那凶手是用什么法子能令这些人守口如瓶的呢?”

张三冷冷道:“也许还没有机会说。”

他眼角瞟着丁枫,冷冷接着道:“丁公子一问过他们,他们就死了,这岂非巧得很?”

丁枫还是面不改色,黯然道:“不错,我若不问他们,他们也许还不至于死得这么快……这件事发生前后还不到半个时辰,在这半个时辰中,有谁可能下此毒手呢?”

张三冷冷道:“每个人都有可能。”

丁枫目光闪动,道:“在这半个时辰中,两位可曾看到过公孙劫余和勾子长么?”

现在,所有的人都聚齐了。

胡铁花失声道:“我可以证明,勾子长一直和我在聊天,绝没有出去杀人的机会。”

丁枫道:“公孙先生呢?”

公孙劫余道:“我们师徒一直在屋子里,胡兄总该知道的。”

胡铁花冷笑道:“不错,我的确和你隔着墙说过两句话,但那以后呢?”

公孙劫余道:“以后我们还是留在屋子里,直到金姑娘来找我们……”金灵芝道:“不错,我去找他们的时候,他们的确在屋里。”

胡铁花沉着脸道:“但在我和你们说过话之后、金姑娘去找你们之前那段时候,你们到哪里去了?

那段时候已足够去杀几个人了。”

公孙劫余道:“今日我们师徒根本就未出过房门一步。”

胡铁花冷笑道:“但勾兄却明明瞧见你们出来过的,那又是怎么回事呢?”

公孙劫余目光一闪,瞪着勾子长,一字字道:“阁下几时瞧见我们走出去过的?”

勾子长脸色变了变,道:“我听到外面有脚步声,就走出去看,正好看到一个人在上楼梯,我以为就是公孙先生。”

公孙劫余冷冷道:“原来阁下只不过是‘以为’而已,并没有真的看到是我。”

勾子长勉强笑道:“当时那人已快上楼了,我只看到他的脚,实在也不能确定他是谁。”

胡铁花瞪了他一眼,也只好闭上了嘴,忽然间,大家都不说话了。

船舱中忽然静得如同坟墓。

只听外面传来“扑通”一响。

隔了半晌,又是“扑通”一响。

大家心里都明白,这必定是水手们在为他们死去的同伴海葬。

这一声声“扑通”之声,听来虽沉闷单调,却又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阴森恐怖之意,就像是阎王殿前的鬼卒在敲着丧钟。

还不到一天,船上就已死了九个人。

别的人还能活多久?

下一个该轮到谁了?

凶手明明就在这个船舱里,大家却偏偏猜不出他是谁!

楚留香本想等他第二次下手,查出些线索来的,谁知他出手一次比一次干净,这次竟连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来。

大家眼睛发直,谁也没去瞧别人一眼,仿佛生怕被别人当作凶手,又仿佛生怕被凶手当作下一次的目标。

桌上不知何时已摆下了酒菜,却没有人举箸。

又过了很久,胡铁花忽然道:“一个人只要没有死,就得吃饭的……”他刚拿起筷子,张三已冷冷道:“但吃了之后,是死是活就说不定了。”

胡铁花立刻又放下筷子。

谁也不敢说这酒菜中有没有毒。

楚留香淡淡一笑,道:“但不吃也要被饿死,饿死的滋味可不好受,毒死至少要比饿死好。”

他竟真的拿起筷子,将每样菜都尝了一口,又喝了杯酒。

勾子长失声赞道:“好,楚香帅果然是豪气干云,名下无虚!”

胡铁花笑道:“你若以为他真有视死如归的豪气,你就错了!他只不过有种特别的本事,能分辨食物中有毒无毒,连我也不知道他这种本事是从哪里来的。”

公孙劫余叹了口气,道:“和楚香帅在一起,真是我们的运气。”

胡铁花又沉下了脸,道:“你若是凶手,只怕就要自叹倒霉了。”

公孙劫余也不理他,举杯一饮而尽。

谁也不知道胡铁花今天为什么处处找公孙劫余的麻烦,但几杯酒下肚,大家的心情已稍微好了些。

丁枫忽然道:“事际非常,大家还是少喝两杯的好。

金姑娘和胡兄虽约好今日拼酒的,也最好改期,两位无论是谁醉倒,都不太好。”

他不提这件事也还罢了,一提起来,金灵芝第一个沉不住气,冷笑道:“喝不喝都没关系,但醉倒的绝不会是我。”

胡铁花也沉不住气了,也冷笑着道:“醉倒的难道是我么?”

金灵芝再也不说别的,大声道:“拿六壶酒来!”

凡是在江湖中混过几年的人都知道,是哪几种人最难应付,能不惹他们时,最好避开些。

第一种是文质彬彬的书生秀才,第二种是出家的和尚道士,第三种是上了年纪的老头子。

但最不好惹的,还是女人。

这几种人若敢出来闯江湖,就一定有两下子。

胡铁花打架的经验丰富得很,这道理他自然明白。

但喝酒就不同了。

一个人的酒量再好,上了年纪,也会退步的。

至于女人,先天的体质就差些,后天的顾虑也多些,喝酒更没法子和男人比。

胡铁花喝酒的经验也丰富得很,这道理他自然也明白,他喝酒从来也不怕老头子和女人。

但天下事都有例外的。

这次金灵芝刚喝下第一杯酒,胡铁花就已知道上当了。

江湖中人有句俗话:“行家一伸手,便知有没有。”

这句话用来形容喝酒,也同样恰当得很。

有经验的人,甚至只要看到对方拿酒杯的姿势,就能判断出他酒量的大小了——?量好的人,拿起酒杯来当真有“举重若轻”的气概,不会喝酒的,小小一个酒杯在他手上,也会变得好像有几百斤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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